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20年12月17日  来源: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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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3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3

二、机构设置.........................................11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2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9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2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2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2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26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27

第四部分附件.........................................30

一、部门概况.........................................31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34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35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36

第五部分附表...........................................3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39

二、收入决算表.......................................39

三、支出决算表.......................................3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39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3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39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39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39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39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39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39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39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39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成眉同城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拟订创业、就业援助和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制定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负责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工作

6.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监督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以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的实施情况。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留学回国人员的相关服务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各级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综合管理工作。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的调配工作。

9.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退休政策的实施。

11.牵头拟订并落实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组织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

12.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生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4.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5.有关职责分工。与县教体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社局牵头,会同县教体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体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建立和完善党支部工作制度,确保党组织生活有章可循。强化党员干部管理,严格党组关系转接,扎实开展“三会一课”,严格程序发展预备党员,提升干部队伍素质。2019年共有2名党员干部受组织重用提拔,1名党员干部被评为青神县优秀共产党员,1名党员干部被组织选派担任白果乡胡坝村第一书记。

2.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我局坚持把服务民生作为主线,切实树立党员形象、提高工作效率、解决实际问题,通过开展红色教育、走进红色西山、建川博物馆、齐唱革命歌曲、重温入党誓词、观看影片、专题党课等多种形式主动学习,切实做好服务群众工作。

3.加强政策扶持,助力脱贫攻坚。针对胡坝村144户332名贫困户的情况,及时调整我局结队帮扶干部,对群众需求进行摸底调查,结合胡坝村产业发展思路,根据每户的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帮扶方案。通过与胡坝村党支部结对庆“七一”,中秋慰问、春节送温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就业扶贫招聘、爱心捐赠等活动。2019年深入联系村帮扶群众至少4次,帮扶困难留守儿童12名,为联系群众送去物资达10000余元。全年为408名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兑付岗位补贴353.2万元、社保补贴14.32万元;为331名灵活就业人员兑现社保补贴142.23万元;为824名培训人员兑现职业培训补贴114.34万元。

4.探索“党建+服务站”的就业创业服务模式。立足于外出务工人员诉求,在我县务工人员较为集中的北京、云南、西藏、西昌、重庆,分别建立了农民工流动党支部和就业创业服务站。

5.严格人事考试考务流程,公开选调。2019年公开选调事业人员30人,公招事业人员42人,其中综合类9人、卫生类3人、教师30人;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31名,其中研究生10人、紧缺人才21名;招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3人、续聘5人、村官转聘3人。对新招录42名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进行干部教育培训培训。

6.按程序办理机构改革涉改人员转隶。完成全县23个机构改革单位185名涉改人员(事业干部69人,事业工人108人、机关工勤8人)划转工作。办理人员调动64人(其中外县调入30人、县内调动26人、县内调出8人),完成乡镇农业农村站人员转隶68人。

7.招才引智,建基地。赴省内外知名高校招才引智活动,拟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名;组织德恩精工成功创建“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成为青神县首个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获省财政资金奖励各20万元、市财政资金奖励各10万元。

8.积极开展扩面征缴专项行动,全县各类社会保险参保4.4776万人,共征缴社会保险基金14105万元;全县城乡居民参保人数为9.5093万人,共征缴社会保险基金6222万元;落实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优惠政策,2019年全年预计将为企业减少社会保险支出710万元;积极开展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做好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工作,率先在全市全面铺开了新被征地农民的参保缴费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共有企业离退休人员17983名,城乡居民参保待遇领取人数3.2347万人,我局全力保障,做到了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9.专项活动,提升劳动者技能。围绕农民工、退役军人、贫困劳动力和高校毕业生4大群体开展专场招聘、技能提升、岗位安置和就业创业指导4大行动。举办各类专场招聘会21场,组织60余家县内外企业提供岗位5100余个。夯实县域培训工作,确定成都艺术职业学院等四家培训机构为首批青神县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确定青神县德辉职业技术培训学校等四家民办培训学校为合格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1906人,其中大学生和退役军人创业培训356人,贫困劳动力培训82人。培育“名星”提创业水平,深化服务创业人员,开展创业名星评选和培育活动,评选出9名“创业明星”和10名“青神名匠”拟表扬对象;组织我县创业者参加第二届“天府杯”创业大赛,我县选手赵科冉参赛项目在全市荣获一等奖;组织我县技能人才参加市技能大赛,2人获二等奖,5人获三等奖,14人获优秀奖。

