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燕、汪志超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振兴路南段(环保局门口)规划停车位的建议》(第39号提案)收悉,答复如下:
按照滨江新区规划,我局将实施振兴路南延线市政道路建设工程,目前已完成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等前期工作,正在进行财评,计划2019年8月开工建设,工程建设完成后,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根据道路通行情况、征地拆迁闲置土地情况,合理规划建设停车场(位)。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理解,我们将不断努力,全面提高城市品质,提升全县群众满意度。
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15日
上一条: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政协第九届四次会议第41号建议答复函
下一条: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政协第九届四次会议第38号建议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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