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青神县商贸流通企业的一封信

  
日期:2020年02月01日  来源:县商务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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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各商贸流通企业: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时值新春佳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1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疫情防控工作。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均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级响应。为了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联防联控要求,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针对正处于春节销售旺季,人群容易聚集的各商贸流通企业,向全县商贸流通企业及从业人员温馨提示:

一、管理好服务场所

(一)从严检测。根据场所情况,配备足量的红外线测温器,选配能熟练使用红外线测温器并富有责任心的从业人员在门店各入口对来店消费者进行体温测试并观察是否有咳嗽等现象,大人、小孩均需佩戴口罩才能入场,如发现有异常,应及时劝离就医,并迅速报告有关部门。

(二)强化消毒。做好营业场所环境卫生消毒工作,并向消费者公示每日消毒情况;设立专门的废弃口罩回收桶。按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定期做好场内消毒,包括购物车、筐,收银台、自助收银机,商品展销柜,刀具、砧板、架子等工器具,电子称、试吃台、就餐区桌椅、母婴室、卫生间等。

(三)确保安全。做好自制食品的追踪溯源,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运输、储存、加工,确保食品安全。

二、管理好企业内部

(一)建立机构,畅通信息。各商贸流通企业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组,企业(单位)第一负责人任组长,负责统筹协调疫情防控工作。建立统一、有效的沟通渠道,确保信息通报及时、准确,确保员工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二)强化宣传,加强管理。为员工上岗配备必需的防护用品,包括口罩、洗手液等。及时向员工宣传疫情防控政策和专业知识,确保人人懂、人人会。坚持上岗前后对员工进行体温检测,出现发烧(腋下体温高于37.3度)、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立即停止上班,及时就医。对不符合国家健康规定的食品部门员工,应按要求临时调离岗位。加强对集体宿舍的管理,坚持定期消毒,并配备防护必需品。

(三)源头防控,备足货源。做好源头控制工作,不得购入、加工、出售野生动物产品,强化“索票索证”。强化市场监测,加强货源组织,主动与生产企业对接,建立稳定可靠的产销关系,保障好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和价格稳定,对出现商品脱销现象的,及时组织货源并上报区县商务局。

三、上报好异常信息

发现与疫区有往来和密切接触人员,以及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辖区所属的社区。

让我们携手共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商务力量!

祝愿各商贸流通企业2020年运营更好!

祝福全县商贸流通企业的全体员工新春愉快,阖家幸福!


青神县商务局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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