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8年第二季度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青府办函〔2018〕20号

  
日期:2018年05月28日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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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单位):

按照省市关于每季度开展政府网站检查通报工作的要求,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18年第二季度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检查。现将2018年第二季度(统计时间:3月10日—5月22日)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网站运行情况。第二季度,县政府门户网站运行正常。

(二)网站内容保障情况。经监测软件自动扫描和人工复核,第二季度各乡镇、部门和单位(以下统称“各保障单位”)开展内容保障工作的情况基本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对政府网站的要求,未发现突出问题存在。第二季度,各保障单位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797条,其中:10个乡镇累计公开信息332条,30个县级部门(单位)累计公开信息1465条。从数据统计来看,大多数保障单位工作情况较好,公开信息数量超过任务基数。

(三)纠错平台留言处理情况。第二季度,我县共收到国务院办公厅转办网民纠错信息2条,及时办理率为100%。

(四)提升网站互动能力情况。第二季度,县政府门户网站收到“县长信箱”37件、“部门信箱” 23件,办结率100%。

二、存在问题

(一)栏目更新滞后。部分保障单位信息公开范围偏窄,部分栏目超过更新时限未更新,被第三方监测公司监测预警。

(二)信息差错频发。部分保障单位未严格执行上网信息“三级审核”制度,信息内容差错频发。第二季度,先后有4个单位公开的信息出现了政治术语、重要人名表述不准确等问题,被第三方监测公司监测预警4次,被市级政府网站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并作出情况说明1次。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栏目保障责任。各保障单位要认真对照《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神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府办函〔2017〕34号)要求,落实栏目保障责任,梳理完善有关内容,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同时要建立自查自纠工作机制,杜绝“睡眠”栏目的现象。

(二)落实信息审核责任。当前,国家、省、市对政府网站规范建设和管理的要求愈来愈高,追责力度愈来愈大。各保障单位要深刻认识公开信息出现政治错误的严重性,务必采取有力措施执行好“三级审核”制,确保公开信息权威、准确。下一步,我办将实行公开信息错情通报,并纳入年度考核扣分项进行管理;凡公开信息出现重大差错,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律依法依纪严肃问责追责。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附件:1.2018年二季度各乡镇政务公开情况统计表

     2. 2018年二季度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政务公开情况统计表

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

附件1

2018年二季度各乡镇政务公开情况统计表

乡镇

主动公开信息条数

青城镇

63

汉阳镇

48

瑞峰镇

36

黑龙镇

34

河坝子镇

33

白果乡

28

南城镇

24

西龙镇

24

高台乡

22

罗波乡

20

附件2

2018年二季度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政务公开情况统计表

单位

主动公开信息条数

县教体局

163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162

县交通运输局

104

县卫计局

83

县农牧局

75

县经信局

67

县文广新局

66

县广电台

53

县国土局

51

县住建局

49

县民政局

46

县环保局

46

县公交中心

41

县人社局

38

县金融国资局

38

县党务政务服务中心

37

县统计局

36

县投促局

36

县政府办

35

县公安局

28

县工商质监局

27

县司法局

26

县林业局

25

县水务局

24

县城管办

24

县发改局

23

县安监局

19

县财政局

18

县审计局

17

县扶贫移民局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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