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机关服务中心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23年01月19日  来源:县机关服务中心  点击:[]
分享: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称解释

附件

青神县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青神县机关服务中心

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青神县机关服务中心职能简介

主要职能:青神县机关服务中心承担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服务相关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青神县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重点工作

1.公务用车管理工作。严格贯彻《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健全完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四统一”管理机制,加强公务用车编制、标准、购置经费、采购配备管理。加强公务用车定点保险、维修、加油服务监督管理,对各类服务商履约情况开展考核评价,合同年度内检查面应当达到100%。强化公务用车日常使用管理督查,加强公务用车配备更新、使用、处置等监督检查,充分利用平台做好公务用车日常监管,定期通报或公示相关情况,坚决杜绝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切实保障基层公务出行,开展乡(镇)公务出行交通保障调研,创新公务出行保障模式,多措并举,解决乡(镇)公务出行交通保障困难问题。强化新能源汽车推广,认真落实“电动四川”行动计划,除特殊地区、特殊用途外,新增和更新的公务用车原则上使用新能源汽车。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充电桩数量不低于停车位总数的20%建设。严格公务用车标识化、信息化管理,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车辆外,公务用车全部按要求喷涂统一标识和加装卫星定位系统。

(二)办公用房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四川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依法依规加强办公用房的维修、改造、租用管理,不断巩固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成果,加强办公用房统筹调剂、资源整合,避免闲置浪费。严格审批县级部门办公用房调试、维修、租赁申请,坚持厉行节约。建成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系统,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加强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提高办公用房管理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常态化开展办公用房督查检查,促进规范使用。

(三)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以绿色低碳发展为目标,以节约型机关创建为主线,协同推进节能降碳、示范创建与碳达峰行动,全面完成人均综合能耗同比下降1%、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1%、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同比下降1.5%、人均水耗同比下降1.5%的节能降碳目标任务。持续抓好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扎实推进“禁塑”工作。强化节能宣传教育,开展公共机构节能业务培训。全县公共机构新建停车场设置专属新能源汽车停车位不低于20%,既有停车场设置专属新能源汽车停车位不低于10%。推进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和资源综合利用。积极开展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监测,提升能耗统计数据质量。

(四)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工作。大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持续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七进”活动,深化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宣传引导。推进公共机构食堂标准化建设,健全食堂监督管理机制,严格公务接待用餐管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等环节全过程反对食品浪费管理。广泛开展公益宣传、进一步健全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长效机制,开展公共机构食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成效评估工作。

(五)周转房管理工作。按照《青神县县级领导干部周转房管理服务制度》,落实精细化、规范化、精准化服务要求,加强周转房服务制度体系建设,定期、主动掌握服务需求,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保障入住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

(六)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深入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狠抓“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等党内基本制度落实。扎实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对重大项目采购、选人用人等“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和警示教育活动,切实帮助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强化财务管理内部机制建设,着力规范预算执行及资金使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青神县机关服务中心单位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青神县机关服务中心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神县机关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4.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8.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2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57万元。青神县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724.51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1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车辆购置费用,增加了人员经费。

(一)收入预算

青神县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为724.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4.51万元,占91.7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0万元,占8.28%。

(二)支出预算

青神县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724.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71万元,项目支出521.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6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724.51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1万元,主要原因:项目收支总预算减少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减少45万元);基本收支总预算增加48.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023年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4.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8.09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0.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2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5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神县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4.51万元,比2022年增加3.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44.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4.07,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减少4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8.09万元,占96.03%;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10.58万元,占1.59%;卫生健康支出6.27万元,占0.94%;住房保障支出9.57万元,占1.44%。

具体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220.8万元,主要用于72辆公务用车加油、保险、维修维护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30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公务用车。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07.0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中国共产党事务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9.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预算数为1.0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由单位缴纳的失业和工伤保险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4.4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1.7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9.57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青神县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2.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8.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4.5万元,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万元,工会经费4.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8万元,福利费1.75万元,公务接待费0.37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60万元,主要是用于办公日常开支、差旅费、劳务费、周转房租赁费及采购家具等开支。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青神县机关服务中心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07万元,增加48.28%。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增加0.89万元,在职福利费按照比例有所调增0.68万元,公用经费调整预算科目致使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县机关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2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采购数为3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车辆维修保养服务、车辆加油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预算采购数为220.8万元;空调机预算采购数为0.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青神县机关服务中心有公务用车30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全县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5辆(执行中下达,我中心2023年计划报废新购公务车6辆)和未安排购置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完成全县72辆公务用车管理,保障公务用车的安全运行及公务用车日常维修维护;完成2023年公务用车报废更新;周转房的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全面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确保机关事务日常运行。

2.项目绩效目标

“机关事务管理专项经费”项目主要用于保障中心工作的正常运行的日常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劳务费、租赁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项目主要用于公车改革后,我中心负责县本级保留的72辆公务用车的日常运行维护,含燃油费、维修费、洗车费、保险费、机动车检测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项目主要用于为切实保障全县的公务出行,提高工作效率,购置公务用车。2023年将报废新购15辆车,其中:轿车14辆、越野车1辆,单位车辆保有量预计达到72辆。

“依法治县专项经费”项目主要用于聘用法律顾问,目的是为中心签定的合同及相关重大决策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参与诉讼、调解和处理事务,以维护我中心做出的合法决定;协助处理突发性社会矛盾纠纷。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上一条:青神县卫健局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下一条:中共青神县委统战部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