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
部门决算
(部门公开)
目录
公开时间:2024年10月25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医疗保障(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执行全县医疗保障基金预算,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县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3.组织全县医疗保障筹资,落实医疗保障(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等)待遇。
4.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和支付标准。
5.监督管理全县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工作,受理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的投诉举报。
6.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实施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和支付管理,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
7.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参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异地就医管理、费用结算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县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8.负责规划实施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2.有关职责分工。与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纳入青神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无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553.0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79.83万元,增长21.98%。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及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保障经费项目。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553.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21.09万元,占97.9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万元,占2.0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553.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6.01万元,占24%;项目支出1187.07万元,占76%。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553.0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79.83万元,增长21.98%。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及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保障经费项目。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1.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3%。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23.77万元,增长27%。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及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保障经费项目。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1.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万元,占0.52%;卫生健康支出1474.17万元,占96.9%;住房保障支出24.52万元,占1.6%;其他支出14.49万元,占0.9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521.09,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2.1万元,完成预算81.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退休人员实际一次性补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8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92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支出决算为181.04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支出决算为855.56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44.9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15.18万元,完成预算100%。
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8.2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49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5.89万元,完成预算100%。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4.52万元,完成预算71.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公积金相关政策调减。
13.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4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6.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7.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68.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预算94.28%,较上年度增加/减少0.01万元,下降6.7%。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具体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4万元,完成预算94.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0.01万元,下降6.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4万元,主要用于考察、交流学习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3人次,共计支出0.1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资阳考察调研乡村振兴及两病工作接待1批次,1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14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0(具体项目)。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青神县医疗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67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6.65万元,增长10.7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作力度加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青神县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具体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青神县医疗保障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县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配套资金项目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青神县医疗保障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医疗救助资助参保资金项目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青神县医疗保障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综述:从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逐渐丰富和完善。
医疗救助资助参保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综述:本项目根据中、省和市相关文件设立,申请设立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项目实施后,有效减轻了救助对象的参保缴费、就医负担,困难群众救助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完善。
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退休人员退休一次性补贴。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退休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用于省级财政社保公共服务能力资金。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用于疫情工作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用于县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配套资金及医疗救助资助参保资金。
15.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用于监测对象医疗费财政兜底资金及离退休干部及二等伤残军人医疗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单位事业人员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用于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保障经费。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2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单位人员年度考核支出。
2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下属单位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青神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医疗保障(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执行全县医疗保障基金预算,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县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3.组织全县医疗保障筹资,落实医疗保障(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等)待遇。
4.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和支付标准。
5.监督管理全县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工作,受理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的投诉举报。
6.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实施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和支付管理,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
7.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参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异地就医管理、费用结算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县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8.负责规划实施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2.有关职责分工。与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3年末,青神县医疗保障局现有在职人员22人,其中行政人员8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4名。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3年年初收入预算2128.1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88.12万元,占98.1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万元,占1.88%。
2023年本年实际收入合计1553.0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21.09万元,占97.9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万元,占2.06%。
(二)支出情况
2023年年初支出预算2128.12万元,基本支出341.39万元,占16.04%,其中:人员经费272.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等,公用经费69.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租赁费、会议费。项目支出1786.73万元,占83.96%。
2023年完成支出1553.0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万元,占比0.51%;卫生健康支出1474.17万元,占比94.92%;城乡社区支出32万元,占比2.06%;住房保障支出24.52万元,占比1.58%;其他支出14.49万元,占比0.93%。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无。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
2023年年度总体目标:做好城乡居民参加2023年基本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资金拨付,及2024年城乡居民参保工作。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及二等伤残军人医疗费工作,监测对象医疗费财政兜底,保障其医疗保险待遇,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培训,对医疗机构的稽查工作。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培训,对医疗机构的稽查工作,加大基金管理。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做好民政特困、低保、监测对象、孤儿资助参保。持续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常态化工作,做好疫情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发放。
2023年年初目标为:(1)完成资助参保及县级配套资金参保及发放人数≤100%;(2)医保政策宣传培训,对政策的知晓率≥95%;(3)满意率≥90%;(4)资金使用≤100%。
实际完成目标情况为:(1)完成2023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15.17万人,全面完成参保任务目标。完成职工医保参保缴费2.17万人,其中在职1.68万人、退休0.49万人。开展无效、虚假、重复数据清理,共退费858人、23.69万元。全额资助1336名特困人员、定额资助9851名低保人员、稳定脱贫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上解乡村振兴、民政、残联代缴资金402.28万元;(2)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培训。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及时与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确保重点人群医保参保全覆盖。二是直联工作按期推进。全年共4次前往直联村开展入户走访、信息核查,就2024年医保参保政策、医疗救助政策、电子医保凭证激活申领进行一对一宣传培训,发放青神县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教育扶贫资助政策,确保收支都清楚、政策都知晓;(3)满意率≥90%;资金使用≤100%。
2.预算管理
本部门严格按要求编制年初部门预算,年初预算编制科学准确;部门1至6月、1至10月预算执行情况较好;部门整体年终预算无结余。
3.财务管理
