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部门)

  
日期:2024年10月30日  来源:青神县人民政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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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年10月25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注:请部门根据实际注明页码)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县城乡道路交通秩序的指挥、管理和维护;负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事故的处理和车辆安全检验,驾驶员的考核与发证、发牌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青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属一级预算单位,下属综合中队、秩序中队、事故中队,代管青神县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车辆服务所

  1.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468.8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44.29万元,增长30%。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项目经费。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468.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09.13万元,占95.9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69万元,占4.0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收入)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468.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9.60万元,占72%;项目支出409.22万元,占2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4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支出)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468.8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44.29万元,增长30%。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项目经费。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9.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93%。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32.79万元,增长30%。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项目经费。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9.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305.95万元,占92.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06万元,占3.55%;卫生健康支出17.92万元,占1.27%;住房保障支出35.20万元,占2.5%。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409.13,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31.7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支出决算为37.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2.6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38.7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5.2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7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3.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9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5.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和财决08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全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全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91.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奖励金支出。

公用经费467.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支出等。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7表和财决08-1表,仅罗列本部门实际支出涉及的经济分类科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83.33%,较上年度减少4.96万元,下降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全年预算数,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开支内容包括:无(团组名称、出访地点、取得成效)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4.96万元,下降83%。主要原因是青神县公安局划拨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2辆、皮卡车2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活动、巡逻检查、事故处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无(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无(接待具体项目、金额)。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无(具体项目)。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69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青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7.94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108.62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辅警支出。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青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8.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5.31万元。主要用于交安设施、智能交通系统运行维护费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青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主要是用于执行公务活动、巡逻检查、事故处理等。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交管业务、基础运行等经费;交安设施、智能交通、标线运维费等7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2023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第四部分)。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形成青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交安设施、智能交通、标线运维费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青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通过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宣传,积极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创新宣传模式,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全力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持续推进高清视频监控、信号控制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交通组织优化;通过建设视频监控、自动抓拍、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等系统,解决全县交通拥堵、混乱等问题,提高全县科技管理力度,规范好全县交通秩序;交安设施、智能交通、标线运维费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绩效自评综述:利用智能交通管理系统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超速1893起,货车违规入城180起,涉牌涉证463起,闯红灯459起,不礼让行人874起,不按导向、不系安全带、不佩戴安全头盔、货车不进站等其他违法行为20645起。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如不涉及,可根据实际修改表述)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0.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公安机关用于非涉密的信息网络建设及运行维护相关支出。

1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指单位用于事故成本等支出。

1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指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3.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19.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用于青神中心城区禁止货车等通行项目以及东街与振兴路交叉口交通项目支出。

2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解释本单位决算报表中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不涉及的科目请自行删除。请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单位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单位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青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预算绩效

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青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属一级预算单位,下属综合中队、秩序中队、事故中队,代管青神县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车辆服务所。

(二)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县城乡道路交通秩序的指挥、管理和维护;负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事故的处理和车辆安全检验,驾驶员的考核与发证、发牌等工作。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3年末,青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35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事业编制12人。

现有在职人员31人(其中公务员20人,参公人员0人,机关工勤0人,事业人员11人,编内聘用0人),退休人员5人,在职和退休人员共计36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青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年初预算收入1468.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09.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69万元。

  1. 支出情况。2023青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年初预算支出1468.83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公共安全支出1305.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92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59.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20万元。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1059.60万元,项目支出409.22万元。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青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决算报表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局党委决策部署,忠实履行保安全、防风险、护稳定、促发展的职责使命,持续深化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交通秩序和安全环境。

    2.预算管理。本着“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保证重点”的原则,本年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合理、科学的对资金进行有序安排,基本支出按照月均衡原则,项目支出以保障重点工作的正常开展使用资金。

    3.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各级财政部门相关制度指导文件,制订我大队财务制度和内部管控规范,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全部经费收支均纳入预算控制,严格按标准申报审批流程管理各项经费支出,加强业务项目资金使用和绩效监督。在日常工作中,由财务人员监督、业务部门经办落实,执行分级审批,确保基本类、项目类各项资金支出的审批及其会计核算的规范性,杜绝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资金以及其他不符合制度规定支出的现象。

    4.资产管理。由办公室统筹全局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采购纳入年度预算,在预算范围内由办公室进行招标采购,国有资产的配置标准均符合资产管理规定。日常将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各中队负责人是本中队固定资产的第一责任人,固定资产使用管理规范、保管完整,实现了资产的动态监管,运行安全。

