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事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权力类型 |
1 |
农村居民林木采伐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七条第三款 |
行政许可 |
2 |
自用船舶登记 |
《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
行政许可 |
3 |
农村疫区、狂犬病防护带养犬批准 |
《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第六条 |
行政许可 |
4 |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批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第二款 |
行政许可 |
5 |
公益事业、基础设施以及实施城乡规划临时工程建设用地规划批准 |
《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条 |
行政许可 |
6 |
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 |
行政许可 |
7 |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批准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
行政许可 |
8 |
村建设规划批准 |
《四川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
行政许可 |
9 |
村镇区域内使用原有宅基地、空闲地进行住宅建设的批准 |
《四川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
行政许可 |
10 |
村镇规划区内和道路、河道两旁进行临时建设审批 |
《四川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
行政许可 |
11 |
违反规定强迫农民以资代劳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七十三条、第九十五条 |
行政处罚 |
12 |
对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处罚 |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一条 |
行政处罚 |
13 |
对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从事种植、养殖、森林旅游等活动致使天然林受到损坏的处罚 |
《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十条 |
行政处罚 |
14 |
对擅自移动或损坏天然林保护标牌和封山育林标牌的处罚 |
《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第十九条第三款、第三十七条、第四十条 |
行政处罚 |
15 |
对违反水上交通安全行为的处罚 |
《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
行政处罚 |
16 |
对违反渡口管理的处罚 |
《四川省渡口管理办法》第六章三十五条 |
行政处罚 |
17 |
对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有钉螺地带警示标志行为的处罚 |
《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第五十一条 |
行政处罚 |
18 |
对以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在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期间家庭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不告知管理机关,继续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处罚 |
《四川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 |
行政处罚 |
19 |
对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提供的供养服务不符合要求的处罚 |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 |
行政处罚 |
20 |
对未按规划审批程序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处罚 |
《村庄和集镇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
行政处罚 |
21 |
对村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村镇规划修建住宅的处罚 |
《四川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
行政处罚 |
22 |
对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
行政处罚 |
23 |
对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
行政处罚 |
24 |
在乡、村庄规划区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第六十五条 |
行政处罚 |
25 |
对在规划区内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处罚 |
《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四条 |
行政处罚 |
26 |
对违反安全生产行为实施简易程序的处罚 |
《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条 |
行政处罚 |
27 |
自用船舶所有人拒不进行自用船舶登记,或者不按区域航行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 |
行政处罚 |
28 |
对无证驾驶或者操作农业机械;未办理农业机械产权变更异动手续;未经批准改变农业动力机械的结构或性能;未经年度检审或检审不合格继续从事作业;涂改、伪造、冒领牌照或驾驶、操作证件的处罚 |
《四川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 |
行政处罚 |
29 |
对未按规定饲养犬只的处罚 |
《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第十八条 |
行政处罚 |
30 |
组织实施动物强制免疫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四条第一款 |
行政强制 |
31 |
对三类动物疫病进行防治和净化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四条 |
行政强制 |
32 |
强制捕杀犬只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第十三条 |
行政强制 |
33 |
对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进行强制拆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
行政强制 |
34 |
地质灾害险情情况紧急时强行组织疏散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九条 |
行政强制 |
35 |
对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进行强制铲除 |
《四川省禁毒条例》第十一条 |
行政强制 |
36 |
在紧急防汛期组织人员抗洪抢险,采取防汛抗洪非常紧急措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第三十三条 |
行政强制 |
37 |
在大气受到严重污染并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时的强制性应急措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七条 |
行政强制 |
38 |
社会抚养费征收 |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四条 |
行政征收 |
39 |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 |
行政确认 |
40 |
对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扶养能力的救助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一条 |
行政给付 |
41 |
森林病虫害防治费用的适当扶持或补助 |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第十九条 |
行政给付 |
42 |
对蓄滞洪区的补偿或者救助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七条 |
行政给付 |
43 |
对特定优抚对象给予优待 |
《四川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第二十条 |
行政给付 |
44 |
对农村五保对象给予供养 |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七条条 |
行政给付 |
45 |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 |
《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第十九条 |
行政给付 |
46 |
对失业人员参加就业培训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政府培训补贴 |
《就业促进法》第四十九条 |
行政给付 |
47 |
种苗造林补助费的给付 |
《退耕还林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三款和第四十六条 |
行政给付 |
48 |
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补贴 |
《就业促进法》第五十二条 |
行政给付 |
49 |
对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 |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 |
行政给付 |
50 |
特困残疾人专项补贴发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八条 |
行政给付 |
51 |
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条 |
行政检查 |
52 |
对水库大坝、尾矿坝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六条 |
行政检查 |
53 |
对预防控制狂犬病工作的监督检查 |
《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第三条 |
行政检查 |
54 |
对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五十二条第一款 |
行政检查 |
55 |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九条 |
行政裁决 |
56 |
林木所有权和林地所有权争议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第四条 |
行政裁决 |
57 |
对农业普查违法行为的检举和监督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 |
《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第四十一条 |
行政奖励 |
58 |
对在经济普查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奖励 |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 |
行政奖励 |
59 |
对农业机械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
《四川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第七条 |
行政奖励 |
60 |
对退耕还林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
《退耕还林条例》第十条 |
行政奖励 |
61 |
对小流域综合治理成绩显著;在植被保护、土壤保护、水源保护工作中有重大贡献;检举揭发破坏水源涵养保护工程行为,避免重大损失的奖励 |
《四川省长江水源涵养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 |
行政奖励 |
62 |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登记 |
《四川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实施办法》第七条 |
行政奖励 |
63 |
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的奖励 |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七条 |
行政奖励 |
64 |
对在精神卫生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的表彰和奖励 |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十二条 |
行政奖励 |
65 |
对执行《四川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成绩显著,在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或在检举、控告、查处违法建设行为成绩显著的奖励 |
《四川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
行政奖励 |
66 |
对在促进就业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
《就业促进法》 第十条 |
行政奖励 |
67 |
对档案管理工作突出的奖励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六条 |
行政奖励 |
68 |
对在矿山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奖励 |
《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
行政奖励 |
69 |
对在清洁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三十条 |
行政奖励 |
70 |
对动物防疫工作突出的奖励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一条 |
行政奖励 |
71 |
对环境保护工作成绩显著的奖励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 |
行政奖励 |
72 |
对残疾人工作成绩显著的奖励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十三条 |
行政奖励 |
73 |
对传染病防治工作成绩显著的奖励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一条 |
行政奖励 |
74 |
对水资源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奖励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一条 |
行政奖励 |
75 |
对渔业工作成绩显著的奖励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五条 |
行政奖励 |
76 |
对未成年人工作成绩显著的奖励 |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九条 |
行政奖励 |
77 |
人口普查组织实施 |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三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78 |
农业普查组织实施 |
《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第十七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79 |
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法》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三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80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争议调解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81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变更土地承包协议备案 |
《四川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 |
其他行政权力 |
