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农业和畜牧局关于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8年10月20日  来源:县农牧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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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做域工作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农业方面的决策部署。

2.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和纠纷仲裁、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等工作。

3.指导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发展以椪柑为主的特色产业,支持种养结合发展循环经济。参与组织实施种粮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农业政策性保险等工作。

4.组织开展农业面源污治理,推动农业生态环境建设。

5.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产品品牌创建。

6.组织开展动物防疫检疫和畜牧业生产等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

1.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落实党建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确保产业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

2.完成对上争取2000万以上,非工业固定资产投入1.5亿元。

3.粮食种植面积和粮食产量持续保持稳定,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4.强力推进椪柑产业发展,完成椪柑新植高换1.5万亩,完成产业培训1万人次,举办椪柑节。

5.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验检测工作,确保农产品合格率98%以上。

6.示范推动种养循环工程,实施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7.进一步强化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确保不发生较大疫情。

8.全面落实安全责任,确保不发生农业较大安全事故。

9.规模化、标准化养殖率达80%以上。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农业和畜牧局设7个内设机构,下属36个事业单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5个,其他事业单位31个。2017年末在职职工170人,其中行政人员10人,事业人员160人。退休人员165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合计为5840.6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840.6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

2017年支出合计为5840.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6.72万元,占40.00%;项目支出3503.91万元,占60.00%。

收入及支出较2015年增加1449.7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项目工作增加了,相应增加了全年收入总额及支出总额。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青神县农业和畜牧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5840.6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49.78万元和1449.78万元,分别增长33.01.25%和33.0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青神县农业和畜牧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40.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449.78万元,增长33.0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青神县农业和畜牧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40.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7.74万元,占4.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94万元,占3.75%;医疗卫生支出97.33万元,占1.66%;节能环保支出130.00万元,占2.23%;城乡社区支出277.51万元,占4.75%;农林水支出4705.59万元,占80.57%;住房保障支出153.53万元,占2.6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7.74万元,比2016年增加241.2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94万元,比2016年下降31.22%。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97.33万元,比2016年增长78.13.%。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130.00万元,比2016年增加130万元。主要用于畜禽养殖养殖场关停工作。

5.城乡社区支出277.51万元,比2016年增加277.5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工作。

6.农林水支出4705.59万元,比2016年增长21.78%。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153.53万元,比2016年增长11.78%。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农业和畜牧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36.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28.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07.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青神县农业和畜牧局因公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6.8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对口部门和周边区县相关单位到我局检查指导工作用餐和项目工作考察交流所发生的费用,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0.5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工作增加了检查验收等接待事务。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86批次,689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3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7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下降2.27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使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车辆主要用于保证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机要通讯,实施基层工作调研,项目工作督查检查验收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停车费、保险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农业和畜牧局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青神县农业和畜牧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7.78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30.91万元,下降9.1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青神县农业和畜牧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8.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9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4.23万元,主要用于绿色防控统防统治、提灌站建设、两区划定等项目支出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7年末车辆数合计为7辆,其中2辆一般用车、其他用车5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青神县农业和畜牧局

2018年10月16日

上一条:青神县农金会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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