石学华、帅俊容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青乐路行道树影响沟渠排放、危及房屋安全的建议》(第18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在接到反映后,已于今年3月11日安排公路养护服务站会同青竹街道办、林业局和村委会工作人员对青乐路K39-K41(程家嘴)路段行道树树枝影响过往车辆安全和沿线行道树影响沟渠排放、危及房屋安全隐患现场调查了解。一是行道树树枝过长易造成部分过往超高车辆擦挂;二是沿线行道树树根过大影响沟渠排放、行道树过高危及房屋安全,经商议由公路养护服务站负责道树树枝修剪,林业局工作人员对树枝修剪提出专项要求并明确树干不能砍伐。公路养护服务站已于2024年4月3日安排施工班组人员对行道树进行了修剪,确保过往车辆安全通行。
青神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10日
上一条:青神县交通运输局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号建议答复的函
下一条:青神县交通运输局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7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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