10.落实惠民政策开展就业援助。安置189名贫困劳动者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实现人均月增收1320元;鼓励企业提供适合贫困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的岗位,目前已吸纳贫困劳动力614人在园区企业就业。深化创业担保贷款,全年为16名城乡各类创业者提供贷款230万元,兑现贴息25.39万元。开展县内10家企业失业动态监测,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待遇615人次83.71万元,为585人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24.27万元。

11.多举措,深化服务民营经济。一是创新举措促企业融资。联合县人行、金融机构和园区,在力兴机械产业园区顺利实施力兴“微易贷”项目,切实解决园区内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二是确保实效促人才招引。全方位开展全县企业人才需求专题调研,了解企业人才现状、需求和存在的问题,通过调研提出了破解措施,并分解到相关部门落实。三是开展失业保险“展翅”行动和“护航”行动,为15户企业申领稳岗补贴63.33万元,惠及职工2378人,为6名企业职工申报技能提升补贴7400元,鼓励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并进一步减轻了企业参保负担。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大力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

12.为解决水利工程总包单位账户被法院冻结、农民工工资无法兑现问题和生产经营性企业拖欠工资问题,建立部门会商新机制和建立部门联合处置新机制。处理项目欠薪问题,涉及职工144人;依法处理劳动争议,2019年立案处理劳动争议案件72件,其中调解处理67件,劳动争议案件调解成功率93.4%;积极帮助困难企业化解矛盾、恢复生产,解决了1200余名职工就业问题。

13.以党建引领,配齐配强班子,搭建了“互联、互助、互补、互带”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关心关爱农民工及农民工留守子女,组织4名在京务工的农民留守子女前往北京参加夏令营,在北京与父母见面。开展劳务品牌培训,服务精准就业扶贫,全面实行农村劳动力动态管理。2019年组织初、中级劳务培训330人,培训返乡创业130人。通过走访慰问、参观座谈、文艺汇演、专场招聘等方式,举办各类活动12场,召开座谈会20余场,看望慰问返乡农民工1.86万人,送去慰问金慰问品价值30余万元,吸引3000余人返乡创业就业,投身到乡村振兴的战略中,得到社会的认可,建立优秀农民工台账800余人,提供法律援助50人次,维护外出就业创业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14.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业务工作中,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内控制度建设和风险评估,组织学习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深化对基金管理风险防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守法意识,严守纪律红线。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专题教育培训、基金管理风险防控讨论和宣传活动,发起社会保险基金“反欺诈反冒领”专题宣传活动,使欺诈冒领违法的观念深入人心,对不法行为产生震慑效应。2019年处置预警73条、追回基金143人,共计8万元,确保了全县社会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机构设置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决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青神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青神县就业服务中心、青神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青神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青神县农劳服务中心和青神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纳入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青神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2.青神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青神县农劳服务中心

4.青神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5.青神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6.青神县就业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6333.34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411.33万元,增加6.95%。2019年度支出总计6329.11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407.1万元,增加6.87%。主要变动原因是正常晋级调资、调增五险一金缴费基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资金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6333.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13.1万元,占99.6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4万元,占0.32%。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6329.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1.53万元,占28.15%;项目支出4547.58万元,占71.85%。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333.34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411.33万元,增加6.95%。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329.11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407.1万元,增加6.87%。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08.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8%。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86.86万元,增长6.53%。主要变动原因是正常晋级调资、调增五险一金缴费基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资金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08.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96万元,占0.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359.93万元,占84.96%;卫生健康支出(类)757.54万元,占12%;农林水支出(类)125.56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类)60.88万元,占0.9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308.87完成预算99.9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96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83.14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07.33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14.02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支出决算为8.00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70.43万元,完成预算99.93%。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44.45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9.42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9.26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6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39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910.92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3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3.3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2.48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720.97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79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农林水(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支出决算为125.56万元,完成预算100%。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0.8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81.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55.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125.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4万元,完成预算4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控制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车运行维护费已交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统一管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开展区县财政监督检查、开展支出绩效评价、走访人大代表、对口帮扶慰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4万元,完成预算4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17万元,下降9.4%。主要原因是2019年实际接待减少,相应减少接待事项。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2批次,17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具体包括:社保业务经办风险防控调研、信息中心部署社保电子档案系统调试、市人社局调研检查。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0.24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对2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我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逐渐丰富和完善。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部门决算中反映“会计高端人才政府采购预算”、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经费、

(1)“劳动监察、仲裁专项经费”项目绩效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万元,执行数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青神社会稳定。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办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仲裁案件;聘请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应诉、行政复议案件,指导行政执法。实现法治青神和谐劳资关系的健康持续发展。