在新常态下,为了进一步提高局机关内部的管理水平,规范和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更好地履行和完成国家赋予的任务和担当的社会责任,以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为抓手,根据财政部颁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简称《内控规范》)《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指引》《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的意见》的要求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在主要经济活动及业务流程的基础上,初步建立覆盖局机关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体系,形成《青神县医疗保障局内部控制手册(试行本)》。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财会〔2012〕21号)要求,局机关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及分工,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同时实行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轮岗制度,明确轮岗周期(三年)。不具备轮岗条件的岗位采取专项审计等控制措施。合理设置财务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并严格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的。同时部门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4.资产管理
本部门人均资产变化率≤7.22%,部门人均资产增长率≤0;办公家具和用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9.82%,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40%;本部门两年均无闲置资产。
5.采购管理
本部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管理办法,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采购执行率100%。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7个,涉及预算总金额964.81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2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81.04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
本部门预算项目设立按规定履行评估论证、申报程序;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的资金量匹配,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部门预算项目在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入库。
2.项目执行
本部门预算项目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部门预算项目采取对应调整措施;部门预算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3.目标实现
本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偏离度较小,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效益指标实施效果较好,具体情况如下:
(1)有序推进参保工作。完成2023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15.17万人,全面完成参保任务目标。完成职工医保参保缴费2.17万人,其中在职1.68万人、退休0.49万人。开展无效、虚假、重复数据清理,共退费858人、23.69万元。全额资助1336名特困人员、定额资助9851名低保人员、稳定脱贫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上解乡村振兴、民政、残联代缴资金402.28万元。按月开展重点人群参保情况核查,核查比对858人并对未参保的25人进行了参保信息录入和费用征缴。
(2)全面落实医保政策待遇。截至目前,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9939.5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资金4231.8万元、生育基金172.81万元。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及其他困难群体9243人次申请医疗救助资金378.81万元。
(3)推进医保家庭医生签约管理服务。慢病签约管理16324人,管理率94%。高血压、糖尿病、痛风个性化签约服务5471人。高血压患者、Ⅱ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分别为88.06%、87.97%,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规范化、便捷化。
(4)已将38家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服务,38个行政村卫生室医疗保障100%覆盖。
(5)完成对青神医院集团2022年度执行医共体政策情况、协议情况的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清算,拨付门诊清算资金119.19万元,拨付DRG清算资金712.49万元。
(6)组织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自查,各定点医药机构自查发现问题共76个(主要为重复收费、打包收费、不合理检查等),涉及违规费用262.48万元,已全部退回医保基金账户。
(7)常态化开展基金监管日常检查工作,对全县95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全覆盖专项检查,查处医药机构比例100%,累计追回资金1281.37万元,其中医保基金本金445.43万元,违约金835.94万元(其中450.10万元分期支付)。
(8)在7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医保经办窗口、58个村社区设立医保代办点,配备专兼职医保经办人员71人。强化培训指导,规范业务办理流程。
(9)2023年全年共4次前往直联村开展入户走访、信息核查,就2024年医保参保政策、医疗救助政策、电子医保凭证激活申领进行一对一宣传培训,发放青神县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教育扶贫资助政策,确保收支都清楚、政策都知晓。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1.以保障健康为重点,稳步推进医保参保和待遇落实。一是有序推进参保工作。完成2023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15.17万人,全面完成参保任务目标。完成职工医保参保缴费2.17万人,其中在职1.68万人、退休0.49万人。开展无效、虚假、重复数据清理,共退费858人、23.69万元。全额资助1336名特困人员、定额资助9851名低保人员、稳定脱贫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上解乡村振兴、民政、残联代缴资金402.28万元。按月开展重点人群参保情况核查,核查比对858人并对未参保的25人进行了参保信息录入和费用征缴。二是全面落实医保政策待遇。截至目前,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9939.5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资金4231.8万元、生育基金172.81万元。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及其他困难群体9243人次申请医疗救助资金378.81万元。三是积极推进职工门诊统筹改革工作。在21家定点医药机构开通门诊统筹报销业务,通过门诊统筹结算近5000人次,无一起舆情风险发生。
2.以规范管理为举措,全面完成慢病管理民生实事任务。一是完成“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目标任务。创新两病筛查办法,优化两病患服务流程,做实两病签约管理,狠抓两病规范管理,完成“两病”门诊用药保障2.06万人,任务完成率100%。二是推进医保家庭医生签约管理服务。慢病签约管理16324人,管理率94%。高血压、糖尿病、痛风个性化签约服务5471人。高血压患者、Ⅱ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分别为88.06%、87.97%,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规范化、便捷化。三是试行集中带量采购,保障“两病”患者用药。以集团为主体实施带量采购,以国家集采和省集采药品目录为基础,实时动态更新“两病”药品目录,确保基层卫生院用药配得上、开得出、不浪费。在牵头医院和10家乡镇(社区)卫生院建立“两病”药品专柜和基层慢病药房(库),下沉部分限制药品到基层,方便患者就近取药。目前已将38家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服务,38个行政村卫生室医疗保障100%覆盖。
3.以深化改革为抓手,推进县域医共体医保管理改革工作。一是全面实行医保总额打包付费管理。加大“总额付费、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力度,全面实行医保总额打包付费管理,探索推进按病种结算管理办法,实现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医疗保障一体化管理,进一步促进医共体成员单位构建责任、管理、服务、利益的共同体。二是持续推进2023年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疗保障管理改革服务协议工作。组织开展医共体考核工作,按照市医保局《关于持续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管理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医保支付制度和利益调控机制,发挥医保支付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调节资源配置中的杠杆作用。完成对青神医院集团2022年度执行医共体政策情况、协议情况的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清算,拨付门诊清算资金119.19万元,拨付DRG清算资金712.49万元。三是建立统一的村卫生室药品目录。村卫生室的药品及器械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采购、配送、结算,严格出入库管理。
4.以守护基金安全为关键,从严从实打击欺诈骗保。一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规范使用基金,守好人民‘看病钱’”集中宣传月活动。组织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自查,各定点医药机构自查发现问题共76个(主要为重复收费、打包收费、不合理检查等),涉及违规费用262.48万元,已全部退回医保基金账户。二是常态化开展基金监管日常检查工作,对全县95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全覆盖专项检查,查处医药机构比例100%,累计追回资金1281.37万元,其中医保基金本金445.43万元,违约金835.94万元(其中450.10万元分期支付)。三是强化异地就医基金监管,对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费用较高的参保人向就医地医保局发送费用协查函,核实费用的真实性,确保基金安全。
5.以延伸服务为载体,推进医保经办服务下沉。一是完善“医保+医院”经办服务模式。在县人民医院、中医院设立医保便民服务站,让患者“不出院、零跑腿”即可办理医保业务。二是巩固县、乡、村医保窗口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青神县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建设。在7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医保经办窗口、58个村社区设立医保代办点,配备专兼职医保经办人员71人。强化培训指导,规范业务办理流程。三是落实“医保+网格化”便利群众。全县专职网格员105名、兼职网格员460名,通过“网格E通”APP,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即可办理医保参保登记、查询、参保信息变更、政策宣传、欺诈骗保举报等医保业务。四是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及结算工作。通过广泛宣传、分片督导、定期通报,积极推动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使用,促使医保业务办理更加智慧化、便民化,实现百姓“足不出户”办理医保业务。
6.以精准施策为根本,推动医保领域扶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培训。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及时与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确保重点人群医保参保全覆盖。二是直联工作按期推进。全年共4次前往直联村开展入户走访、信息核查,就2024年医保参保政策、医疗救助政策、电子医保凭证激活申领进行一对一宣传培训,发放青神县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教育扶贫资助政策,确保收支都清楚、政策都知晓。三是做好特殊人群“应保尽保”,积极推进特殊人群分类资助参保工作,常态化开展重点人群核查,落实专人负责,定期与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信息共享,实行动态参保管理,加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的就医负担。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一是将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绩效自评情况纳入内部考核体系;二是将相关绩效信息随同决算公开的;三是对绩效管理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四是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应用绩效结果报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98分,从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逐渐丰富和完善。
(二)存在问题
绩效目标编制要素不够完整。
(三)改进建议
预算编制时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编制要素。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00021R000000019951-工资性支出 |
|||||||||
主管部门 |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35.99 |
154.90 |
154.90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135.99 |
154.90 |
154.9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发放(缴纳)覆盖率 |
= |
100 |
% |
100 |
60 |
6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足额保障率(参保率) |
= |
100 |
% |
100 |
30 |
30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通过自评,自评得分100,总体评价为优。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李玲 |
财务负责人:黄雪梅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00021R000000019953-单位缴费 |
|||||||||
主管部门 |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57.46 |
57.46 |
51.21 |
89.12% |
10 |
7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57.46 |
57.46 |
51.21 |
89.12%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发放(缴纳)覆盖率 |
= |
100 |
% |
100 |
60 |
6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足额保障率(参保率) |
= |
100 |
% |
100 |
30 |
30 |
||
合计 |
100 |
97 |
||||||||
评价结论 |
通过自评,自评得分97,总体评价为优。 |
|||||||||
存在问题 |
绩效指标体系不够健全,工作难以量化;指标设置不够科学、不够具体,操作性不强。 |
|||||||||
改进措施 |
细化预算执行情况,目标,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 |
|||||||||
项目负责人:李玲 |
财务负责人:黄雪梅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00021R000000019956-离退休费支出 |
|||||||||
主管部门 |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47 |
2.58 |
2.10 |
81.69%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0.47 |
2.58 |
2.10 |
81.69%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发放(缴纳)覆盖率 |
= |
100 |
% |
100 |
60 |
6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足额保障率(参保率) |
= |
100 |
% |
100 |
30 |
30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通过自评,自评得分100,总体评价为优。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李玲 |
财务负责人:黄雪梅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00021R000000019958-其他支出 |
