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本区域民兵预备役部队组织建设,落实民兵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管理。
2、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
3、发动和组织民兵参加三个文明建设,完成急难险重等突急性任务。
4、战时组织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
5、负责本区域的征兵工作、预备役人员登记统计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战争潜力调查,做好相关的动员准备工作。
7、协调配合预备役部(分)队落实参训人员,做好兵员管理、动员集结等工作。
8、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做好退伍军人安置前的管理教育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
9、协助军队做好本区域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
10、完成地方党委、人民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人武部现有在职人员7人,退休人员2人,在职和退休人员共计9人。
三、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2019年青神县财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385,157.3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85,157.36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预算支出2,385,157.36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0,299.65元,国防支出1,398,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686.20元,卫生健康支出52,854.87元,住房保障支出79,316.64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县财政局2019年预算收支较2018年减少406472.64元。主要是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青神县人民武装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财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887,157.36元,是用于保障人民武装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498,000.00元,是用于保障青神县人民武装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760,299.65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94,686.2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以及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52,854.87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79,316.64元,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国防支出1,398,000.00元,用于国防事业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青神县人民武装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85,749.65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8年,青神县人民武装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8年末车辆数合计为2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19年我单位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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