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7年10月20日  来源: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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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青神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主要工作职能:负责城区生活污水回收、处理,使经过处理的污水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负责城区内的污水输送、污水处理的运行管理、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保障;负责城市生活污水排放费的征收。

二、部门概况青神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2016年末在职职工26人,其中事业编制7人,临聘编制19人。青神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机构性质为县水务局下属财政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机构级别为股级。

三、2016年收支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青神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收入合计341.2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53.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7.63元。2016年青神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支出合计341.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18万元,占17.63%,项目支出281.11万元,占82.37%。 2016年青神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收入及支出较2015年增加128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业园区污水厂。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青神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41.29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8.29万元,增长37.59%。青神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8.32万元,增长37.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青神县污水处理厂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3.6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4.32%。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17.66万元,增长86.51%。(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青神县污水处理厂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3.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节能环保支出253.66万元,占1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9万元,占7.4%3、住房保障支出2.39万元,占1%(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1、节能环保支出253.66万元,比2015年增长42.45%,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9万元,比2015年增长95.74%,主要用于本厂职工按照规定标准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3、住房保障支出2.39万元,比2015年下降60.3%,用于本厂职工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青神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其他社会保障、绩效工资等.

七、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6年青神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无出国经费,与去年一致。二、公务接待费2016年青神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无公务接待费,与去年一致。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青神县污水处理厂开展业务活动共计开支公务用车运行费1.07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07万元,比去年减少1万元。青神县污水处理厂车辆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1.07万元;主要用于外出购买维修材料,化验室药品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青神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63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青神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2016年使用节能环保支出253.66万元,比2015年增加40.69万元,增长16.04%。(二)政府采购情况。本部门2016年无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支出。(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本部门2016年末车辆数合计为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青神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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