82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83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开发集体所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开发批准 |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三十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84 |
申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初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七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85 |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要求登记换证的转报 |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其他行政权力 |
86 |
征用土地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调整承包土地的批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87 |
农村能源开发利用节约的组织、推广和安全管理教育 |
《四川省农村能源条例》第五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88 |
农业发展及服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七条、第九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一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89 |
对申请林权证的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九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第十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90 |
组织封山育林,设置封山育林标牌并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四十六条、《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第十九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91 |
森林防火扑救及应急处理 |
《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条、第六条、第八条、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三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92 |
造林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九条第二款、第十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
其他行政权力 |
93 |
推行村民挂牌轮流值班和巡山护林员制度 |
《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七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94 |
森林病虫害的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95 |
绿化管理 |
《四川省绿化条例》第五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96 |
天然林保护管理 |
《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十五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97 |
退耕还林技术指导和服务 |
《退耕还林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98 |
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到自然灾害、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突发事件威胁时的应急救助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五条第一款 |
其他行政权力 |
99 |
蓄滞洪区内居民的承包土地、住房、家庭农业生产机械和役畜以及家庭主要耐用消费品的登记 |
《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00 |
水源涵养保护管理 |
《四川省长江水源涵养保护条例》第五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01 |
湿地保护管理 |
《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第五条、第七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02 |
设立保护标志,保护饮用水水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三十六条、《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03 |
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五十九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04 |
“四荒”资源使用权转让批准 |
《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管理办法》第九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05 |
动物疫情预防、控制、扑灭 |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六条及十六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 |
其他行政权力 |
106 |
设立、撤销钉螺警示标志 |
《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第二十一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07 |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 |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五条、第二十三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08 |
受理再生育申请 |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09 |
查验现居住地成年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八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10 |
流动人口节育手术费报销证明 |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11 |
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五条、第十条、第十二条、 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六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12 |
对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房屋出租(借)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组织和个人未如实提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信息的责令改正 |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13 |
艾滋病的防治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四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14 |
对乡村医生的培训管理 |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五条 、第三十二条第二款 |
其他行政权力 |
115 |
对新生儿在医疗保健机构以外地点死亡的核查 |
《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 |
其他行政权力 |
116 |
办理群众自配民间单、秘、验方需用毒性中药购买时的证明 |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
其他行政权力 |
117 |
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材料初审 |
《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18 |
死亡证明办理 |
《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19 |
村民对选举程序、办法或者选举结果有异议的处理 |
《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第51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20 |
经济困难证明确认 |
《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一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21 |
城镇家庭住房救助的初审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四十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22 |
临时救助的初审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四十八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23 |
因自然灾害受损的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的审核 |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二十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24 |
社会救助审核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四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25 |
特困人员供养、终止供养的初审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26 |
对城乡居民低保户的初审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第七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27 |
对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审核 |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七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28 |
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审核 |
《四川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第十六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29 |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初审 |
《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第十八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30 |
责令给付赡养费 |
《 四川省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条例》第八条第三款 |
其他行政权力 |
131 |
对申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评议、审核、审批有异议的复核 |
《四川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第十七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32 |
对申请农村五保供养评议、审核、审批有异议的复核 |
《四川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第七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33 |
发生洪涝灾害后的救灾减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四十七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34 |
农村五保供养待遇核销审核 |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八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35 |
五保对象申请入住敬老院批准 |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三条、《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36 |
设置农村公益性墓地的审核 |
《四川省公墓管理条例》 第十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37 |
对义务兵征召的初审 |
《征兵工作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38 |
民兵工作的组织和监督 |
《民兵工作条例》第五条第四款、 第七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39 |
实施集资办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五十九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40 |
托幼事业发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五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41 |
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九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42 |
扫除文盲的教育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四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43 |
统筹学校基本建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六十四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44 |
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的批评教育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三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45 |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的审核 |
《健身气功活动管理暂行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46 |
对侵占、破坏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责令改正 |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47 |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48 |
村镇区域内兴建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审核 |
《四川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项 |
其他行政权力 |
149 |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规划许可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50 |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54 |
