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4日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公告

  
日期:2023年07月04日  来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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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限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异议申请,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依法予以登记。

1、拟登记不动产权利基本情况:

序号

继承人(权利人)

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土地面积(平方米)

房屋面积(平方米)

用途

1

陈 轲

赵俊丽

陈福云

严桂香

陈刚

国有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青神县民主街27号1幢1-2层等

992

666.14

住宅

2

高素香

彭正东

国有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青神县西街8号1幢1单元1层2号

12.59

75.85

住宅

3

叶云

陈素华

国有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青神县汉阳镇棉花街17号

164.62

83.07

住宅

4

高伯清

文淑芳

高汉萍

国有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青神县花园街118号1幢2单元2层1号

23.84

74.49

住宅

2、公告期: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3、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青神县党务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一窗受理窗口(青神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4、联系电话:02838862398

青神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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