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卫生系统关于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8年10月20日  来源:县卫生系统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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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县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辖区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卫服务,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卫生管理职能工作,积极推进全县卫生事业发展。

2017年主要工作重点是:全力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提升基层服务质量和效率,推进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卫生系统下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有社区和卫生院11个,村卫生室138个。

青神县卫生系统2017年末在职职工163人,退休人员101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合计为3407.9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986.8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1421.07万元。

2017年支出合计为3407.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1.67万元,占63.14%;项目支出1256.28万元,占36.86%。收入及支出较2016年减少362.47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青神县卫生系统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986.8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386.02万元,下降19.4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青神县卫生系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6.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8.3%。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86.02万元,下降19.4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青神县卫生系统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6.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16万元,占6.9%;医疗卫生支出1847.88万元,占93%。住房保障支出1.84万元,占0.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16万元,比2016年下降116.5%。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2.医疗卫生支出1847.88万元,比2016年下降12.34%。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84万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定单定向医学毕业生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卫生系统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0.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01.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06万元,主要包括: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无因公出国出境。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1.73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持平。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17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3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0.06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使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车辆主要用于保证局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财政局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青神县卫生系统无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青神县卫生系统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7年末车辆数合计为11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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