    5.采购管理。严格执行政府招标采购制度,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加强廉政建设。采购程序合法,采购方式合规。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我大队常年项目总数7个,涉及预算总金额322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97.8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总数3个,涉及预算总金额99.22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各项维稳、安保,打击各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公安工作等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开展交通管理工作;

    2.项目执行(1)严格预算执行,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2)严控结转结余,结转结余控制目标为不超过上年结余结转数;(3)项目组织良好,加强部门内部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检查;(4)“三公经费”节支增效,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确保2023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小于等于上年预算数;

    3.目标实现。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我大队的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1.交通秩序管理方面。

    2023年,共接处警2569起,调解处理快赔1392起,事后责任认定1177起(一般程序处理41起,简易程序处理1136起)。其中亡人事故16起,死亡16人,占事故总数的1.36%;伤人事故684起,伤801人,占事故总数的58.11%;财产损失事故477起,直接经济损失171.30万元,占事故总数的40.53%。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总起数减少38起,下降3.13%;死亡人数增加1人,上升6.67%;受伤人数减少256人,下降24.22%;经济损失减少26.23万元,下降13.28%。未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累计出动警力4500余人次,检查各类车辆5万余辆次,暂扣各类机动车352辆,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12起;行政立案50起,行政拘留43人(再次饮酒40人,无证驾驶3人);刑事立案41起(交通肇事案15起,危险驾驶案19起),移送起诉28起;警示教育轻微违法驾驶人2.6万余人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5731起。其中:酒驾469起(含醉酒驾驶18起,再次饮酒驾驶44起),超速1893起,货车超载326起,载客汽车超员396起,货车违规入城180起,货车违法载人26起,涉牌涉证463起,闯红灯459起,不礼让行人874起,不按导向、不系安全带、不佩戴安全头盔、货车不进站等其他违法行为20645起

    2.车驾管业务工作方面。

    认真执行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共新办摩托车驾驶证91人,增驾376人,补证换证5354笔;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入户4646辆。机动车注册登记2345辆,机动车转让登记353辆,机动车转入登记223辆,机动车抵押登记357辆,机动车注销登记3053辆,机动车核发年检标志8069辆,其他业务2480辆。销毁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等废旧车辆129辆。

3.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方面。

组建交警宣传小分队,扎实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七进”、专项行动、主题日宣传,积极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利用官方双微、主流媒体和自媒体等各种媒介,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交通宣传活动。共开展“美丽乡村行”“农村大喇叭”“交通安全课”宣传活动34次,客运行业交通安全培训22次,深入辖区村社、学校张贴宣传海报148次,发放宣传材料12万余份,发送交通安全提示1.2万余条,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曝光典型事故案例40余次、宣传交警感人事迹或服务群众故事8次,上稿法治日报1次、四川法治报1次。

4.智能交通管理方面。

利用智能交通管理系统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超速1893起,货车违规入城180起,涉牌涉证463起,闯红灯459起,不礼让行人874起,不按导向、不系安全带、不佩戴安全头盔、货车不进站等其他违法行为20645起。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通过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宣传,积极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创新宣传模式,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全力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持续推进高清视频监控、信号控制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交通组织优化;通过建设视频监控、自动抓拍、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等系统,解决全县交通拥堵、混乱等问题,提高全县科技管理力度,规范好全县交通秩序。

(二)存在问题。

一是各相关部门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三)改进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大队已作出工作要求,加强对项目开展的可行性、必要性做好充分调研,依据实际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科学规范编制预算支出绩效目标,加强各中队合作,将各项指标值与工作任务、工作计划相结合,并参考往年同类工作完成情况,保证设置的绩效指标值可以充分度量项目具体的完成情况。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备注:按照绩效自评工作安排,各部门已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绩效自评模块上传“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该表格应作为附表予以公开)