|||||||||
主管部门 |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4 |
0.04 |
0.04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4 |
0.04 |
0.04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发放(缴纳)覆盖率 |
= |
100 |
% |
100 |
60 |
6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足额保障率(参保率) |
= |
100 |
% |
100 |
30 |
30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通过自评,自评得分100,总体评价为优。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李玲 |
财务负责人:黄雪梅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42521R000000057383-住房公积金 |
|||||||||
主管部门 |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34.48 |
34.48 |
24.52 |
71.11% |
10 |
6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34.48 |
34.48 |
24.52 |
71.11%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发放(缴纳)覆盖率 |
= |
100 |
% |
100 |
60 |
6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足额保障率(参保率) |
= |
100 |
% |
100 |
30 |
30 |
||
合计 |
100 |
96 |
||||||||
评价结论 |
通过自评,自评得分96,总体评价为优。 |
|||||||||
存在问题 |
绩效指标体系不够健全,工作难以量化;指标设置不够科学、不够具体,操作性不强。 |
|||||||||
改进措施 |
细化预算执行情况,目标,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 |
|||||||||
项目负责人:李玲 |
财务负责人:黄雪梅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42521T000000165425-城乡医疗及重特大救助县级配套资金 |
|||||||||
主管部门 |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按照相关规定,确保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补助按照标准及时申请拨付。对困难群体经基本医疗报销过后基本医疗保险救助资金 |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0.00 |
10.00 |
10.00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10.00 |
10.00 |
10.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对困难群体经基本医疗报销过后基本医疗保险救助资金 |
≤ |
100 |
% |
100 |
50 |
5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困难群体经基本医疗报销过后基本医疗保险救助资金 |
= |
100 |
元 |
100 |
30 |
3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 |
90 |
人次 |
90 |
10 |
10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通过自评,自评得分100,总体评价为优。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李玲 |
财务负责人:黄雪梅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42521T000000165436-医疗监管经费 |
|||||||||
主管部门 |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贯彻执行有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规章和实施细则。完善医保大数据应用在具体操作层面的政策指导。负责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征收工作。加强医保网络维护管理,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账网络正常运行 |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40.00 |
32.00 |
32.00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40.00 |
32.00 |
32.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资金使用率 |
≤ |
100 |
% |
100 |
50 |
5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医保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征收开展 |
= |
100 |
批次 |
100 |
30 |
3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 |
90 |
人次 |
90 |
10 |
10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通过自评,自评得分100,总体评价为优。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李玲 |
财务负责人:黄雪梅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42521Y000000061677-工会经费和福利费 |
|||||||||
主管部门 |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保障单位日常运转。 |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1.14 |
9.62 |
9.62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11.14 |
9.62 |
9.62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科目调整次数 |
≤ |
5 |
次 |
5 |
20 |
20 |
||
质量指标 |
预算编制准确率(计算方法为:∣(执行数-预算数)/预算数∣) |
≤ |
5 |
% |
5 |
30 |
3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三公”经费控制率[计算方法为:(“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预算安排数]×100%) |
≤ |
100 |
% |
100 |
20 |
20 |
||
社会效益指标 |
运转保障率 |
= |
100 |
% |
100 |
20 |
20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通过自评,自评得分100,总体评价为优。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李玲 |
财务负责人:黄雪梅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42521Y000000061727-公务交通补贴 |
|||||||||
主管部门 |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保障单位日常运转。 |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5.18 |
16.13 |
13.13 |
81.40% |
10 |
8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15.18 |
16.13 |
13.13 |
81.4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科目调整次数 |
≤ |
5 |
次 |
5 |
20 |
18 |
||
质量指标 |
预算编制准确率(计算方法为:∣(执行数-预算数)/预算数∣) |
≤ |
5 |
% |
5 |
30 |
3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三公”经费控制率[计算方法为:(“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预算安排数]×100%) |
≤ |
100 |
% |
100 |
20 |
20 |
||
社会效益指标 |
运转保障率 |
= |
100 |
% |
100 |
20 |
20 |
|||
合计 |
100 |
96 |
||||||||
评价结论 |
通过自评,自评得分96,总体评价为优。 |
|||||||||
存在问题 |
预算编制工作有待进一步精准化,绩效目标设置待进一步优化。 |
|||||||||
改进措施 |
建立科学完善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夯实绩效管理信息技术支撑,探索建立财政业务一体化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互用,从而提高财务工作效率。 |
|||||||||
项目负责人:李玲 |
财务负责人:黄雪梅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42521Y000000061747-日常公用经费 |
|||||||||
主管部门 |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保障单位日常运转。 |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45.00 |
48.00 |
47.92 |
99.84% |
10 |
9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45.00 |
48.00 |
47.92 |
99.84%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科目调整次数 |
≤ |
5 |
次 |
5 |
20 |
20 |
||
质量指标 |
预算编制准确率(计算方法为:∣(执行数-预算数)/预算数∣) |
≤ |
5 |
% |
5 |
30 |
3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三公”经费控制率[计算方法为:(“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预算安排数]×100%) |
≤ |
100 |
% |
100 |
20 |
20 |
||
社会效益指标 |
运转保障率 |
= |
100 |
% |
100 |
20 |
20 |
|||
合计 |
100 |
99 |
||||||||
评价结论 |
通过自评,自评得分99,总体评价为优。 |
|||||||||
存在问题 |
预算编制工作有待进一步精准化,绩效目标设置待进一步优化。 |
|||||||||
改进措施 |
建立科学完善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夯实绩效管理信息技术支撑,探索建立财政业务一体化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互用,从而提高财务工作效率。 |
|||||||||
项目负责人:李玲 |
财务负责人:黄雪梅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42521Y000000061749-党建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保障单位日常运转。 |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10 |
1.10 |
1.10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1.10 |
1.10 |
1.1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科目调整次数 |
≤ |
5 |
次 |
次 |
20 |
20 |
||
质量指标 |
预算编制准确率(计算方法为:∣(执行数-预算数)/预算数∣) |
≤ |
5 |
% |
% |
30 |
3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三公”经费控制率[计算方法为:(“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预算安排数]×100%) |
≤ |
100 |
% |
% |
20 |
20 |
||
社会效益指标 |
运转保障率 |
= |
100 |
% |
% |
20 |
20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通过自评,自评得分100,总体评价为优。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李玲 |
财务负责人:黄雪梅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42522R000006075931-职业年金 |
|||||||||
主管部门 |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5.80 |
5.80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5.80 |
5.8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发放(缴纳)覆盖率 |
= |
100 |
% |
100 |
60 |
6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足额保障率(参保率) |
= |
100 |
% |
100 |
30 |
30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通过自评,自评得分100,总体评价为优。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李玲 |
财务负责人:黄雪梅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42522T000006316500-省级财政社保公共服务能力资金 |
|||||||||
主管部门 |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确保医保工作顺利推进,强化医保基金预决算管理工作,完善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办法,做好基金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动态分析,切实构建社会医保基金预算监督管理的长效机构。 |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2.00 |
2.00 |
2.00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2.00 |
2.00 |
2.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城乡医保参保人数 |
≥ |
15.2 |
万人 |
15.2 |
40 |
4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资金在规定时间下达率 |
= |
100 |
% |
100 |
40 |
4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90 |
% |
90 |
10 |
10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通过自评,自评得分100,总体评价为优。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李玲 |
财务负责人:黄雪梅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42522T000006752211-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
|||||||||
主管部门 |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医保信息化,基金监管和支付方式改革等工作 |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8.90 |
8.90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8.90 |
8.9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基金监管工作 |
≥ |
3 |
场次 |
3 |
20 |
20 |
||
质量指标 |
医保信息化培训 |
≥ |
3 |
场次 |
3 |
20 |
20 |
|||
推行支付方式改革培训 |
≥ |
1 |
场次 |
1 |
20 |
2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医保政策的知晓率 |
≥ |
90 |
% |
90 |
20 |
2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参保人员对医保的满意率 |
≥ |
95 |
% |
95 |
10 |
10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通过自评,自评得分100,总体评价为优。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李玲 |
财务负责人:黄雪梅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42523R000007893709-基础绩效奖 |
|||||||||
主管部门 |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59.38 |
59.38 |
59.38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59.38 |
59.38 |
59.38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发放(缴纳)覆盖率 |
= |
100 |
% |
100 |
60 |
6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足额保障率(参保率) |
= |
100 |
% |
100 |
30 |
30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通过自评,自评得分100,总体评价为优。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李玲 |
