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林业局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7年10月20日  来源:青神县林业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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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青神县林业局是主管全县林业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负责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行业管理,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林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承担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

1、做好第九届中国竹文化节相关工作。

2、做好“绿海明珠”相关项目建设。

3、做好我县天保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等林业重点工程的实施。

4、继续做好我县林业产业示范县建设工作,推进林业产业示范县建设工作。

5、做好全县造林绿化工作,重点推进栽竹绿化,做大做强我县竹产业。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林业局2016年末在职职工48人,其中行政人员6人,事业人员人42,退休人员29人。

青神县林业局下属单位1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2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合计为1970.9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970.98万元。

2016年支出合计为1970.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3.55万元,占31%;项目支出1357.43万元,占69%。

收入及支出较2015年均减少2286.2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收入中含上年结转结余资金659.45万元。二是相比2015年,重点项目支出资金减少。三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压缩一般性支出预算,相应减少了全年收入总额及支出总额。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青神县林业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970.98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减少2286.27万元,收支均下降53.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青神县林业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1.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2%。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161.86万元,下降52.4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青神县林业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1.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占0.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81.02万元,占4.13%;医疗卫生支出15.44万元,占0.79%;节能环保支出285.3万元,占14.55%;农林水支出1533.87万元,占78.22%;住房保障支出40.4万元,占2.0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比2015年增长5万元。主要用于党建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02万元,比2015年增长74.65%。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15.44万元,比2015年增长62.36%。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285.3万元,比2015年减少70.28%。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等支出。

5、农林水支出1533.87万元,比2015年减少49.24%。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绿化造林、林业技术推广、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产业化、林业执法与监督及其他林业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40.4万元,比2015年增长14.42%。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林业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3.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25.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8.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无因公出国出境。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5.1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0.32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减少了接待事务。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79批次,11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下降0.63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使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车辆主要用于保证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进行项目实施中设计图调绘、小班调查、开展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及其他重点项目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林业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5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青神县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47万元,比2015年减少2万元,下降2.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青神县林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5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6年末车辆数合计为2辆,全部为执法执勤用车。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附:青神县林业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青神县林业局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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