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粮食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9年01月28日  来源:县粮食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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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依法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管理,强化检查,确保粮油食品安全。

2、负责全县原4个国有粮食企业资产的安全、维修等管理工作,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

3、做好粮食应急预案,监管好省级、市级、县级储备粮油工作,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4、贯彻执行国家粮油政策,搞好行政执法工作,做好粮油最低价收购,军粮供应等政策性任务。

5、全力以赴做好企业改制后下岗职工、志愿兵、军转干、退休人员的安抚、救济等稳定工作。

(二)2019年主要工作。

1、负责全县粮食总量平衡,做好粮食品种、数量的余缺调剂,参与粮食价格管理与调控工作,研究拟定粮食在供求失衡情况下的应急措施,指导辖区内粮油商品流通,完成粮食收购和调销任务。

2、依法审查认定全县粮食经营者的从业资格,指导全县粮食购销企业贯彻落实粮食流通政策,确保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政策和粮食收购质量标准政策的落实。

3、运用科学技术,确保储粮安全,负责全县国有粮食企业资产的安全,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

4、做好粮食应急预案,监管好中央临储、省级、市级、县级储备粮油工作,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5、做好原国有粮食企业下岗职工、军转干等的维稳工作。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粮食局现有行政公务人员5人,机关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1人,退休人员25人,另有离休人员2人,遗属2人。(见批复表附表5)

三、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见附表1)

(一)收入预算情况。2019年青神县粮食局收入预算总额为7422712.1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22712.1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预算支出7422712.16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966.09元,卫生健康支出123770.95元,住房保障支出128020.32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976954.80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县粮食局2019年预算收支较2018年增加3800589.16元。主要是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增加了2018年县级储备粮轮换价差补贴和对上争取低温粮库建设项目,从而增加了全年收入总额及支出总额。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青神县粮食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粮食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1570477.16元,是用于保障粮食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见附表1-2)

项目支出5852235.00元,是用于保障粮食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见附表1-2)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见附表1)

(一)一般公共服务24000.00元,主要用于粮食局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169966.09元,主要用于粮食局机关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以及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123770.95元,主要用于粮食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28020.32元,用于粮食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976954.80元,主要用于粮食储备费息、轮换差价、费用及财务挂帐利息等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县粮食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62436.80元。(3-1公用经费总额)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见批复表附表3)

2019年,县粮食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8年末车辆数合计为1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19年我单位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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