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8日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公告

  
日期:2020年11月18日  来源:青神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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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限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异议申请,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依法予以登记。

1、 拟登记不动产权利基本情况:

序号

继承

(权利人)

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土地面积(平方米)

房屋面积(平方米)

用途

1

杜艳东、杜婷婷、杜杭玺

何小明

国有用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

青神县和平巷33号1层

227.97

154.77

商业

2

杜艳东、杜婷婷、杜杭玺

何小明

国有用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

青神县和平巷31号1层

184.91

125.53

商业

3

杜艳东、杜婷婷、杜杭玺

何小明

国有用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

青神县桂花街1号附15号

311.41

147.42

商业

杜艳东、杜婷婷、杜杭玺

何小明

国有用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

青神县和平巷31号、33号2层

301.96

205

住宅

杜艳东、杜婷婷、杜杭玺

何小明

国有用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

青神县和平巷31号、33号3层

230.54

156.51

住宅

2、 公告期: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3、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青神县党务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一窗受理窗口(青神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4、 联系电话:02838862398

青神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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