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住建局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6年04月01日  来源:县住建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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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是: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等市政公用事业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并指导实施,制定相应监督管理办法,进行行业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行政执法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警报网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控;

(二)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

(三)稳健发展房地产业;

(四)继续推进重点镇建设;

(五)打造竹型水系景观走廊;

(六)持续完善城市配套设施;

(七)大力提升城乡管理水平;

(八)做好防震减灾和人防宣传工作。

二、部门概况

住建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青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现有在职人员34人,退休人员6人,另有遗嘱1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住建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91.9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23.71万元,经费补助2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拨款19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6.2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91.96万元,其中:国防支出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5.54万元,医疗卫生10.5万元,城乡社区事务5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92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住建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城市建设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住建局机关、治理办、防震减灾局、城市监察大队、征收与服务补偿中心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住建局机关、治理办、防震减灾局、城市监察大队、征收与服务补偿中心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25.5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二)医疗卫生10.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城乡社区事务56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支付市政项目工程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棚改项目贷款利息支出、城镇建设重点工作推进组经费支出等。

(四)住房保障支出82.92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农村危房秘诀造等支出。

附:青神县住建局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表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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