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兴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原青城机械厂等老建筑加强修缮、利用的建议》(第065号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青神老旧历史建筑众多,如原青城机械厂、306厂、709厂等,见证着青神曾经一段辉煌历史的兴衰,对推动青神经济社会发展都作出过积极贡献,是青神工业历史文化传承的重要体现,加强对历史老旧建筑的保护、修缮和利用非常有必要。
二、原青城机械厂老厂房地处青神城区,地理环境相对比较优越,搬迁后留下的老厂区厂房已收归国有,现划给青神县羽翔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置管理。
三、目前,已有部分单位入驻办公。剩下被鉴定为危房的废旧厂房,青神县羽翔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按程序进行了拆除;对保留下来的老厂房,已重新进行了设计、装修、改造。现在,正抓紧推进公共停车场、环境绿化、配套管网等施工作业。下一步,待全部装修改造完工后,青神县羽翔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会对资产进行整体划分出租。原青城机械厂老厂区厂房全部被利用,不再闲置。
四、文广旅局会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建言,成立由文化、国土、住建、房管及专家学者等组成的专门机构,负责对全县老旧建筑拆、修方案进行审核。本着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以3D拍摄手法,保留记录全真老旧建筑影像资料,切实履行好引导职责。
五、积极开展“我与老房子的情怀”故事征集、摄影展等系列活动,挖掘原生住民对老旧建筑的深厚感情和背后故事,记录下城市发展点滴,创作出更多增加青神历史文化厚度的难忘故事。
上一条:青神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对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001号提案答复的函
下一条:青神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对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065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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