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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第3号)

  
日期:2020年02月03日  来源:眉山市政府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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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断节后人员流动造成疫情传播,现就全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复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所有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在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可实行错峰上下班,尽量少集中、少开会,采取分散办公、居家办公、网上办公等多种形式,科学合理做好工作安排。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电子政务外网OA平台全流程网上办公,会议也尽量使用网络召开,减少人员聚集

二、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要依法履行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把疫情防控工作放在第一位,高度重视关爱职工健康安全;各类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满足疫情防控要求,自愿申请复工并报市、县(区)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可有序组织复工。

三、涉及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和城市运行的企事业单位要发扬连续作战精神,进一步科学调配力量,着力加强保障,继续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支撑。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保护市场主体和市民的合法权益。

本通告自发布之时施行。

 

眉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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