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华羽 因保管不善,将 监证0025186号、青国用(2013)第02062号 号不动产权证书, 抵监证0025186号房他项权证遗失,不动产坐落 青城镇振兴路218号 ,建筑面积56.23平方米 土地面积 8.06平方米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华羽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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