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附件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执行国家、省级扶贫开发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后期持的法律、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开展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主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移民安置规划、库区开发规划;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全县农业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负责扶贫、移民项目资金管理;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农业综合执法;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主要工作。
1.全力巩固提升脱贫攻坚质量,重点关注“边缘户”“脱贫监测户”,夯实巩固提升保障,落实问题整改“回头看”切实做到脱真贫,真脱贫,确保经得起脱贫攻坚普查;抓好扶贫领域作风建设,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改进干部作风;加强感恩教育为2020年全国全省共同迈向小康营造浓厚氛围。
2.完成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面实施并顺利通过各级验收。实施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继续推进德康、长江经济带面源污染治理等重点项目。
3.加大执法改革力度,全面推进长江流域青神境内天然水域禁捕工作。
4.完成青神椪柑现代农业园区省级星级园区创建工作,力争青神椪柑现代农业园区进入国家级培育园区。
5.按要求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双认证”,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新申报柑桔绿色食品5一8个,完成柑桔出口基地认定,安装柑桔轨道运输车6公里,建成西南地区最大的轨道运输车示范基地。
6.创建省级乡村振兴先进乡镇和示范村。按照全省创建工作要求,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六大行动”,补齐乡村振兴创建短板,在全县实施22个“厕所革命”整村推进村。全力做好申报准备,深入学习省级考评实施细则和工作程序,加大对上争取汇报,指导乡镇、村完善考评资料,做好统计监测指导和抽查复核准备,力争成功创建省级先进乡镇1个,省级示范村2个。
7.推动农村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完成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和第二轮土地延包30年试点申报工作,启动改革试验任务,成立工作专班全面推进。依托青神乡村振兴研究院开展农村改革课题研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改革经验。
二、部门概况
其中青神县农业农村局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212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192人)。现有在职人员183人(其中公务员31人,参公人员8人,机关工勤5人,事业人员139人),退休人员117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300人。另有遗属26人。青神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青神县农村经营服务站、青神县农村能源开发服务中心、青神县农业综合执法服务中心、青神县农机化发展和农机安全服务站,其他事业单位22个,青神县畜牧站、青神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服务中心、青神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青神县农业技术推广和经济作物站、青神县农业科教站、青神县农田建设促进中心、青神县植保站、青神县种子站、青神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服务中心、青神县农村基金合作会资产服务中心、青神县饲料工业开发服务中心、青神县汉阳镇农业农村站、青神县瑞峰镇农业农村站、青神县高台乡农业农村站、青神县黑龙镇农业农村站、青神县白果乡农业农村站、青神县罗波乡农业农村站、青神县西龙镇农业农村站、青神县青城镇农业农村站、青神县南城镇农业农村站、青神县河坝子镇农业农村站、青神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见批复表附表5)
(一)收入预算情况。2020年青青神县农业农村局收入预算总额为72,434,986.9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984986.9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345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预算支出72,434,986.95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28139.61元,卫生健康支出1556579.12元,城乡社区支出13450000元,农林水支出45022283.74元,住房保障支出2235984.48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预算收支较2019年增加36882319.70元。主要是机构改革,与扶贫移民局、农工办、资产办、农发办合并。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984986.95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28632319.70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与扶贫移民局、农工办、资产办、农发办合并。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142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28139.61元,卫生健康支出1556579.12元,农林水支出45022283.74元,住房保障支出2235984.48元。
(见批复表2)
基本支出24418786.95元,用于保障青神县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见批复表1—2)
项目支出48016200元,用于保障青神县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见批复表1—2)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见附表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142,0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中国共产党事务支出。
(二)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3,086,719元,主要用于青神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
(三)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性政管理事务(项)266,540.00元,主要用于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下属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17,489,364.74元,主要用于青神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
(五)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500,000.00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6,128,960.00元,主要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200,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八)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17,350,700.00元,主要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35,984.48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3,520.0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950,577.12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8,054,042.49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机关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如职业年金等。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006,273.55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550,305.57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见批复表3-1)
青青神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418786.95元,其中:
人员经费18415106.4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6003680.5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450000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青神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见批复表6-1)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20年我单位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1. 2020年度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水平,增加移民收入,确保移民安居乐业。
2.2020年特色产业扶持资金:通过扶持标准果园建设、椪柑销售、品牌创建、新型经营主体等,促进椪柑产业提档升级。
3. 2020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保障动物防疫、重大动物疫病处置。
4.2020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粮食生产。
5.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数≧50台(套);农机购置补贴年度资金兑付率≧90%;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农业经理人、农村创新创业青年、产业扶贫带头人及技能服务型农民70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不低于1.53万亩;建设长期稳定农业科技示范基地2个,参加5天以上脱产业务培训德基层农技人员40人,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95%。
6. 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确保重要经济物种放流资源贡献率≧2%。
7. 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提高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水平,增加贫困人口人均收入。
8.办公场所租赁费:完成办公室搬迁,确保正常办公。
9.动物防疫、防控经费(含狂犬病防疫和非洲猪瘟防控):保障狂犬病防疫和非洲猪瘟防控。
10.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含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经费):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11.农民增收和农村居民一体化住户调查:开展农民增收和农村居民一体化住户调查记账业务指导、培训等,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正确反映全县农村居民收支和增收状况,努力提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
12.椪柑节经费:确保椪柑节顺利举办。
13.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补助经费:保障第一书记工作补助。
14.无害化处理经费:在全县乡镇开展农药废弃包装物、废弃农膜回收工作,建立定期转运,集中处置农药包装物、农膜废弃物。病死畜禽收集、无害化处置。
15.乡村振兴,椪柑产业发展资金(含“东坡味道”):发展椪柑产业,提高青神椪柑知名度,促进青神椪柑销售。.
16.乡镇农业农村站退休职工遗留问题处置:用于农业农村站退休职工遗留问题处置。
17.乡镇农业农村站自收自支人员经费:用于乡镇农业农村站自收自支人员的工资福利、公用经费支出。
18.援藏援彝干部补助:保障援藏援彝干部补助。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县农业农村局下属机关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904680.54元。(见批复表3—1中商品和服务支出总计)比2019年增加2107703.50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与扶贫移民局、农工办、资产办、农发办合并。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见批复表附表3)
2020年,县农业农村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869890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采购、项目中服务采购和其他工程类采购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末车辆数合计为4辆,其中执法执勤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十、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用于其他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经费。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性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下属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青神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支出经费。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用于机关在职人员机关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如职业年金等。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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