附件2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各项维稳、安保,打击各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公安工作等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开展交通管理工作。全县智能交通系统包含智能信号控制(集中协调控制系统、交通信号灯)及交通监视系统(包含高空瞭望、电子警察系统、视频检查系统、摩托车卡口系统、违停自动抓拍系统、智能Web集成平台、智能交通集成平台等)确保各类交通违法的查处以及数据抓拍之后数据传输汇聚。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为保障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确保相关人员及车辆安全通行。实时保障城区范围内及部分乡镇交通信号控制与电子警察,以及机房设备及指挥平台、内部监控系统(监控摄像机33台、中心控制室硬盘录像机4台,控制电脑1台,屏幕设备5台),红绿灯75套、电子警察抓拍系统70套、路口监控系统12套、违停抓拍系统40套、逆行抓拍系统18套、摩托车抓拍系统14套、高点监控系统4套、超速抓拍系统11套、LED诱导显示屏35套等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以及各点位、城区配套附属交安设施的更换和维修,各交安设施齐全有效。各类交通信息数据、违法行为抓拍的数据传输汇聚应用。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交安设施、智能交通、标线运维费年初预算数180万元,实际执行数167.62万元,预算执行93.12%;信息平台建设经费年初预算数50万元,调整后预算数37.84万元,实际执行数37.84万元,预算执行100%。交安设施、智能交通、标线运维费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智能交通运维费和交安设施的更换和维修以及各类交通信息数据、违法行为抓拍的数据传输应用费用。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根据年初我单位工作计划,交安设施、智能交通、标线运维费年度目标为全县范围内的信号灯系统、电子警察系统、违停监控系统、缉查布控系统、固定测速系统、摩托车卡口系统、高点监控系统、交管指挥中心等构成的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和交管部门负责的交通标志、隔离护栏、防撞桶、交通安全岛等交安设施运行、巡查、维护以及全县路面标线的清洗和施划,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安全隐患排查率

9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优化交通环境,保障车辆行人有序出行,安全畅通

9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摸底排查,隐患治理,专项整治,路面管控,联勤联动,建立农村劝导点,强化宣传劝导。加强督导检查,定期考核通报,农村事故率下降

90

信息平台建设经费年度目标为各类交通信息数据、违法行为抓拍的数据传输汇聚应用,减少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交通违法事件查处率

9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全县交通违法率下降

90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进一步了解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交安设施、智能交通、标线运维费和信息平台建设经费评价重点主要包括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效果,具体情况如下:

1、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透明度,以及资金的使用与预算的一致性。

2、项目使用效果:项目实施后达到了预期目标,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确保相关人员及车辆安全通行。

(三)评价选点。

该项目评价选点根据县财政关于绩效评价选点要求进行选取,综合考虑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的实施效果等因素。

(四)评价方法。

根据(青财绩〔2024〕3号)的相关文件规定,主要方法如下:

1.比较法。将实施情况与绩效目标、上年情况等进行比较的方法。通过比较法对比绩效目标的申报情况与后期执行情况,分析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2.因素分析法。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部因素。通过因素分析法综合分析资金分配合理性、拨付进度和拨付方式对绩效目标实现的影响程度和实施效果的影响。

3.成本效益。将投入与社会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五)评价组织。

一是收集整理项目的相关资料,对项目完成结果进行评价。二是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对评价指标进行打分,最后出具绩效自评报告。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该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和依据充分,绩效目标明确,具备实施条件,具有公共性,符合财政资金支持方向,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2.项目管理。(1)严格预算执行,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2)严控结转结余,结转结余控制目标为不超过上年结余结转数;(3)项目组织良好,加强部门内部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检查。

3.项目实施。项目包括全县智能交通系统包含智能信号控制(集中协调控制系统、交通信号灯)及交通监视系统(包含高空瞭望、电子警察系统、视频检查系统、摩托车卡口系统、违停自动抓拍系统、智能Web集成平台、智能交通集成平台等)确保各类交通违法的查处以及数据抓拍之后数据传输汇聚以及应用。项目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和相关财经纪律要求程序进行实施。

4.项目结果。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通过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宣传,积极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创新宣传模式,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全力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持续推进高清视频监控、信号控制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交通组织优化;通过建设视频监控、自动抓拍、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等系统,解决全县交通拥堵、混乱等问题,提高全县科技管理力度,规范好全县交通秩序。利用智能交通管理系统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超速1893起,货车违规入城180起,涉牌涉证463起,闯红灯459起,不礼让行人874起,不按导向、不系安全带、不佩戴安全头盔、货车不进站等其他违法行为20645起。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 产业发展。

    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2. 民生保障。

    为保障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确保相关人员及车辆安全通行。

  3. 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利用智能交通管理系统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超速1893起,货车违规入城180起,涉牌涉证463起,闯红灯459起,不礼让行人874起,不按导向、不系安全带、不佩戴安全头盔、货车不进站等其他违法行为20645起。

    四、评价结论

    通过推进高清视频监控、信号控制基础设施建设,城市交通组织优化;建设视频监控、自动抓拍、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等系统,解决了全县交通拥堵、混乱等问题,提高全县科技管理力度,规范好全县交通秩序。

  4. 存在主要问题

    六、改进建议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一条:青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单位)

下一条:中共青神县委宣传部关于2023年决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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