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商务局对县政协十届一、二次会议第54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22年07月14日  来源:县商务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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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国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促进青神县社会企业加快发展的建议》(第54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出台青神县社会企业发展指导意见的建议

2022年5月出台了《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和创新城乡基层治理建设高品质美好生活家园的意见》(眉委发〔2022〕7号),县民政局积极贯彻落实,并加强与县市场监管局的沟通与配合,大力孵化培育社会组织,并呼吁社会组织积极支持和配合社区企业的工作,共同探索社区治理新模式。

二、关于明确管理和业务指导部门的建议

社会企业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注册和登记,县民政局积极配合,并做好社会企业在养老、未成年人保护等业务上的指导和服务,积极探索五社联动参与社区治理,为社会企业的发展做好服务。

三、关于抓好试点示范,加大政府宣传力度的建议

为探索发展社区经济,我县成立社区企业2家,其中花园社区爱邻智慧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是全市成立的第一家以社会企业模式运作的社区企业,在全市树立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成立花园社区爱邻智慧生活服务有限公司也是青神县2021年省级城乡社区治理试点项目中一个重要目标任务,此项目已于2022年7月6日顺利通过省上绩效评价实地评估,其中花园社区的社会企业的运营模式得到省上评审专家组的高度认可。为提高社区企业的社会知晓度,县民政局积极引导社区做好社会企业的宣传工作,提升群众对社区企业的知晓度。截至目前,社区企业的社会反响较好,群众认可度高。

附件: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青神县商务局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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