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对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号建议答复的函

  
日期:2018年10月10日  来源:县住建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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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碧祥、袁桂如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设废旧家具堆放点的提案》(第30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7年7月,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在西龙镇江滩村设置了一个建筑垃圾消纳场,专门收集存放建筑废弃垃圾,并在城区规划设置了3个临时垃圾堆放点(分别在城市之星堆放点、万景房产堆放点和城南安置房堆放点)。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处置:一是对建筑垃圾采取简单分类,对能重新回收利用的废金属、塑料等由废旧收购站回收;二是对不能再利用的装饰装修垃圾、废旧家具分离残留金属后运往眉山盘鳌垃圾焚烧站焚烧处理;三是对前两种方式不能处理的,进行填埋处理。今后,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强巡查,杜绝随意倾倒固体废弃垃圾在垃圾池、河道边和道路旁的现象。通过对这类固体废弃垃圾的收集、处理,给城市一个清洁的环境。

感谢你们对全县住建工作的关心,我们将不断努力,全面提高城市品质,提升全县群众满意度。


 

青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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