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8日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公告

  
日期:2023年11月28日  来源:青神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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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限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异议申请,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依法予以登记。

1、拟登记不动产权利基本情况:

序号

继承人(权利人)

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土地面积(平方米)

房屋面积(平方米)

用途

1

杨旭明

杨保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登记

青神县步行街8号附10、11号

43.89

40.72

住宅

2

杨群英

杨保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登记

青神县步行街8号附14号

34.0

23.9

住宅

3

杨春芳

杨保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登记

青神县步行街8号附13号

31.32

23.49

住宅

4

杨淑群

杨保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登记

青神县步行街8号附9号

27.72

25.08

住宅

5

杨明清

杨保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登记

青神县步行街8号附8号

45.3

34.86

住宅

2、公告期: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3、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青神县党务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一窗受理窗口(青神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4、联系电话:02838862398

青神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28日

上一条:2023年12月5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下一条:2023年11月27日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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