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县、乡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着力防范风险;负责全县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组织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负责建设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末在职职工45人,其中行政人员19人,事业人员26人。退休人员6人。另有遗属1人。
青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非独立核算财政全额拨款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决算总额为477.3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77.3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年初结余和结转0万元。
2015年支出决算总额为477.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5.09万元,医疗卫生437.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87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收入总额及支出总额较2014年增加189万元,主要原因今年新进14人以及调资等因素以及2015年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规范建设经费36万元和2014年食品药品监管及系统能力建设省级补助资金2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机关、下属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437.3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4.87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经费为0元。与上年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3.36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0.36万元,主要原因是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规范建设新增接待事务。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39批次,48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8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1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1.09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使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车辆主要用于保证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78.8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5年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支出为18.87万元,其中货物类18.87万元、服务类0万元,均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四川省2014-2015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川办函[2011]226号)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5年末车辆数合计为2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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