财务负责人:黄雪梅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42523R000007893831-年度考核奖 |
|||||||||
主管部门 |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14.49 |
14.49 |
99.99%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14.49 |
14.49 |
99.99%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发放(缴纳)覆盖率 |
= |
100 |
% |
100 |
60 |
6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足额保障率(参保率) |
= |
100 |
% |
100 |
30 |
30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通过自评,自评得分100,总体评价为优。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李玲 |
财务负责人:黄雪梅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42523T000008017531-疫情防控物资专项经费 |
|||||||||
主管部门 |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用于疫情物资采购,保障疫情物资。 |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80.00 |
6.45 |
0.00 |
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80.00 |
6.45 |
0.00 |
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购买防疫物资口罩等 |
≤ |
80 |
万元 |
80 |
50 |
5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防疫物资 |
≥ |
99 |
% |
99 |
30 |
3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率 |
≥ |
90 |
% |
90 |
10 |
10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通过自评,自评得分100,总体评价为优。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李玲 |
财务负责人:黄雪梅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42523T000008018182-监测对象医疗费财政兜底资金 |
|||||||||
主管部门 |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提高监测贫困人员医疗保障水平,切实解决贫困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最大限度避免因病致(返)贫,对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监测对象人口,个人医疗费用支出控制在医疗总费用的10%以内。 |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300.00 |
32.57 |
32.57 |
100.00% |
10 |
9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300.00 |
32.57 |
32.57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享受政策人数 |
≥ |
500 |
人次 |
500 |
50 |
5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避免监测对象因病致(返)贫费用支出控制在医疗总费用的10%以内 |
≤ |
10 |
% |
10 |
20 |
20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资金使用 |
≤ |
300 |
万元 |
300 |
20 |
20 |
||
合计 |
100 |
99 |
||||||||
评价结论 |
项目实施后,减轻了监测对象看病的压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因病致(返)贫,项目自评得分95分。 |
|||||||||
存在问题 |
由于项目实施过程中,政策调整,监测对象医疗费用具有不确定性,因此,预算执行率偏低。 |
|||||||||
改进措施 |
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合理测算所需财政资金的多少,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 |
|||||||||
项目负责人:李玲 |
财务负责人:黄雪梅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42523T000008018291-医疗救助资助参保资金 |
|||||||||
主管部门 |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用于城乡居民民政特困、低保、监测对象、孤儿资助参保。 |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370.00 |
4.45 |
4.45 |
100.00% |
10 |
8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370.00 |
4.45 |
4.45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参保率 |
= |
100 |
% |
100 |
40 |
4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城乡居民民政特困、低保、监测对象、孤儿资助参保达到保障 |
= |
100 |
% |
100 |
20 |
20 |
||
满意度指标 |
帮扶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率 |
≥ |
90 |
% |
90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社会成本指标 |
资金使用率 |
≤ |
370 |
万元 |
370 |
20 |
20 |
||
合计 |
100 |
98 |
||||||||
评价结论 |
项目实施后,有效减轻了救助对象的参保缴费、就医负担,困难群众救助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完善,项目自评得分98分。 |
|||||||||
存在问题 |
绩效目标预算测算不够准确,资金实际支出与预算偏离较多,预算执行率偏低。 |
|||||||||
改进措施 |
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合理测算所需财政资金的多少,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 |
|||||||||
项目负责人:李玲 |
财务负责人:黄雪梅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42523T000008039130-离退休干部及二等伤残军人医疗费 |
|||||||||
主管部门 |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解决我县二级巡视员医疗费及离休干部二等伤残军人、武警人员医疗费 |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30.00 |
12.34 |
12.34 |
100.00% |
10 |
9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30.00 |
12.34 |
12.34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武警人员医疗费 |
≤ |
50 |
人数 |
50 |
10 |
10 |
||
离休干部医疗费 |
≤ |
8 |
人数 |
8 |
20 |
20 |
||||
二级巡视员医疗费 |
≤ |
1 |
人数 |
1 |
20 |
2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二级巡视员医疗费及离休干部二等伤残军人医疗费及时报销率 |
= |
100 |
% |
100 |
20 |
20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资金使用 |
≤ |
30 |
万元 |
30 |
20 |
20 |
||
合计 |
100 |
99 |
||||||||
评价结论 |
通过自评,自评得分99,总体评价为优;该项目为长期每年开展项目,且离休干部,二等伤残军人人数不定,按实际发生报账。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李玲 |
财务负责人:黄雪梅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42523T000008045647-县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配套资金 |
|||||||||
主管部门 |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贯彻执行有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规章和实施细则; 按照相关规定,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补助按标准及时申请拨付。 |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900.00 |
841.11 |
841.11 |
100.00% |
10 |
9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900.00 |
841.11 |
841.11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城乡居民参保率 |
≥ |
90 |
% |
90 |
40 |
4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为全县城乡医疗费用减轻负担 |
≥ |
15 |
万人 |
15 |
30 |
30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资金使用 |
≤ |
900 |
万元 |
900 |
20 |
20 |
||
合计 |
100 |
99 |
||||||||
评价结论 |
项目实施后,扩大了参保人员的数量,减轻了参保人员医疗费用,项目自评得分99分。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李玲 |
财务负责人:黄雪梅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42523T000008478888-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保障经费 |
|||||||||
主管部门 |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构建县、乡、村三级医疗保障服务体系,将我县38家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35.89 |
35.89 |
35.89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35.89 |
35.89 |
35.89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将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数量 |
= |
38 |
家 |
38 |
50 |
50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保障后续村卫生室正常运转率 |
≥ |
90 |
% |
90 |
20 |
20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资金使用率 |
≤ |
100 |
% |
100 |
20 |
20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通过自评,自评得分100,总体评价为优。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李玲 |
财务负责人:黄雪梅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42523T000009355657-财政补助新冠疫苗接种费用 |
|||||||||
主管部门 |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做好我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做好经费保障。 |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107.49 |
107.49 |
100.0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107.49 |
107.49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提高疫苗接种率 |
≥ |
90 |
% |
90 |
40 |
4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了新冠疫苗接种工作顺利开展,阻断疫情 |
≥ |
90 |
% |
90 |
20 |
2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率 |
≥ |
95 |
% |
95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按照标准补助疫苗费用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按照标准给予新冠疫苗接种费用 |
= |
10 |
元/人·次 |
10 |
10 |
10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通过自评,自评得分100,总体评价为优。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李玲 |
财务负责人:黄雪梅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42524T000010165433-疫情防控物资专项经费(调整 |
|||||||||
主管部门 |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用于疫情物资采购,保障疫情物资 |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73.55 |
73.55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73.55 |
73.55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资金使用率 |
≥ |
90 |
% |
90 |
50 |
5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防疫物资 |
≥ |
99 |
% |
99 |
30 |
3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率 |
≥ |
90 |
% |
90 |
10 |
10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通过自评,自评得分100,总体评价为优。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李玲 |
财务负责人:黄雪梅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42524T000010515962-办公楼外墙维修改造资金 |
|||||||||
主管部门 |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办公楼外墙维修改造,解决临街安全隐患问题。 |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8.59 |
8.59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8.59 |
8.59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质量达标 |
≥ |
95 |
% |
95 |
40 |
4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办公楼外墙维修改造,解决临街安全隐患问题。 |
= |
100 |
% |
100 |
40 |
4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率 |
≥ |
90 |
% |
90 |
10 |
10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通过自评,自评得分100,总体评价为优。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李玲 |
财务负责人:黄雪梅 |
附件2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医疗救助资助参保资金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修订〈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22〕26号),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由一般补助部分和资助参保部分组成,资助参保部分主要用于资助困难群众参保。
根据《眉山市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眉山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眉市医保发〔2021〕18号),要优化调整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资助,定额资助标准为个人最低缴费金额的75%;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过渡期内给予定额资助,定额资助标准为个人最低缴费金额的75%;对已稳定脱贫人口,执行资助参保渐退政策,对其参加2022年、2023年、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按照个人最低缴费标准的75%、50%、25%进行资助,2025年按标准退出,不再享受资助参保政策。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在该项目中职能为:落实医疗救助参保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健全,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支出方向明确。
2.项目实施目的、主要工作任务和项目支持方向
