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6年03月29日  来源: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  点击:[]
分享: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

青神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主要工作职能:负责城区生活污水回收、处理,使经过处理的污水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负责城区内的污水输送、污水处理的运行管理、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保障;负责城市生活污水排放费的征收。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机构性质为县水务局下属财政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机构级别为股级,核定事业编制17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部门综合预算的要求,2016年青神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收入预算总额为250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7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拨款80万元。

相应安排预算支出25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青神县污水处理厂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污水处理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污水处理厂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包括工资、电费、材料费、维护费等。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本厂职工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本厂职工按照规定标准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本厂职工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本厂职工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上一条:青神县城市规划局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下一条:青神县“两新”党工委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