(2)“干部人事档案室建设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53万,执行数53万,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善干部档案制度建设,对管理的干部档案在2019年度进行整理、数字化,有序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同时开展档案库房建设,购买档案管理软件、档案放置回转柜、安装监控设备、相关电器、气体灭火器等,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选拔干部提供利用。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劳动监察、仲裁专项经费


预算单位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8

执行数:

8


其中-财政拨款:

8

其中-财政拨款:

8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实现法治青神和谐劳资关系的健康持续发展。

已顺利完成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办案数量

应办尽办

处理项目欠薪问题,涉及职工144人;依法处理劳动争议,2019年立案处理劳动争议案件72件,其中调解处理67件,劳动争议案件调解成功率93.4%;积极帮助困难企业化解矛盾、恢复生产,解决了1200余名职工就业问题。


质量指标

工作完成度

确保工作的顺利完成

顺利完成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19年

2019年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

>90%

>95%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干部人事档案室建设经费

预算单位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3

执行数:

53

其中-财政拨款:

53

其中-财政拨款:

53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善干部档案制度建设,对管理的干部档案在2019年度进行整理、数字化,有序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同时开展档案库房建设,购买档案管理软件、档案放置回转柜、安装监控设备、相关电器、气体灭火器等,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选拔干部提供利用。

已顺利完成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整理档案数量、配备档案室必需的设施设备

建设档案库房100平方米

购买气体灭火器1套

购买档案旋转回转柜5组

数字化工作相关办公耗材

各类办公用品

购买档案管理软件1套

已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工作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19年

2019年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通过项目建设拟达成效

提高利用档案查找率和准确率,解决产生的问题,为组织选拔人才提供利用,维护社会稳定。

已达到预期目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大于等于90%

超过90%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97万元,比2018年减少56.07万元,下降30.8%。主要原因是印刷费、差旅费下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各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指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1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2018年,眉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7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等办公用品。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5.72%。

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决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青神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青神县就业服务中心、青神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青神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青神县农劳服务中心和青神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纳入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青神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2.青神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青神县农劳服务中心

4.青神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5.青神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6.青神县就业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成眉同城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拟订创业、就业援助和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制定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负责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工作

6.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监督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以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的实施情况。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留学回国人员的相关服务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各级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综合管理工作。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的调配工作。

9.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退休政策的实施。

11.牵头拟订并落实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组织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

12.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生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4.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5.有关职责分工。与县教体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社局牵头,会同县教体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体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

(三)人员概况

2019年,编制人数62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参公编制30人,事业编制22人)。截止2019年12月31日在职人员51人(其中公务员9人,参公人员21人(其中4人为参公单位的事业编),机关工勤2人,事业人员19人)。离退休26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1. 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合计6333.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1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4万元。

  1. 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额6329.11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59.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57.54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20.24万元,农林水支出125.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88万元。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1781.53万元,项目支出4547.58万元。

    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19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工作要求,根据职能职责积极谋划,全面贯彻落实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总体要求,严把事前评估、事业监控、事后评价关键节点,推进我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稳步开展。

    一是按照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结合我局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填报了我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了符合项目特点的年度绩效数量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等,详细反映了相应项目工作任务、达成的效果。

    二是按照《四川省省级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对项目进度、预算执行的阶段完成情况进行动态监控,明确项目完成目标可能性及时间,根据全局实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统筹调整,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了全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实施覆盖预算管理全过程的结果应用机制,加强绩效与预算管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衔接,将事前评估结果作为项目延续和新增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并参照事中绩效监控项目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对预算资金进行调剂使用,调整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同时将事后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到次年的预算安排中,不断强化绩效理念,推动整体绩效管理水平不断能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果

    2019年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转,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按照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方面进行自评,自评结果为78分(满分为90分)。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门预算执行需进一步提高。二是绩效管理结果应需加强。

    (三)改进建议

    一是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加强项目实施过程控制,设定监控时点,分别在7月初和9月初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实行监控,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相应进行警示纠偏、督促进度、对预计当年项目支出无法执行、绩效目标无法实现的资金,进行预算调剂或调整取消,切实加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二是加强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尤其注意将事后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到改进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等方面,用于次年调整预算安排方式、增减预算规模和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

绩效指标

指标分植

自评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部门预算管理(80分)

预算编制(30分)

目标制定

10

8

目标实现

10

9

编制准确

10

8

预算执行(30分)

支出控制

10

9

动态调整

10

7

执行进度

10

8

完成结果(20分)

预算完成

10

9

违规记录

10

10

绩效结果应用(10分)

信息公开(2分)

自评公开

2

2

整改反馈(8分)

结果整改

4

4

应用反馈

4

4

自评质量(10分)

自评质量(10分)

自评准确

10


自评得分(满分90分)

78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上一条: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下一条:青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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