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地方海事处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7年03月24日  来源:县地方海事处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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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青神县地方海事处是负责全县水路交通运输安全监督管理,水路运输市场的行政审批管理,辖区内航道管理、养护、建设,编制航道发展规划,船舶检验及图纸审批等工作。

(二)2017年主要工作。

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扎实做好汛期安全管理工作和日常巡查;抓好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认真指导乡镇管船站业务工作;开展内河航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做好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地方海事处现有在职人员6人,退休人员4人。在职和退休人员共计10人。

三、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2017年青神县地方海事处收入预算总额为939599.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39599.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预算支出939599.00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4645.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737.0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577.00元,住房保障支出57640.00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县海事处2017年预算收支较2016年减少64836.6元。主要是根据退休人员工资到社保局领取,减少离退休费。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青神县海事处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财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706499.00元,是用于保障海事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33100.00元,是用于保障海事处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774645.00元,主要用于海事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财政监督、专用财政票据及凭证档案印刷、财政国库支付平台运行、财政评审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78737.00元,主要用于海事处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以及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28577.00元,主要用于海事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57640.00元,用于海事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县海事处下属机关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71918.00元。(数据出处:公开表3-1中公用经费总额)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7年,县海事处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0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青神县地方海事处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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