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5日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公告

  
日期:2023年01月05日  来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点击:[]
分享: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限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异议申请,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依法予以登记。

1、拟登记不动产权利基本情况:

序号

继承人(权利人)

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土地面积(平方米)

房屋面积(平方米)

用途

1

费秀云

张云中

张刈芮

张晋超

国有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青神县竹艺大道333号(成艺雅居)3幢1单元19层1号

8.3

113.64

住宅


戴新

戴贤文

王伯其

国有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青神县一环路北段12号2幢1单元3层2号

16.90

84.5

住宅

2、公告期: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3、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青神县党务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一窗受理窗口(青神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4、联系电话:02838862398

青神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2月30日

上一条:2023年1月5日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公告2

下一条:2023年1月3日撤销辜良金遗失声明公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