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21年03月02日  来源:县财政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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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附件

青神县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拟订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改革方案和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和园区、国家和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贯彻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组织起草地方财税实施办法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县税政事项。

3、负责管理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全县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县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4、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县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编制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计划,统一管理政府外债,防范财政风险。

7、牵头编制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县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制定县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8、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县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

9、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10、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县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11、管理全县涉及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参与财经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12、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按权限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13、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进行监管。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审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14、负责县本级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国有产权界定、登记、产权纠纷调处及国有资产交易监管等工作。

15、研究制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办法,制定相关制度。组织实施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收缴和支出安排,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产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16、指导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1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指导企业董事会规范建设。

18、根据工资宏观调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及调控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19、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审核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对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重大投融资决策审核。

20、负责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管。负责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处置等工作。组织协调与央企、省企、市企对接合作工作,引进投资。

21、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直接监管的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22、在县政府授权范围内,负责县政府开发性融资项目的规划和审定工作;负责在开行贷款过程中相关工作的协调;负责开行贷款资金使用和贷后管理工作;负责县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23、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地方金融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成眉金融同城化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24、统筹、协调推进全县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推动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合作。加强金融对外合作交流。

25、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地方金融业规范发展,组建、培训、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引进县外、境外金融机构,促进地方金融机构合理布局和金融资源优化配置,负责监管范围内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业务指导工作。统筹推进全县企业直接融资工作。负责全县企业上市改制、上市培育和上市协调工作。

26、统筹全县地方金融要素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动全县地方金融要素市场建设,组织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

27、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参与全县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推动地方金融统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引导社会融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研究拟订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

28、依据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和中央、省、市金融管理部门制定的规则,负责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的监管。加强对开展信用交易场所的农业专业合作社、地方权益交易场所、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的风险监测与行为监管。

29、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促进金融中介服务业发展,参与拟订促进与金融业密切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规划并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加强对相关金融行业协会的工作指导和监督。

30、维护地方金融秩序。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牵头处置非法集资,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其他非法金融活动,推进全县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机制建设。

31、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国有金融资本布局方案。

3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3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主要工作。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21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确保完成60511万元,增长7%。

2.财政保障。努力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3.对上争取。深入研究上级财政政策,积极争取财力性补助和专新债券资金。

4.金融信贷及融资。统筹县内金融机构,助推全县经济发展。

5.国企改革。以青神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主体,组建青神发展集团,完成章程变更、股权划转、工商变更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清产核资。

6.债务风险管控。按照“化解存量、严控增量、防范风险”的原则,2021年确保政府法定债务率控制在绿色等级,确保全口径债务率控制在黄色等级,力争进入绿色等级。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财政局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72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55人)。现有在职人员68人(其中公务员17人,参公人员22人,机关工勤4人,事业人员25人),退休人员25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93人。另有遗属4人。青神县财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为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金融国资服务中心。

三、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2021年青神县财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23045002.3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630602.3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74144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预算支出123045002.39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777039.7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4946.42元,卫生健康支出496695.55元,城乡社区支出107414400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90000元,金融支出30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831920.64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县财政局2021年预算收支较2020年增加30683792.64元。主要是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增加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的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青神县财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630602.39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319392.64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增加。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12777039.7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4946.42元,卫生健康支出496695.55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90000元,金融支出30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831920.64元。

基本支出9187102.39元,用于保障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13857900元,用于保障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060539.78元,主要用于财政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63500元,主要用于依法治县及援彝干部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660000元,主要用于专用财政票据及凭证档案印刷、财政国库支付平台运行、继续稳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关改革,为后期开展电子化改革和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打下坚实基础。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1550000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等方面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3380000元,主要用于财政监督、财政评审、绩效评价等委托业务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63000元,主要用于其他中国共产党事务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6180元,主要用于财政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95418.08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33348.34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机关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26705.77元,主要用于财政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69989.78元,主要用于财政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十二)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90000元,用于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三)金融支出(类)其他金融支出(款)其他金融支出(项)300000元,用于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金融管理方面的事务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831920.64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财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187102.39元,其中:

人员经费7037093.6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2150008.78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财政局2021年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7414400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财政局2021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21年我单位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1、滨江新区棚户区改造资金:保障滨江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顺利推进。

2、城南片区棚户改造项目资金:确保城南片区棚户改造项目顺利推进。

3、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经费:印制处非宣传单、横幅、宣传栏,面向社会进行金融知识普法宣传,开展处非专项排查。

4、地震巨灾保险:为城市、农村散居特困人员、城乡低保户、贫困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购买住房地震巨灾保险参保率23%。

5、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运行专项经费:保障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财务核算系统全年正常运转,稳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关改革。

6、国有资产管理专项经费(购买服务):县级国有资产安全检查,国有资产日常维护、管理培训、对外出租出售底价评估(购买第三方服务)。

7、财政绩效、监督管理专项(含购买服务):健全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互相协调、互相制约和对财政资金实施全过程监督及全面分析研究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关关系,实行对资金的同步监督等。

8、财政投资评审专项经费(含购买服务):评审中心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评审运行机制,全力服务政府投资项目建设。

9、财政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费:保障财政软件运行及维护,使用部门满意,加强财政监控,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10、非税及票据管理专项经费:非税管理系统服务、维护,收入电子化和票据电子化系统的运行。

11、金融监管专项经费:银政企对接,小贷公司监管。

12、依法治县专项经费: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巩固学法、用法、守法示范单位。

13、援彝干部补助:对援彝干部给予生活补贴,使帮扶单位满意。

14、竹编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确保竹编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顺利推进。

15、岷东大道青神段(一期工程)项目资金:确保岷东大道青神段(一期工程)项目顺利推进。

16、眉发展借款1亿元:做好县内重大项目业主,确保公司融资成功。

17、债务管理及专项债券发行专项经费:做好债券申报工作,及时编制专项债券项目建设书。

18、青衣大道老河街盐关路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保障青衣大道老河街盐关路棚户区改造项目顺利推进。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县财政局下属机关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924008.78元。比2020年增加7915.5元,主要原因是正常运转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1年,县财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43000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20年末车辆数合计为0辆,其中0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十、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财政国库业务: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7.信息化建设:反映财政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上一条:中共青神县委政法委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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