农村村民、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回原籍村庄、集镇落户的职工、退伍军人和离休、退休干部以及回镇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需要使用耕地的审核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四川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52 |
在城市规划区内,个人在原宅基地上申请扩建、改建私有住宅或其他建筑的审查 |
《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53 |
村民住宅开工审查 |
《四川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54 |
土地补偿费使用批准 |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55 |
对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而取得建设用地的责令退回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56 |
土地调查 |
《土地调查条例》第十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57 |
矿产资源保护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十九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58 |
征用土地补偿费分配方案批准 |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
其他行政权力 |
159 |
制定、实施农村集体土地整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60 |
土地安置补助费使用监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61 |
地质灾害的巡查防治治理 |
《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十五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62 |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公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63 |
镇总体规划编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五条、《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十二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64 |
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条、《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十八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65 |
镇重要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一条、《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66 |
村镇规划编制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二十二条、《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十三条、《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八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67 |
近期建设规划编制 |
《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二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68 |
对村镇规划的局部调整 |
《四川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69 |
乡村规划区建设项目规划核实 |
《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八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70 |
对公厕的建设管理 |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71 |
测量标志保护 |
《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72 |
组织乡道、村道建设项目的招标 |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73 |
在乡道、村道设置必要限高、限宽设施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四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74 |
新建、改建乡道用地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75 |
编制乡道规划及规划修改方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十四条、第十六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76 |
组织修建、养护和管理乡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条第三款、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三条、《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四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77 |
对申请考试发证的船员信息审核 |
《内河渔业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规则》 第八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78 |
渡口管理和维护 |
《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79 |
对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提供服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二十四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80 |
城镇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审核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第二款 |
其他行政权力 |
181 |
公共就业服务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82 |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 |
《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全文 |
其他行政权力 |
183 |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六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84 |
电力设施保护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九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85 |
废物回收管理 |
《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全文 |
其他行政权力 |
186 |
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杂草等行为的监督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87 |
对群众性的消防工作予以指导和监督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一款 |
其他行政权力 |
188 |
对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意见 |
《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第六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89 |
对举行大型宗教活动的管理 |
《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二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90 |
办理大型宗教活动的管理 |
《四川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全文 |
其他行政权力 |
191 |
对危害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破坏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调查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全文 |
其他行政权力 |
192 |
生产事故处理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五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93 |
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施的保护 |
《四川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第九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94 |
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建议 |
《四川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95 |
社区戒毒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九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96 |
社区戒毒的救助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97 |
农村机电提灌设施建设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九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98 |
物业管理的指导和协调 |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六条、第十五条、第三十二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199 |
对受损房屋建筑工程抗震性能的应急评估 |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200 |
安全监督和特大安全事故防范 |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四条、第五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201 |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202 |
开展突发水污染事故的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六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203 |
临震应急期的检查及应急措施 |
《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204 |
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审核 |
《殡葬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三款 |
其他行政权力 |
205 |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休学批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206 |
就业援助审核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207 |
发生三类动物疫病时组织防治和净化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四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208 |
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209 |
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 |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210 |
组织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六条、第十四条、第六十三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211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
《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第八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212 |
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十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213 |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一款 |
其他行政权力 |
214 |
群众性消防工作指导监督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五十二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215 |
采取多种水土保持措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216 |
汛前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和第十八条第一款 |
其他行政权力 |
217 |
在紧急防汛期组织动员抗洪抢险,采取防汛抗洪非常紧急措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五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218 |
发生自然灾害危害或者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条、第五十六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219 |
组织开展抗旱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第四十二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220 |
组织开展地震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地震应急救援演练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四十四条第一、二款 |
其他行政权力 |
221 |
预防和控制野生动物的危害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18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222 |
生产安全事故救援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五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223 |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224 |
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防止艾滋病的传播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四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225 |
协助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应急联络、信息传递、灾害报告和灾情调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十九条、《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三十二条 |
其他行政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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