本项目对本县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医疗救助对象实施资助参保。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监测对象医疗费财政兜底资金项目2023年年初预算370万元,调整后预算4.45万元,实际执行4.4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支付4.45万元,资金主要用于2023年城乡居民特困、低保、监测对象、孤儿等困难群体资助参保。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项目整体、区域和具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该项目年度目标为:用于城乡居民民政特困、低保、监测对象、孤儿资助参保,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困难群众参保资助工作,提高困难群众参保率,做好贫困人口的应保尽保工作。
同时设置了数量指标“参保率=100%”;社会效益指标“城乡居民民政特困、低保、监测对象、孤儿资助参保达到保障=100%”;满意度指标“满意率≥90%”;成本指标“资金使用率≤370万元”。
2.项目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青神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青财绩〔2024〕3号)的相关要求开展项目自评工作,结合项目开展的实际情况,同时参考眉山市财政局整理的部分专项预算项目个性指标,对该项目设置个性指标,对照《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打分,并在打分完成后按照《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范本》分项撰写该项目自评报告。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对医疗救助资助参保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主要是为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资金的安全、合规,并优化支出结构。
通过绩效自评,可以深入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医疗救助资助参保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合理分配资源,加强对医疗救助资助参保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效果等开展评价工作,重点关注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完成情况。
(三)评价选点
综合考虑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相关要求,考虑到该项目绩效自评的局限性,所以本项目的绩效评价选点主要采用定性与定量结合的方式开展选点评价工作。
(四)评价方法
针对本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通过资料收集整理,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标杆管理法、案卷研究法、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座谈调研法等多种方法开展自评工作。
(五)评价组织
一是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方案制定、样本抽取、问卷调查打分、意见反馈、问题整改、资料收集等工作;二是科学抽取样本,在全县城区居民中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调查对象;三是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对评价指标进行打分;四是资料收集整理。采用访谈法和资料查阅法等评价方法开展自评。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经评价,该项目设立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项目规划符合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安排,充分评估论证项目立项必要性、前瞻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该项目属于政府支持范围,且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资金投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体现“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避免“撒胡椒面”,未与其他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交叉重复。
2.项目管理
所有困难群众均由各部门严格审定后再由医保局终审、资助,保证实施对象的精准;对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情况及时公示,落实医疗救助管理规定。
我局建立了单位层面的内控运行制约机制,建立了单位主要业务管理制度及流程,从源头进行严格把控,同时,派遣专人对救助对象资格进行审核,对资助参保情况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3.项目实施
该项目由我局负责实施,我局与财政、民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配合,项目实行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参保数据。
该项目年初预算370万元,调整后预算4.45万元,实际执行4.4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该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项目结果
将现行政策下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现了应保尽保,困难群众参保率达100%,落实了资助参保救助措施,推行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提高了医疗救助效率。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民生保障
(1)区域均衡性
该项目资金分配所体现的区域均衡情况得到改善、区域间差距缩小。
(2)对象精准性
项目资金分配和实施结果精准,不存在明显的排他性和歧视性情形,及时落实到支持对象个人。
(3)标准合理性
资金实际补贴标准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补助标准,及时按标准兑现。
(4)群众满意度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城乡居民特困、低保、监测对象、孤儿等困难群体满意值和获得感为100%。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资金支付及时性
该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支付4.45万元资金,主要用于2023年城乡居民特困、低保、监测对象、孤儿等困难群体资助参保,按时足额进行资金支付。
2.医疗救助对象参保情况
根据《眉山市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眉山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眉市医保发〔2021〕18号),优化调整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资助,定额资助标准为个人最低缴费金额的75%。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过渡期内给予定额资助,定额资助标准为个人最低缴费金额的75%。对已稳定脱贫人口,执行资助参保渐退政策,对其参加2022年、2023年、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按照个人最低缴费标准的75%、50%、25%进行资助,2025年按标准退出,不再享受资助参保政策。对具有多重特殊身份属性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医保待遇享受就高原则享受资助参保,不得重复资助。取消医疗救助资金为困难群众购买补充医疗保险等商业性质的保险。重度残疾人、计生特别扶助对象、征地拆迁失地农民、退役军人等参保资助由相关部门按政策组织实施。
综上所述,该项目医疗救助对象参保情况好。
四、评价结论
本项目根据中、省和市相关文件设立,申请设立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项目实施后,有效减轻了救助对象的参保缴费、就医负担,困难群众救助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完善,项目自评得分98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绩效目标预算测算不够准确。
六、改进建议
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合理测算所需财政资金的多少,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
附件三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财政补助新冠疫苗接种费用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根据《眉山市2021年7月1日—12月31日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结算申请表》,我县接种人次数为193734人次,疫苗费用总额5228699元,接种费用总额1937340元,医保基金应支出金额7166039元,财政应补助金额2149811.7元,本次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74905.85元。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在该项目中的职能为:做好我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做好经费保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健全,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支出方向明确。
2.项目实施目的、主要工作任务和项目支持方向
保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其提供经费保障。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财政补助新冠疫苗接种费用项目2023年无年初预算,调整后预算1074905.85元,实际执行1074905.85元,预算执行率10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支付1074905.85元,资金使用率100%,用于支付2021年7月至12月疫苗款。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项目整体、区域和具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该项目年度目标为:做好我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做好经费保障。
同时设置了数量指标“提高疫苗接种率≥90%”;社会效益指标“保障了新冠疫苗接种工作顺利开展,阻断疫情≥90%”;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成本指标“按照标准补助疫苗费用=100%”和“按照标准给予新冠疫苗接种费用=10元/人·次”。
2.项目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青神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青财绩〔2024〕3号)的相关要求开展项目自评工作,结合项目开展的实际情况,同时参考眉山市财政局整理的部分专项预算项目个性指标,对该项目设置个性指标,对照《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打分,并在打分完成后按照《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范本》(分项撰写该项目自评报告。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对财政补助新冠疫苗接种费用项目开展绩效自评,主要是为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资金的安全、合规,并优化支出结构。
通过绩效自评,能够深入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财政补助新冠疫苗接种费用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合理分配资源,加强对财政补助新冠疫苗接种费用项目的管理和监督。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效果等开展评价工作,重点关注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完成情况。
(三)评价选点
综合考虑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相关要求,考虑到该项目绩效自评的局限性,所以本项目的绩效评价选点主要采用定性与定量结合的方式开展选点评价工作。
(四)评价方法
针对本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通过资料收集整理,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标杆管理法、案卷研究法、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座谈调研法等多种方法开展自评工作。
(五)评价组织
一是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方案制定、样本抽取、问卷调查打分、意见反馈、问题整改、资料收集等工作;二是科学抽取样本,在全县城区居民中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调查对象;三是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对评价指标进行打分;四是资料收集整理。采用访谈法和资料查阅法等评价方法开展自评。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经评价,该项目设立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项目规划符合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安排,充分评估论证项目立项必要性、前瞻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该项目属于政府支持范围,且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资金投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体现“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避免“撒胡椒面”,未与其他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交叉重复。
2.项目管理
项目严格按照《眉山市2021年7月1日—12月31日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结算申请表》执行,我县接种人次数为193734人次,按照标准给予新冠疫苗接种费用=10元/人·次,接种费用总额1937340元,疫苗费用总额5228699元。
我局建立了单位层面的内控运行制约机制,建立了单位主要业务管理制度及流程,从源头进行严格把控,同时,加强对各医疗机构的监督,协调各医疗机构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3.项目实施
该项目调整后预算1074905.85元,实际执行1074905.85元,预算执行率100%。
该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项目结果
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该项目完成2021年7月至12月疫苗款的支付,及时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并做好经费保障。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民生保障
(1)区域均衡性
该项目资金分配所体现的区域均衡情况得到改善、区域间差距缩小。
(2)对象精准性
资金实际支持对象符合管理要求,符合支持对象范围项目,资金分配和实施结果精准,不存在明显的排他性和歧视性情形。
(3)标准合理性
资金实际补贴标准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补助标准,按照标准给予新冠疫苗接种费用=10元/人·次及时兑现。
(4)群众满意度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接种对象满意值和获得感为100%。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资金拨付及时性
该项目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按时足额进行资金拨付。
2.任务完成情况
项目严格按照《眉山市2021年7月1日—12月31日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结算申请表》执行,我县接种人次数为193734人次,按照标准给予新冠疫苗接种费用=10元/人·次,接种费用总额1937340元,疫苗费用总额5228699元。医保基金应支出金额7166039元,财政应补助金额2149811.7元,本次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74905.85元。
综上所述,该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好。
四、评价结论
本项目根据中、省和市相关文件设立,申请设立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项目实施后,保障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件四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保障经费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本项目按照《眉山市医疗保障局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眉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将200个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实施方案〉的通知》(眉医保办发〔2022〕3号)设立。
