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7年03月30日  来源:县公安交管大队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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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神县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青府办发【2011】27号),大队负责全县城乡道路交通秩序的指挥、管理和维护;负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事故的处理和车辆安全检验,驾驶员的考核与发证、发牌等工作。

2017年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继续深化城区道路交通整治、货车“双超”摩托车违法行为等专项整治行动;打造机械大道三级执勤点,建立24小时勤务机制;做好大型群众活动秩序维护和警卫开道工作。切实做好事故预防和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积极推行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和“大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车管所便民服务举措,从源头管理入手狠抓办证、入户进口关,创建服务示范窗口。继续以“五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交通安全和自觉守法意识。深入开展好“双三”和“警民亲”活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扎实抓好执法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三个方面的工作,推动大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迈上新的台阶。

二、部门情况

青神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23人,全部为行政编制;代管青神县公安局下属事业机构青神县车辆管理所,编制人数10人,全部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在职民警23人,退休人员5人,在职事业编制人员10人,临聘人员35人,在职和退休人员合计73人。

三、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部门综合预算要求,交管大队2017年收入预算9,061,353.00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4,861,353.00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4,200,000.00元。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安排支出9,061,353.00元,其中:基本支出6,441,753.00元,项目支出2,619,600.00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道路交通管理8,217,878.00元,用于人员经费、办公经费、专项经费等;社会保障和就业384,092.00元,用于交管大队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以及离退休人员支出;医疗卫生157,172.00元,用于交管大队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302,211.00元,用于交管大队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7年,交管大队政府采购预算3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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