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附件
青神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青神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青神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主要管理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基本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贯彻执行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规章和实施细则。
2、依法管理我县基本医疗保险,负责参保人员医保、生育保险待遇的审核、支付工作。
负责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协议零售药店的资格确认及管理、检查、监督工作。
(二)2019年主要工作。
1、认真做好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作,保证参保人员补助及时到位。
2、认真做好全县离休干部、二等伤残军人医疗保险工作,保障其医疗保险待遇。
3、认真做好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审核支付工作,规范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支出。
4、加强医保网络维护管理,保证全县协议医药机构医保网络正常运行。
5、建立强化机制,探索完善以总额控费为基础的多种支付方式的改革,加强内控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6、认真做好协议医疗机构、协议零售药店日常的监督、监管工作。
7、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征收工作。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17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17人。现有在职人员6人(其中参公人员3人,事业人员3人),退休人员1人,临聘人员1人,在职、临聘和离退休人员共计8人。
三、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2019年青神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983972.3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83972.3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预算支出1983972.39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7032.75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39037.56元,住房保障支出62902.08元,城乡社区支出0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青神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2019年预算收支较2018年减少76932.61元。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了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青神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83972.39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76932.61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了项目支出。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5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7032.75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39037.56元,住房保障支出62902.08元。
基本支出683972.39元,用于保障医保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300000.00元,用于保障医保中心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5000元,主要用于其他中国共产党事务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602383.98元。主要用于医保中心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费(项)1052.4元,主要用于机关退休人员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70540.4元,主要用于医保中心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3055.97元,主要用于医保中心在职人员机关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如失业险等。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2276.66元,主要用于医保中心公务员医疗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226760.9元,主要用于医保中心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2902.08元,用于医保中心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83972.39元,其中:
人员经费529350.4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54621.98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2019年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00000.00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19年我单位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1、离休干部、二等伤残军人医疗费用:贯彻执行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规章和实施细则;认真做好全县离休干部、二等伤残军人医疗保险工作,保障其医疗保险待遇。;
2、医疗专项经费:贯彻执行有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规章和实施细则;完善医保大数据应用在具体操作层面的政策指导;负责我县基本医疗协议医疗机构、协议零售药店的资格确认及管理、检查、监督、审计,加强医保基金第三方审计。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青神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4621.98元,比2018年减少22282.02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2019年,青神县医保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8年末车辆数合计为1辆,其中轿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十、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上一条:青神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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