根据《眉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将200个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范围”重点民生实事督促检查情况的通报》,青神县超额完成市局下达的目标任务,超额完成23家,实现了每个行政村定点村卫生室全覆盖。
根据《青神医院集团关于拨付定点村卫生室建设资金的请示》(青医集团〔2023〕2号),按照市、县医保局的工作安排,在全县筛选了38家村卫生室进行镇村一体化管理改革,为38家医保定点村卫生室配备了打印机、电脑、读卡器+密码键盘、扫码墩、两病专柜,开通了医保专网和基卫网,培训了村医医保政策和业务操作流程。目前,38家村卫生室均能刷卡报账,极大地方便了基层群众,并于2022年9月通过了我局和县卫健局的现场验收。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在该项目中的职能为:构建县、乡、村三级医疗保障服务体系,将我县38家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健全,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支出方向明确。
2.项目实施目的、主要工作任务和项目支持方向
村卫生室医保定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解决农村群众特别是边远乡镇农村群众“看病远、报销难”问题,为农村参保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医保报销服务,让“将200个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范围”这项重点民生实事惠及民生。
实施该项目是为了加强农村基层医疗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通过医保政策的引导和支持,?改善村卫生室的药品采购渠道、?医疗服务价格和医疗资源,?从而提升服务水平和医疗质量,?使农村居民能够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此外,?这一政策还有助于减轻农村居民的经济负担,?提高他们对村卫生室的信任和支持,?进一步促进就医的便捷性和可及性。?通过这些措施,?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将得到新的活力,?城乡之间的医疗差距也将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保障经费项目2023年年初预算35.89万元,实际执行35.89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项目整体、区域和具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该项目年度目标为:构建县、乡、村三级医疗保障服务体系,将我县38家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同时设置了数量指标“将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数量=38家”;效益指标“保障后续村卫生室正常运转率≥90%”;成本指标“资金使用率≤100%”。
2.项目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青神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青财绩〔2024〕3号)的相关要求开展项目自评工作,结合项目开展的实际情况,同时参考眉山市财政局整理的部分专项预算项目个性指标,对该项目设置个性指标,对照《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打分,并在打分完成后按照《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范本》(分项撰写该项目自评报告。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对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保障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主要是为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提供方便快捷的医保报销服务,确保资金的安全、合规,并能够支出结构。
通过绩效自评,可以深入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保障经费预算绩效管理,合理分配资源,加强对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保障经费的管理和监督。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效果等开展评价工作,重点关注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完成情况。
(三)评价选点
综合考虑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相关要求,考虑到该项目绩效自评的局限性,所以本项目的绩效评价选点主要采用定性与定量结合的方式开展选点评价工作。
(四)评价方法
针对本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通过资料收集整理,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标杆管理法、案卷研究法、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座谈调研法等多种方法开展自评工作。
(五)评价组织
一是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方案制定、样本抽取、问卷调查打分、意见反馈、问题整改、资料收集等工作;二是科学抽取样本,在全县城区居民中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调查对象;三是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对评价指标进行打分;四是资料收集整理。采用访谈法和资料查阅法等评价方法开展自评。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经评价,该项目设立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项目规划符合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安排,充分评估论证项目立项必要性、前瞻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该项目属于政府支持范围,且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资金投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体现“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避免“撒胡椒面”,未与其他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交叉重复。
2.项目管理
项目严格按照《眉山市医疗保障局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眉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将200个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实施方案〉的通知》(眉医保办发〔2022〕3号)和《眉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将200个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范围”重点民生实事督促检查情况的通报》等文件精神执行。
我局建立了单位层面的内控运行制约机制,建立了单位主要业务管理制度及流程,从源头进行严格把控,同时,加强对各医疗机构的监督,协调各医疗机构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3.项目实施
该项目年初预算35.89万元,实际执行35.89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该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项目结果
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该项目将38家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为38家医保定点村卫生室配备了打印机、电脑、读卡器+密码键盘、扫码墩、两病专柜,开通了医保专网和基卫网,培训了村医医保政策和业务操作流程。38家村卫生室均能刷卡报账,极大地方便了基层群众,并于2022年9月通过了现场验收。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民生保障
(1)区域均衡性
该项目资金分配所体现的区域均衡情况得到改善、区域间差距缩小。
(2)对象精准性
资金实际支持对象符合管理要求,符合支持对象范围项目,资金分配和实施结果精准,不存在明显的排他性和歧视性情形。
(3)标准合理性
资金实际补贴标准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补助标准,及时按标准兑现。
(4)群众满意度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农村群众满意值和获得感为100%。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资金拨付及时性
该项目完成将38家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为38家医保定点村卫生室配备了打印机、电脑、读卡器+密码键盘、扫码墩、两病专柜,开通了医保专网和基卫网,培训了村医医保政策和业务操作流程。我局按时足额将定点村卫生室建设资金拨付给青神医院集团。
2.验收情况
根据《青神医院集团关于拨付定点村卫生室建设资金的请示》(青医集团〔2023〕2号),目前38家村卫生室均能刷卡报账,并于2022年9月通过了我局和县卫健局的现场验收。
3.任务完成率
根据《眉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将200个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范围”重点民生实事督促检查情况的通报》,青神县超额完成市局下达的目标任务,超额完成23家。
四、评价结论
本项目根据中、省和市相关文件设立,申请设立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项目实施后,减轻了监测对象看病的压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因病致(返)贫,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件五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监测对象医疗费财政兜底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眉山市民政局眉山市财政局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眉山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印发眉山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眉人社发〔2016〕78号)要求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外且临床必需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费用,由各区(县)财政按照个人支付不超过10%的标准实施兜底。
根据《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眉山市民政局眉山市财政局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眉山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明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眉人社发〔2016〕87号),对兜底资金分项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其中涉及区县财政兜底资金列支的内容为:
1.住院(含重大疾病门诊)产生的医疗兜底费用:政策范围外的费用由区县财政兜底资金列支。
2.门诊慢性病产生的医疗兜底费用:政策范围外的费用,由区县财政兜底资金列支;门诊特殊救助,即对不符合纳入特殊疾病门诊病种范围,但经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诊断确需长期门诊治疗贫困人员发生的费用由区县财政兜底资金列支。
根据《眉山市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眉山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眉市医保发〔2021〕18号),要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的门诊及住院医疗费用在自然年度救助限额内按比例进行分类救助,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全面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救助,不设年度救助限额;对低保对象按70%进行救助,年度限额4万元;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在过渡期内)按65%进行救助,起付线3000元,年度限额3万元;救助对象经三重制度(基本、大病、医疗救助)支付后,对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仍超过当地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部分,给予倾斜救助,救助比例为50%,年度限额2万元。
项目资金标准按照《眉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支付标准的通知》(眉市医保办发〔2019〕13号)的规定,进行测算。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在该项目中的职能为:提高监测贫困人员医疗保障水平,切实解决贫困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最大限度避免因病致(返)贫,对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监测对象人口、个人医疗费用支出控制在医疗总费用的10%以内。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健全,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支出方向明确。
2.项目实施目的、主要工作任务和项目支持方向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门诊的医疗费进行救助,提高监测对象人员医疗保障水平,切实解决贫困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最大限度避免因病致(返)贫。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监测对象医疗费财政兜底资金项目2023年年初预算300万元,调整后预算32.57万元,实际执行32.57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支付32.57万元,资金使用率100%,用于支付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费用兜底资金。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项目整体、区域和具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该项目年度目标为:提高监测贫困人员医疗保障水平,切实解决贫困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最大限度避免因病致(返)贫,对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监测对象人口,个人医疗费用支出控制在医疗总费用的10%以内。
同时设置了数量指标“享受政策人数≥500人次”;社会效益指标“避免监测对象因病致(返)贫费用支出控制在医疗总费用的10%以内≤10%”;成本指标“资金使用≤300万元”。
2.项目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青神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青财绩〔2024〕3号)的相关要求开展项目自评工作,结合项目开展的实际情况,同时参考眉山市财政局整理的部分专项预算项目个性指标,对该项目设置个性指标,对照《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打分,并在打分完成后按照《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范本》分项撰写该项目自评报告。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对监测对象医疗费财政兜底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主要是为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资金的安全、合规,并优化支出结构。
通过绩效自评,能够深入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监测对象医疗费财政兜底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合理分配资源,加强对监测对象医疗费财政兜底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效果等开展评价工作,重点关注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完成情况。
(三)评价选点
综合考虑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相关要求,考虑到该项目绩效自评的局限性,所以本项目的绩效评价选点主要采用定性与定量结合的方式开展选点评价工作。
(四)评价方法
针对本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通过资料收集整理,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标杆管理法、案卷研究法、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座谈调研法等多种方法开展自评工作。
