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的说明

  
日期:2018年02月02日  来源:县财政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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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8日在青神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上

青神县财政局局长彭章勤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就提请审议批准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作如下说明。

一、依法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财预〔2015〕225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和融资管理的通知》(川府发〔2017〕10号)要求,地方政府性债务应实施限额管理。各市、县(区)政府债务限额由省财政厅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经省政府同意后下发;市、县(区)财政部门将本地区债务限额报本级政府同意后,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根据规定,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于上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加上当年新增债务限额。

二、提请批准2017年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川财金〔2017〕81号),2017年省政府已核定下达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6.974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4.292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6819亿元。对比上年债务限额,2017年增加1.4928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0.42亿元,新增专项债务1.0728亿元。

根据我县债务风险状况、财力情况,建议按照省财政厅核定的数据批准我县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三、提请批准我县2017年新增债券使用计划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川财金〔2017〕81号)要求,新增债券资金要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的后续融资。为充分发挥债券资金稳增长、促发展的积极作用,建议对2017年省财政厅下达的1.4928亿元新增债券资金做如下安排:

1.中岩广场改造工程0.15亿元。

2.幼儿园建设项目0.27亿元,其中:县幼儿园整体搬迁项目0.18亿元,南城幼儿园建设0.04亿元,青竹幼儿园建设0.05亿元。

3.斑布产业园区建设项目1.0275亿元。

4.官厅水库灌区配套试点项目0.0325亿元。

5.8个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0.0128亿元。

四、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情况

2016年,我县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5.4049亿元。2017年,我县新增债务1.4928亿元,核销债务0.962亿元,最终余额为15.935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为13.4328亿元,专项债务余额为2.5029亿元。

以上说明,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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