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60号建议答复的函

青建函〔2020〕31号

  
日期:2020年09月22日  来源:县住建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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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素芬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在城市住宅小区进行垃圾分类的建议》(第60号)已收悉。首先感谢你对我县商品房住宅物业管理小区垃圾处理工作的关心,根据提案内容,我局经过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工作的开展情况

全县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目前由县综合执法局牵头办理,我局积极协调并配合县综合执法局一是在全县范围内规划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共30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提升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二是已制定《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目前已通过政府常务会审议,待修订完善并形成正式文件后,将会及时向公众公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规划。目前,我局已要求全县所有物业管理公司在此项工作实施时全力配合,在小区设置分类垃圾收集桶。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协调县综合执法局,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县综合执法局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待资金到位后,迅速启动垃圾分类工作,根据《方案》要求,2020年—2021年,完成在县人大、县政协、县政府、县委政法委、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综合执法局、青竹街道办等10个机关单位,万景中岩广场A区和B区、华瑞国际、成艺雅居、中源天誉等5个物业小区,实验小学、学道街小学等2个小学以及55个老旧小区,东西南北街和青衣大道开展城区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我局将在试点工作开展时,要求物业公司积极配合社区、街道及相关部门在试点小区设置分类垃圾收集桶,确保小区垃圾分类工作顺利推进。

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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