(五)评价组织
一是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方案制定、样本抽取、问卷调查打分、意见反馈、问题整改、资料收集等工作;二是科学抽取样本,在全县城区居民中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调查对象;三是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对评价指标进行打分;四是资料收集整理。采用访谈法和资料查阅法等评价方法开展自评。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经评价,该项目设立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项目规划符合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安排,充分评估论证项目立项必要性、前瞻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该项目属于政府支持范围,且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资金投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体现“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避免“撒胡椒面”,未与其他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交叉重复。
2.项目管理
项目严格按照《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眉山市民政局眉山市财政局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眉山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印发眉山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眉人社发〔2016〕78号)、《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眉山市民政局 眉山市财政局 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眉山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明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眉人社发〔2016〕87号)和《眉山市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眉山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眉市医保发〔2021〕18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我局建立了单位层面的内控运行制约机制,建立了单位主要业务管理制度及流程,从源头进行严格把控,同时,加强对各医疗机构的监督,协调各医疗机构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3.项目实施
扶贫部门负责审核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资格,财政部门负责拨付兜底资金,监测对象医疗费财政兜底资金项目由医保局负责组织实施。
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者,实行“一卡一窗一站”式结算,由医疗机构分别按照住院费用个人支付不超过10%、门诊特殊救助个人支付不超过30%的标准予以垫支,每季度汇总后报医保局审核,财政足额划拨后由医保局及时足额转移支付医疗机构。
该项目年初预算300万元,调整后预算32.57万元,实际执行32.57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该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项目结果
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该项目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费财政兜底资金32.57万元,其中:2022年10-11月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费用兜底资金6.07万元;2022年12月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费用兜底资金4.78万元;2023年1-3月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费用兜底资金6.28万元;2023年4-6月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费用兜底资金7.13万元,2023年7-9月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费用兜底资金8.31万元。监测对象因病致(返)贫费用支出控制在医疗总费用的10%以内。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民生保障
(1)区域均衡性
该项目资金分配所体现的区域均衡情况得到改善、区域间差距缩小。
(2)对象精准性
项目资金分配和实施结果精准,不存在明显的排他性和歧视性情形,及时落实到支持对象个人。
(3)标准合理性
资金实际补贴标准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补助标准,及时按标准兑现。
(4)群众满意度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人民群众满意值和获得感为100%。
(五)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资金拨付及时性
该项目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费财政兜底资金32.57万元,按时足额进行资金拨付。
2.监测对象覆盖情况
根据《眉山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实施方案》,眉山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实施对象范围为:(1)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未脱贫人员;(2)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已脱贫人员,脱贫后在1年巩固提升期内继续享受本实施方案相关政策;(3)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脱贫人员,因病返贫并重新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脱贫范围的可继续享受本实施方案相关政策。
综上所述,该项目监测对象覆盖情况好。
四、评价结论
本项目根据中、省和市相关文件设立,申请设立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项目实施后,减轻了监测对象看病的压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因病致(返)贫,项目自评得分99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件六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离退休干部及二等伤残军人医疗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老干部局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川组通〔2007〕59号),坚持和完善“离休干部医疗待遇不变”和“单位尽责、社会统筹、财政支持、加强管理”的政策原则和工作措施。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和强化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确保离休干部医药费按规定实报实销。离休干部的医疗保障工作,由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劳动保障等部门负责管理和服务;离休干部的就医范围原则上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确定公布的定点医院名单中选择。
根据《中共青神县委组织部关于解决我县二级巡视员医疗待遇的请示》(青委组〔2022〕18号),请示事项为:
1.从2022年1月1日起,我县二级巡视员在定点医院(即市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心脑血管医院、市中医院和青神县人民医院)因病住院和门诊看病取药,除特需服务以外的医药费用实行实报实销,由医院统一记账处理。年终,由县医疗保障局与住院医院据实核算结账。超出医保报销范围的资金,由县财政据实列支。
2.从2022年1月1日起,我县二级巡视员到药店购药,个人医保账户余额使用完后,超出部分按以下标准执行:二级巡视员中任正处实职15年(含15年)以上的,每年补助10000元;二级巡视员中任正处实职10年(含10年)以上的,每年补助5000元。由县医疗保障局负责结算。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据实列支。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在该项目中的职能为:解决我县二级巡视员医疗费及离休干部二等伤残军人、武警人员医疗费。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健全,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支出方向明确。
2.项目实施目的、主要工作任务和项目支持方向
解决我县二级巡视员医疗费及离休干部二等伤残军人、武警人员医疗费。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离退休干部及二等伤残军人医疗费项目2023年年初预算30万元,调整后预算12.34万元,实际执行12.34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支付32.57万元,资金使用率100%,用于支付2023年1月至6月、8月至12月医疗费用。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项目整体、区域和具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该项目年度目标为:解决我县二级巡视员医疗费及离休干部二等伤残军人、武警人员医疗费。
同时设置了数量指标“武警人员医疗费≤50人数”“离休干部医疗费≤8人数”和“二级巡视员医疗费≤1人数”;社会效益指标“二级巡视员医疗费及离休干部二等伤残军人医疗费及时报销率=100%”;成本指标“资金使用≤30万元”。
2.项目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青神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青财绩〔2024〕3号)的相关要求开展项目自评工作,结合项目开展的实际情况,同时参考眉山市财政局整理的部分专项预算项目个性指标,对该项目设置个性指标,对照《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打分,并在打分完成后按照《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范本》分项撰写该项目自评报告。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对离退休干部及二等伤残军人医疗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主要是为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资金的安全、合规,并优化支出结构。
通过绩效自评,能够深入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离退休干部及二等伤残军人医疗费预算绩效管理,合理分配资源,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及二等伤残军人医疗费的管理和监督。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效果等开展评价工作,重点关注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完成情况。
(三)评价选点
综合考虑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相关要求,考虑到该项目绩效自评的局限性,所以本项目的绩效评价选点主要采用定性与定量结合的方式开展选点评价工作。
(四)评价方法
针对本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通过资料收集整理,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标杆管理法、案卷研究法、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座谈调研法等多种方法开展自评工作。
(五)评价组织
一是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方案制定、样本抽取、问卷调查打分、意见反馈、问题整改、资料收集等工作;二是科学抽取样本,在全县城区居民中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调查对象;三是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对评价指标进行打分;四是资料收集整理。采用访谈法和资料查阅法等评价方法开展自评。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经评价,该项目设立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项目规划符合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安排,充分评估论证项目立项必要性、前瞻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该项目属于政府支持范围,且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资金投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体现“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避免“撒胡椒面”,未与其他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交叉重复。
2.项目管理
项目严格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老干部局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川组通〔2007〕59号)、《中共青神县委组织部关于解决我县二级巡视员医疗待遇的请示》(青委组〔2022〕18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我局建立了单位层面的内控运行制约机制,建立了单位主要业务管理制度及流程,从源头进行严格把控,同时,加强对各医疗机构的监督,协调各医疗机构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3.项目实施
该项目年初预算30万元,调整后预算12.34万元,实际执行12.34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该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项目结果
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该项目完成离退休干部及二等伤残军人医疗费12.34万元,其中:2023年1-6月离退休干部及二等伤残军人医疗费11.99万元;2023年8-12月离退休干部及二等伤残军人医疗费0.35万元;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民生保障
(1)区域均衡性
该项目资金分配所体现的区域均衡情况得到改善、区域间差距缩小。
(2)对象精准性
项目资金分配和实施结果精准,不存在明显的排他性和歧视性情形,及时落实到支持对象个人。
(3)标准合理性
资金实际补贴标准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补助标准,及时按标准兑现。
(4)群众满意度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二级巡视员医疗费及离休干部二等伤残军人、武警人员满意值和获得感为100%。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资金拨付及时性
该项目完成离退休干部及二等伤残军人医疗费12.34万元,按时足额进行资金拨付。
2.报销覆盖率
该项目报销覆盖率为100%。
四、评价结论
本项目根据中、省和市相关文件设立,申请设立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项目实施后,减轻了监测对象看病的压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因病致(返)贫,项目自评得分99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件七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县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配套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根据《眉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安排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市级补助资金有关事项的函》(眉医保函〔2022〕20号),从2016年起,青神在扣除中央、省财政补助后的差额部分,由县级财政负担,直接划入市医保基金财政专户,市财政不承担补助,青神县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补助标准为54.7元。
根据《青神县医疗保障局关于上解2023年度城乡居民县级财政配套资金的情况说明》,眉山市医疗保障局核定我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参保人数151525人(其中省属大学生5752人),县级配套涉及145773人,配套标准57.7元/人,涉及资金8411102.1元。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在该项目中的职能为:贯彻执行有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规章和实施细则;按照相关规定,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补助按标准及时申请拨付。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健全,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支出方向明确。
