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20年02月24日  作者:王静  来源:综合行政执法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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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附件

青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国家、省、市、县有关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定城市管理标准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2)牵头建立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综合协调体系和责任体系;负责推进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

(3)依法行使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权力。

(4)集中行使违反城市环境治理、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

(5)牵头开展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方面政策法规研究和宣传教育以及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6)负责受理、查处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举报、复议应诉工作。

(7)牵头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环境综合治理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8)负责违规占道、非机动车(含摩托车)停放秩序、有碍市容的商贸秩序的监督管理。

(9)牵头城市容貌的规范管理;参与城市新建、改建、扩建、改造项目中市容配套设施方案的审查与竣工验收负责城市户外广告、横幅、招牌设置、商业巡游的监督管理。

(10)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参与城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环卫配套设施(含公共厕所)方案的审查及竣工验收;负责城市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及环卫设备设施的管理维护。

(11)负责城市照明管理,参与城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城市照明配套设施方案的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城市照明设施的管理维护。

(1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主要工作。

1.推动智慧化管理。建立市、县一体运行的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实行线上实时监控、线下网格巡查执法,实现网格呼叫、平台调度、扁平执法。

2.提升环卫水平。完善《城区环卫作业标准》《城区环卫作业考核细则》,实现标准精细、作业精细、考核精细,提升机械化作业水平,力争实现城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以上。高标准改造现有公共厕所,制定《城区公共厕所分类管理规定》,加强公厕管理,按每厕1—2人配备专业管理人员。

3.推进垃圾分类处置。加强生活垃圾收运,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规范大件废旧家具收运处置,开展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并逐步扩大实施范围。市场化运作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城区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20%以上。

4.强化路灯维护。实施机械大道路灯及管线改造,实施路灯进小巷工程,解决城市照明盲区。加强日常巡查管护,确保城区路灯亮灯率达到95%以上。

5.开展容貌秩序整治。开展违规占道、农贸市场乱象、乱搭乱建摊点、噪音扰民等专项整治。疏堵结合,推行临时摊区、夜市集中管理。制定《户外广告和店牌管理办法》,统一店招店牌规划设计、规格材质、高度位置等,全面取缔喷绘店招店牌、灯箱广告、门柱招牌。逐步取缔城区道旗广告,持续开展城市“牛皮癣”专项清理。

6.加强车辆停放管理。持续推进城区智能停车,规范设置非机动车停车点。联合县交管大队开展车辆违规入城、车辆乱行乱停专项整治。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49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37人)。现有在职人员41人(其中公务员4人,参公人员0人,机关工勤5人,事业人员32人),退休人员32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73人。另有聘用人员36人,遗属0人。青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青神县城市环境综合服务中心和青神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

三、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2020年青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1236244.0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79145.0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3257099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预算支出31236244.03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8798.47元,卫生健康支出309939.26元,住房保障支出470145.6元,城乡社区支出29991360.7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预算收支较2019年减少3612548.54元。主要是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减少原因是没有新开工项目工作。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青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79145.03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2849647.54元,主要原因是没有新开工项目工作。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8798.47元,卫生健康支出309939.26元,住房保障支出470145.6元,城乡社区支出6734261.7元。

基本支出5913145.03元,用于保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5323099元,用于保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6734261.7元,主要用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36000元,主要用于其他中国共产党事务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94811.36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33987.11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如失业保险等。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85446.91元,主要用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24492.35元,主要用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70145.6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913145.03元,其中:

人员经费3677414.3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2235730.7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257099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20年我单位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1.2020年市政路灯电费:保障城区2600余盏市政路灯以及市政亮化工程的城市照明;

2.城市夜景照明亮化工程尾款:保障该项目质量完好,夜景照明的预期效果;

3.城市综合管理专项经费(含装备、服装、数字城管建设):为解决执法装备不齐、且老化的问题,拟新采购电动执法车辆;

4.公厕、地库运行维护费(洒水车水费、电费):保障全城区11座公厕、8座地库能正常使用(包含水、电费);

5.青神县城区清扫保洁和全县生活垃圾收运购买服务:保障完成城区123万平方米的清扫保洁和全县生活垃圾的收运、以及市政交安设施的清洗;

6.青神县第二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运行维护:保障对全县日产约133吨生活垃圾进行压缩转运到眉山市中机公司作垃圾焚烧处理;

7.市政照明运行维护费:保障城区市政路灯亮化、维修维护和照明专用变压器的检修;

8.协管33人员经费:保障城市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目标任务;

9.法治县专项经费:增强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加强法规宣传,解决城市管理领域法律问题。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及下属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159692.7元。比2019年增加227020.41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整合划入了环卫的职能职责。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0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34504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执法装备、数字化城管建设及运行维护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末车辆数合计为31辆,其中业务用车11辆,环卫特种用车2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十、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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