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20年02月21日  来源:县林业园林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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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件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报表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林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承担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

(二)2020年主要工作。

全面落实新一轮绿化青神大行动、园林景观提升行动计划,全面完成青神县2020年度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48.23%;全县完善郊区绿道网络绿化建设12公里,生态廊道绿化提升20公里,评选绿色示范美丽新村4个,创建森林小镇1个,完成新造林 0.6万亩;全县竹产业总产值达到50亿元,竹林面积稳定在20万亩以上,建成现代竹产业示范基地3个、翠竹长廊(竹林大道)2条、省级现代竹产业园区1个、竹林小镇2个、竹林人家3家,以竹材为加工对象的亿元企业1家,力争2020年首批成功创建省级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2021年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一是打造竹产业新亮点,进一步擦亮“竹编”品牌。重点发展以斑布健康竹产业园为主的竹浆造纸,以嘉熙竹木为主的竹钢精深加工、以云华竹旅为主的竹编,以国际竹藤组织博士工作站为主的科技研发四大业态,打造竹产业发展集群,办好2020国际(眉山)竹产业交易博览会,力争将竹博会升级打造成为国际(四川)竹产业交易博览会。推进竹种植资源圃项目建设,建成40多个品种的竹苗圃基地,低改竹林基地3000亩。二是建设岷江流域生态屏障建设项目,加快推进绿满青神行动,建设国家森林城市。三是加强精细化管理,营造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绿色生态环境。强化绿化养护管理,精准提升养护和问题查改水平; 强化森林生态资源保护管理;完善科技服务平台;加强项目管理;加强森林防火、安全生产工作。四是切实加强林业园林部门自身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进一步强化职能,提高队伍素质,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发展能力,确保不打折扣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60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52人)。现有在职人员50人(其中公务员7人,参公人员1人,机关工勤1人,事业人员41人),退休人员31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81人。另有遗属1人。(见批复表 附表5)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下属二级决算单位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主要包括: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机关、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服务站、青神县天然林保护工程服务中心、青神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青神县木材检查服务中心,6个林业工作片站。

三、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见批复表1)

(一)收入预算情况。2020年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2,080,505.6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78,765.6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5,601,740.0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预算支出22,080,505.67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8,168.67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8,470.40元,住房保障支出595,786.32元,城乡社区支出15,601,740.00元,农林水支出4,880,340.28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2020年预算收支较2019年减少1,085,708.99元。减少原因主要是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今年项目资金有所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78,765.67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635,708.99元,主要原因是县级项目支出有所减少。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8,168.67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8,470.40元,住房保障支出595,786.32元,农林水支出4,880,340.28元。

(见批复表2)

基本支出6,429,165.67元,用于保障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见批复表1—2)

项目支出15,651,340.00元,用于保障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见批复表1—2)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见附表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46,000.00元,主要用于党建经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1,760.0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11,603.68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44,804.99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机关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如工伤、失业保险等。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42,663.65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45,806.75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1,062,050.28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

(八)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3,768,690.00元,主要用于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

(九)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49,600.00元,用于林业和园林局援彝干部补助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95,786.32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见批复表3-1)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429,165.17元。

人员经费4,781,940.3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遗属生活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1,647,225.28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2020年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601,740.00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见批复表6-1)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20年我单位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1、重点工作专项经费 : 以“绿满青神、岷江竹城”为创建主题,全面推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任务工作,搞好绿海明珠建设和岷江流域生态屏障建设项目等林业重点项目建设;

2、乡村振兴,竹产业发展资金:乡村振兴,推进竹产业发展;

3、城区园林、绿地管护经费:做好我县城区园林和绿地的管护;

4、城区时令花卉采购经费做:做好我县城区时令花卉的采购,保证城区美化;

5、全省竹林风景线建设现场推进会筹备经费:做好全省竹林风景线建设现场推进会筹备,保证会会议圆满召开;

6、援彝干部补助:保障援彝干部和第一书记各项补助和待遇按时发放,促进林业行业扶贫工作开展。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县林业和园林局下属机关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04,785.28元。(见批复表3—1中商品和服务支出总计)比2019年增加315,884.32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标准有所提高。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见批复表附表3)

2020年,县财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049,600.00元,主要用于园林绿化和鲜花的购买服务和采购,办公设备采购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末车辆数合计为2辆,其中执法执勤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十、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上一条:青神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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