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神县委统战部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24年02月05日  来源:县委统战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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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件

中共青神县委统战部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青神县委统战部职能简介

中共青神县委统战部是县委主管统一战线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贯彻统一战线工作的政策和法规并推动落实,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3.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制定党外干部培养规划,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推动高等学校、人民团体、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党外干部安排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县委、县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县统一战线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统筹推进网络统战工作,承担网络统战工作平台管理工作,分析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5.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制定年度政党协商计划,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6.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贯彻民族工作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分工,统筹协调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领导民族工作,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协调民族关系,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民族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涉疆涉藏工作。

7.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贯彻执行宗教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领导宗教工作,依法管理宗教行政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

8.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全县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开展统战工作。

9.负责联系、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全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10.承担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协调工作。负责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调查研究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11.统一领导港澳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海外统战工作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香港、澳门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

12.统一管理港澳事务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关于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县委、县政府关于港澳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全县港澳工作及重大活动,围绕港澳工作展开调查研究。负责制定全县港澳工作规划,负责港澳信息工作。审核各乡镇、县级部门(单位)报请县委、县政府审批的涉及港澳工作的文件。综合协调全县因公赴港澳的任务审核、申报工作。统筹协调全县与港澳各界交往事宜和全县涉港澳事务。负责全县和港澳特区政府驻川机构的联络交往事宜。负责港澳系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参与处理涉港澳应急案(事)件。

13.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侨务工作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负责海外侨胞代表人士在相关统战团体的安排。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人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县内的合法权益。负责统一战线外事管理工作。

14.统一管理台湾事务工作。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省、市、县的有关决策部署,检查了解乡镇、县级部门(单位)贯彻执行情况。研究、拟订全县对台工作实施意见,组织、指导、管理全县对台工作。归口管理全县因公赴台的审核、报批工作。调查研究青神与台湾经济、科技、文化等交流合作和人员往来情况,提出对策建议,并做好协调指导。开展对台统战工作,负责本县同台湾有关社会团体重大交流交往事项的有关准备工作。归口管理全县对台宣传,负责本县涉台教育和有关台湾工作的新闻发布。归口管理涉台捐赠事务。依法保护台资企业合法权益,受理台商投诉。处理涉台事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台属的工作。联系台湾有关政党、团体及人士。

15.受县委委托,领导县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管理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

16.承担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县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8.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青神县委统战部2024年重点工作

1.在凝聚人心上实现新作为。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及时传达学习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精神,引导广大统战成员和全体统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在助力发展上实现新作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组织召开各类座谈会、意见征求会、联谊会等,引导各界代表人士深入开展调研、积极建言献策。鼓励动员商(协)会组织、民营企业参与支持“民企乡村共兴”行动,引导商会组织、涉农企业与建设粮经复合种植特色示范片区域的乡村开展联系结对。发展壮大商会组织,促进招商引资。

3.在守正创新上实现新作为。认真抓好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推进医卫系统知联会建设。加强统战团体自身建设。做好统战领域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坚决守牢安全底线。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积极申报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025年度项目。持续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青神实践,指导中岩寺全力申报省级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配合开展好各类涉侨、台活动和参访工作,促进对外交流。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青神县委统战部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12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4人。现有在职人员14人(其中公务员8人,机关工勤1人,事业人员4人,临聘人员1人),退休人员8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22人。中共青神县委统战部一级预算单位1个,下属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神县统战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青神县委统战部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342.28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9.3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

2024年青神县委统战部收入预算总额为342.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9.28万元,占75.7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3.00万元,占24.25%。

(二)支出预算

青神县委统战部2024年支出预算342.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38万元,占73.15%,项目支出91.90万元,占26.85%。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委统战部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342.28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9.3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9.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3.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0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3.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1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神县委统战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9.28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24.3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55万元,占78.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8万元,占8.67%;卫生健康支出16.05万元,占6.19%;住房保障支出18.19万元,占7.02%。

具体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70.52万元,主要用于统战部机关行政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3.14万元,主要用于统战部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7.00万元,主要用于依法治县事务及河长制工作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1.9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中国共产党事务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1.8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0.6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7.70万元,主要用于统战部按照规定标准缴纳的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55万元,主要用于统战部按照规定标准缴纳的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4.66万元,主要用于统战部按照规定标准缴费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1.15万元,主要用于统战部按照规定标准缴费的事业人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8.19万元,主要用于统战部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青神县委统战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0.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4.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45.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福利费用、公务交通补贴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委统战部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83.0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委统战部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青神县委统战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5.97万元,比2023年增加4.3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关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青神县委统战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1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台式电脑和空调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青神县委统战部有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24年我单位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1. 整体绩效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省委统战部“4321”工作法,抓实“标线”工作,抓牢“底线”工作,,亮“高线”工作,不断统一思想、凝聚智慧、汇聚力量,不断提高全县统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推动新时代青神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建设成都都市圈高质量发展的国际竹艺名城,助力青神现代化建设作出统战贡献。

2. 项目绩效目标

①统战工作特需费:用于开展调查研究,加强政治协商,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推动新时代青神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

②宗教场所专项经费(含维修资金):用于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中国化示范场所建设,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整治,维护全县宗教领域安全稳定。

③统战工作专项经费:用于支付统战基地租金、统战基地提档升级,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用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进我县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

⑤河长制专项经费:用于复兴水库治理、管理和保护,确保复兴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河长制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⑥依法治县专项经费:用于开展统一战线领域法治宣传教育,维护统一战线领域和谐安全稳定。

⑦党建工作经费(含党员教育培训费):用于统战部支部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教育培训、党员表彰奖励,党建阵地建设等,保障党组织工作和活动正常开展。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上一条:青神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下一条:青神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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