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0 日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1

  
日期:2024年09月10日  来源:青神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点击:[]
分享: 

胡成坤、江春容因保管不善,将川(2022)青神县不动产权第000087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坐落青神县高台镇麻柳街67号,建筑面34.89平方米,土地面积35.49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成坤、江春容

2024年9月10日

上一条:2024年9月10日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2

下一条:2024年9月5日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公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