2.项目实施目的、主要工作任务和项目支持方向
按照补助标准完成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补助。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县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配套资金项目2023年年初预算900万元,调整后预算841.11万元,实际执行841.11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支付841.11万元,资金使用率100%,用于支付2023年城乡居民县级配套资金。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项目整体、区域和具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该项目年度目标为:贯彻执行有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规章和实施细则;按照相关规定,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补助按标准及时申请拨付。
同时设置了数量指标“城乡居民参保率≥90%”;社会效益指标“为全县城乡医疗费用减轻负担≥15万人”;成本指标“资金使用≤900万元”。
2.项目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青神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青财绩〔2024〕3号)的相关要求开展项目自评工作,结合项目开展的实际情况,同时参考眉山市财政局整理的部分专项预算项目个性指标,对该项目设置个性指标,对照《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打分,并在打分完成后按照《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范本》分项撰写该项目自评报告。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对县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配套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主要是为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资金的安全、合规,并优化支出结构。
通过绩效自评能够更加深入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县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配套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合理分配资源,加强对县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配套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效果等开展评价工作,重点关注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完成情况。
(三)评价选点
综合考虑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相关要求,考虑到该项目绩效自评的局限性,所以本项目的绩效评价选点主要采用定性与定量结合的方式开展选点评价工作。
(四)评价方法
针对本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通过资料收集整理,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标杆管理法、案卷研究法、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座谈调研法等多种方法开展自评工作。
(五)评价组织
一是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方案制定、样本抽取、问卷调查打分、意见反馈、问题整改、资料收集等工作;二是科学抽取样本,在全县城区居民中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调查对象;三是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对评价指标进行打分;四是资料收集整理。采用访谈法和资料查阅法等评价方法开展自评。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经评价,该项目设立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项目规划符合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安排,充分评估论证项目立项必要性、前瞻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该项目属于政府支持范围,且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资金投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体现“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避免“撒胡椒面”,未与其他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交叉重复。
2.项目管理
项目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确定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分担标准的通知》(川财社〔2022〕99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管理办〉>的通知》(川财社〔2020〕65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我局建立了单位层面的内控运行制约机制,建立了单位主要业务管理制度及流程,从源头进行严格把控,同时,领导带队深入各乡镇,督导参保工作开展情况,定期通报各乡镇参保进度,保证参保工作顺利开展。
3.项目实施
项目由我局负责组织实施,我局先核定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根据补助标准,核算出所需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县财政核实后拨付资金。
该项目年初预算900万元,调整后预算841.11万元,实际执行841.11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该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项目结果
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眉山市医疗保障局核定我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参保人数151525人(其中省属大学生5752人),县级配套涉及145773人,配套标准57.7元/人,涉及资金8411102.1元。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民生保障
(1)区域均衡性
该项目资金分配所体现的区域均衡情况得到改善、区域间差距缩小。
(2)对象精准性
项目资金分配和实施结果精准,不存在明显的排他性和歧视性情形,及时落实到支持对象个人。
(3)标准合理性
资金实际补贴标准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补助标准,及时按标准兑现。
(4)群众满意度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城乡居民满意值和获得感为100%。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宣传
该项目的宣传措施和宣传力度以及达到的宣传效果好。
2.实施质量
该项目实施的对象精准。
四、评价结论
本项目根据中、省和市相关文件设立,申请设立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项目实施后,扩大了参保人员的数量,减轻了参保人员医疗费用,项目自评得分99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件八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疫情防控物资专项经费(调整)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结合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实际,设定疫情防控专项经费项目,专门用于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的原则,做好物资采购,根据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重点乡镇、街道常态化防控工作实际需要,做好相关物资的调配、发放。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在该项目中职能为:做好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储备和发放工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健全,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支出方向明确。
2.项目实施目的、主要工作任务和项目支持方向
本项目主要开展疫情物资采购工作,保障疫情物资,对即将达到采购红线的防疫物资启动采购程序,采购物资包括: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防护口罩(N95)、75%酒精、医用橡胶检查手套、红外额温枪、医用橡胶检查手套、免洗手消毒凝胶、医用护目镜、医用隔离衣等。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疫情防控物资专项经费(调整)项目2023年调整后预算73.55万元,实际执行73.5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支付73.55万元,资金主要用于疫情物资采购工作,保障疫情物资。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项目整体、区域和具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该项目年度目标为: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常态化工作,按照“集中统筹、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的原则,做好疫情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发放,同时多渠道、多方向做好药品器械采购。
同时设置了数量指标“资金使用率≥90%”;社会效益指标“保障防疫物资≥99%”;满意度指标“满意率≥90%”。
2.项目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青神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青财绩〔2024〕3号)的相关要求开展项目自评工作,结合项目开展的实际情况,同时参考眉山市财政局整理的部分专项预算项目个性指标,对该项目设置个性指标,对照《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打分,并在打分完成后按照《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范本》(分项撰写该项目自评报告。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对疫情防控物资专项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主要是为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资金的安全、合规,并优化支出结构,保障疫情物资按时到位。
通过绩效自评,能够深入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疫情防控物资专项经费预算绩效管理,合理分配资源,加强对疫情防控物资专项经费的管理和监督。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效果等开展评价工作,重点关注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完成情况。
(三)评价选点
综合考虑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相关要求,考虑到该项目绩效自评的局限性,所以本项目的绩效评价选点主要采用定性与定量结合的方式开展选点评价工作。
(四)评价方法
针对本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通过资料收集整理,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标杆管理法、案卷研究法、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座谈调研法等多种方法开展自评工作。
(五)评价组织
一是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方案制定、样本抽取、问卷调查打分、意见反馈、问题整改、资料收集等工作;二是科学抽取样本,在全县城区居民中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调查对象;三是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对评价指标进行打分;四是资料收集整理。采用访谈法和资料查阅法等评价方法开展自评。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经评价,该项目设立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项目规划符合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安排,充分评估论证项目立项必要性、前瞻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该项目属于政府支持范围,且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资金投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体现“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避免“撒胡椒面”,未与其他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交叉重复。
2.项目管理
我局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情况;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项目按中省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含事前评估)、绩效评价、以前年度问题整改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我局建立了单位层面的内控运行制约机制,建立了单位主要业务管理制度及流程,从源头进行严格把控。严格落实确保“一月准备量”制度,压实物资储备,制定相应物资管理制度,做好物资出入库记录,与防疫相关部门紧密联系,做好物资采购,根据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重点乡镇、街道常态化防控工作实际需要,做好相关物资的调配、发放。同时加强项目监管,建立24小时仓库值班制度,建立储备台账、入库、出库台账,定期与不定期对物资储备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切实做好仓库防潮、防火、防盗工作,确保物资安全。
3.项目实施
该项目2023年调整后预算73.55万元,实际执行73.5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我局主动与县财政局沟通对接,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的原则,建立从计划、采购、入库、申领、审批、配送的防控物资保障机制。
该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项目结果
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该项目对即将达到采购红线的防疫物资进行了采购补充,现共储备防疫物资18类,做好相关物资的调配、发放,同时做好新形势疫情下的药品采购、为各医药机构做好迅速收集全县零售药店对眉山本地药企森科、德峰、彩虹生产的对乙酰氨基酚片、酚氨咖敏片等13种抗新冠病毒药品的需求量,专题向市医疗物资保障组报告,通过市上协调取得森科大力支持。积极与彩虹、德峰对接,优先保障本县药店需求,多方收集掌握全省抗新冠病毒药械生产销售企业23家,供药店对接采购。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民生保障
(1)区域均衡性
该项目资金分配所体现的区域均衡情况得到改善、区域间差距缩小。
(2)对象精准性
项目资金分配和实施结果精准,不存在明显的排他性和歧视性情形,资金实际支持对象符合管理要求,符合支持对象范围。
(3)标准合理性
资金实际补贴标准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补助标准。
(4)群众满意度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受益群体满意值和获得感为100%。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服务质量提升
通过调查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提供服务的安全性、便捷程度和规范性的结果来看,服务质量提升情况好。
2.健康状况改善
通过查看包括健康档案使用率、新生儿死亡率、高血压患者控制率等,综合衡量区域内居民健康状况改善情况良好。
3.质量达标率
该项目所采购物资包括: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防护口罩(N95)、75%酒精、医用橡胶检查手套、红外额温枪、医用橡胶检查手套、免洗手消毒凝胶、医用护目镜、医用隔离衣等。根据相关资料显示所采购的疫情物资质量达标率100%。
四、评价结论
本项目根据中、省和市相关文件设立,申请设立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项目实施后,保障了防疫物资充足,疫情防控有力保障,项目自评得分99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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