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3日不动产权注销登记公告

  
日期:2023年08月23日  来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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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2)川1402行初270号)》和《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3)川14行终89号)》,拟对下列宅基地使用权予以注销登记,依据《不动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同时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青集用(2016)第00001号)予以作废。

序号

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使用面积(平方米)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青集用(2016)第00001号

周碧容

宅基地使用权

87.10

黑龙镇新光村5组


青神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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