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权利人)王小玲于2023年5月17日到我中心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办申请,我中心依申请已挂网公告。申请人王小玲于2023年6月2日到我中心申请撤销该遗失补办申请。因遗失申请公告期未满,证书已找到,申请人提出撤销申请。现我中心同意撤销该遗失补办申请。
附:1、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2、撤销申请
青神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6月2日
上一条:2023年6月5日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公告
下一条:2023年5月31日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公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