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青府办函〔2018〕43号

  
日期:2018年11月23日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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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按照省市关于每季度开展政府网站检查通报工作的要求,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18年第四季度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检查。现将2018年第四季度(统计时间:8月27日—11月16日)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网站运行情况。第四季度,县政府门户网站运行正常。

(二)网站内容保障情况。经监测软件自动扫描和人工复核,第四季度各乡镇、部门和单位(以下统称“各保障单位”)开展内容保障工作的情况基本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对政府网站的要求,未发现突出问题存在。第四季度,各保障单位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583条,其中:10个乡镇公开信息240条,30个县级部门公开信息1343条。从数据统计来看,大多数保障单位工作情况较好,公开信息数量超过任务基数。2018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和2017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是本季度公开重点,两类信息共规范公开190余条。

(三)纠错平台留言处理情况。第四季度,我县共收到国务院办公厅转办网民纠错信息3条,及时办理率为100%。

(四)提升网站互动能力情况。第四季度,县政府门户网站收到“县长信箱”39件、“部门信箱”20件,办结率100%。

二、存在问题

(一)重点信息公开栏目更新滞后。少数保障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贯彻落实《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神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青府办发〔2018〕27号)文件要求不到位,应公开的领域内容缺失,重点信息公开栏目长时间不更新,同时仍然存在对公开内容审查不严的问题,内容差错时有发生。

(二)互动信箱办理不规范、质量不高。少数保障单位在“县长信箱”“部门信箱”办理方面存在4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没有按规定时间完成信件的办理和回复;二是没有按规定的模板格式在网上进行回复;三是没有对回复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存在错别字、语句不通顺等低级错误;四是对个别复杂问题调查不清楚,处理问题以及同群众沟通解释不到位,导致群众就同一问题重复来信求决。

三、工作要求

(一)抓住重点,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岁末已至,各级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即将展开。各保障单位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对照青府办发〔2018〕27号文件中重点公开细化考核表,开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自查,落实措施补足工作短板、补齐应公开的内容,确保应公开尽公开;要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不断提升公开实效。

(二)注重规范,不断提高办件质量。各保障单位要认真按照《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青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民互动应用的通知》(青府办函〔2015〕63号)要求,规范做好互动信箱信件办理工作,确保所有信件均按规定流程、时限和格式进行处理和回复;要加强对复杂问题的综合研判,采取有力措施解决问题,做好同来信群众的沟通解释,不断提高群众对互动信箱办理工作的满意度。

附件:1.2018年第四季度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乡镇)

      2. 2018年第四季度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部门)

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3日

附件1

2018年第四季度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乡镇)

乡镇

主动公开信息条数

青城镇

42

白果乡

34

南城镇

31

瑞峰镇

29

黑龙镇

27

西龙镇

23

高台乡

21

罗波乡

16

河坝子镇

14

汉阳镇

3

附件2

2018年第四季度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部门)

单位

主动公开信息条数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150

县财政局

120

县教体局

88

县卫计局

81

县政府办

76

县交通运输局

71

县文广新局

67

县住建局

63

县农牧局

61

县环保局

55

县人社局

54

县广电台

53

县国土资源局

49

县民政局

31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0

县林业局

29

县司法局

28

县扶贫移民局

24

县工商质监局

23

县城管办

22

县安监局

22

县统计局

20

县公安局

19

县金融国资局

18

县水务局

18

县党务政务服务中心

16

县经信局

16

县发改局

13

县投促局

13

县审计局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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