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水务局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45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18年10月12日  来源:县水务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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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睿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岷江青神段水面漂浮物的建议》(第45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委、县政府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水环境治理工作,2017年,印发了《青神县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青委发〔2017〕5号)和《青神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青委办〔2017〕69号)等相关文件,在我县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体系,将岷江青神段纳入我县县级河长制工作进行治理,由县委书记肖巍、县政府副县长宋麒麟担任河长。

一、建立长效机制,治理河面漂浮物

2017年,县政府办、县总河长办相继印发了《关于清河行动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青府办发〔2017〕24号)和《关于深入开展清河行动的通知》(青总河长办发〔2017〕9号),对河道、河岸垃圾和漂浮物清理做了专门部署,形成了集中清理和日常巡查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一是由河长制工作牵头部门统筹协调,河段所在乡镇负责落实人员、机械,在重点时段对重要点位开展集中清河行动。二是由县财政预算工作经费,各乡镇负责落实巡河员、保洁员对辖区内河段开展日常巡河保洁,并建立《青神县河长制工作巡查制度》,要求巡河、保洁员每天开展不少于1次巡河保洁工作,将巡河保洁工作常态化。三是制定《青神县河长制工作考评办法》,县总河长办公室每月组织考评小组成员按照随机分组、独立打分的方式对各乡镇和各县级河流牵头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确保清河保洁等工作落到实处。

二、政企联动打捞,清理取得实效

岷江青神段全长40公里,流经我县8个乡镇,汉阳电站建成后,江面变宽,且沿途乡镇无专门打捞漂浮物的设备,不具备大量打捞河道漂浮物基本条件。目前,岷江漂浮物打捞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靠近河岸漂浮物,由沿途乡镇负责落实巡河保洁员进行日常打捞,分类处理。二是河道内离河岸较远,保洁员不能打捞的漂浮物,顺江而下,在汉阳电站被拦污设施拦截后,由金弘公司组织专门的垃圾打捞船每日进行打捞,分类处理。

三、抓好源头治理,管控垃圾入河

按照河长制工作相关要求,已将岷江各重要支流支沟纳入县、乡两级河长制工作进行治理,由河段所在乡镇具体负责工作落实。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重点支流重要节点安装拦截装置,对支流漂来的垃圾、漂浮物进行拦截,由乡镇保洁员清理漂浮物,确保垃圾、漂浮物不汇入岷江。二是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强沿河群众环保意识,形成人人爱护环境的良好氛围,杜绝生产、生活垃圾入河。三是从源头开始,沿江所在市、州、县建立长效机制,上、中、下游联动出击,有效管控区域内河道各类漂浮物。四是岷江沿江所在市、州、县建立长效机制,上、中、下游联动出击,有效管控区域内河道各类漂浮物。

四、下一步打算

进入汛期以来,岷江来水量增加,从上游和境内支流漂来的漂浮物和垃圾增多,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岷江河长制工作相关机制、政策,积极探索更加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全力做好岷江青神段综合治理。


青神县水务局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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