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林业局对县政协九届委员会三次会议第15号建议答复的函

  
日期:2018年10月15日  来源:县林业局  点击:[]
分享: 

蒋光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政企共建电力线路安全通道,保障供电安全的建议》(政协委员第15号)收悉,答复如下:

为改善因电力线路通道两侧树木及竹林给电力设施造成的影响,我局做了以下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正确引导农户在电力设施安全范围内合理栽种矮秆树种。

2、对目前影响电力设施的竹木,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积极配合电力部门对其清除。我局协助办理好相关采伐手续,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

3、在今后的种植项目中,按照电力部门的安全要求,合理规划设计,避免造成今后的安全隐患。

4、建议电力部门同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安全措施得到落实。

您对以上答复是否满意或有其它建议,请填写县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青神县林业局

2018年8月13日

上一条:青神县公安局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9号建议答复的函

下一条:青神县水务局对县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56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