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6日不动产权注销登记公告

  
日期:2024年03月26日  来源:青神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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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3)川1402行初181号)》,对下列宅基地使用权予以注销登记,依据《不动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集体土地使用证(青集用(2009)第06077号)予以公告作废。

序号

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使用面积(平方米)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青集用(2009)第06077号

周向东

宅基地使用权

433.95

其中批准面积206.5

黑龙镇新光村5组


青神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 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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