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86号建议答复的函

  
日期:2020年09月22日  来源:综合行政执法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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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军委员:

你提出《垃圾分类提案》(第86号提案)已收悉,答复如下:

一、目前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立足现状,拓展范围。我县目前全县范围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共16个,正在开展合理规范设置。

(二)开展宣传,制定方案。一是我县已经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提升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二是已制定《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后文简称《方案》),已通过政府常务会审议,并已在青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争取资金,及时开展。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待资金到位后,迅速启动垃圾分类工作,根据《方案》要求,2020年—2021年,完成在县人大、县政府、县委政法委、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政协、县综合执法局、青竹街道办等10个机关单位,万景中岩广场A区和B区、华瑞国际、成艺雅居、中源天誉等5个物业小区,实验小学、学道街小学等2个小学以及55个老旧小区、东西南北街和青衣大道开展城区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在试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后,总结经验和成果,再向城区其他区域覆盖。2022年—2023年,实现城区公共机构、花园社区、文林社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2025年,实现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基本建成城区生活垃圾分类体系,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显著提高。

(二)扩大宣传,形成共识。一是在电视、广播、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号上宣传垃圾分类知识,以及采取发放《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手册》、张贴海报、开展志愿者活动、垃圾分类知识进社区等多种宣传形式,提升居民对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的了解;二是在垃圾分类收集点配备引导员引导居民开展垃圾分类投放工作,不断提升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和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营造垃圾分类的社会氛围,形成全县人民垃圾分类共识。

(三)明确责任,分类设置。根据《方案》要求,明确了各部门职能职责,建立垃圾分类工作责任体系、分类投放体系;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统一标准、样式。根据实际,在收集点合理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和积分兑换设备,向居民发放家庭生活垃圾分类袋,方便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以及兑换物品;合理配备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员或志愿者,负责现场宣传、引导和监督,规范分类和投放行为。

(四)分类收集,分类处置。根据《方案》要求,将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等四类,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垃圾作为专项垃圾实行单独分类。产生主体将垃圾分类投放至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后,进行分类处置。一是有害垃圾采用专用车辆运输至县有害垃圾暂存点,最后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置;二是可回收物可以由居民和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联系,进行上门收取,也可投放在可回收物收集容器中,由专用车辆运输至二次分拣中心进行二级分拣后,再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处置,可有效提高垃圾的回收利用率;三是厨余垃圾根据来源又细分为餐厨垃圾、易腐垃圾和居民产生的厨余垃圾,其中餐厨垃圾将由专用车辆运输至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置,易腐垃圾和居民产生的厨余垃圾将按照其他垃圾进行处置;四是其他垃圾由产生主体运输垃圾地库后,由县城市环境综合服务中心或有资质的企业运输至第二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集中压缩后,再由县城市环境综合服务中心或有资质的企业转运至眉山市中机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处置。

(五)建立平台,加强管理。建设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化管理平台,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基础台账,建立生活垃圾产生主体信用档案制度,对产生主体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相关信息进行采集,对垃圾分类各环节进行监控管理,确保垃圾分类工作能够有迹可循、追根溯源,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智能化管理水平。


                                                                                                         青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7月7日

(联系人:徐杨阳,联系电话:18048817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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