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黑龙镇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5年10月30日  来源:黑龙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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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一是社会管理职能。镇政府是国家最基层的政权机关和最基本的独立行政单元,具有执行国家意志的义务和保一方平安的责任。对乡村社会进行管理,是政府的首要职能,包括:1.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保障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利;2.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调节和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3.根据乡村社会的需要,组织制定和推动落实经农民认可的乡规民约,构建和谐的乡村社会等。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应逐步由“人治型”向“法治型”、由“压力型”向“人性化”转变,体现以民为本的思想。二是发展经济职能。发展农村经济是农民走向富裕、乡自身摆脱困境。包括1.组织制定本乡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形成地域产业特色;2.组织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包括政策环境、硬件环境、社会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3.通过推动和引导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指导农村生产,提高农村生产组织化程度;4.加强信息服务,密切本地农产品的市场衔接,促进农业新技术的推广。三是公共服务职能。普及义务教育,计划生育,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繁荣农村文化,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加强农民思想道德教育,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等,组织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应,逐步淡化“统治型”、“官本位”的色彩,实现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变。四、基层建设职能。1.抓好农村党组织建设,包括乡党委、村党支部领导班子的推荐与选配,农村党员的发展和管理,党员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等;2.抓好村委会班子建设,依法指导和帮助组织好乡村基层组织和社区自治,为落实公民在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民主权利创造条件;3.抓好农村思想建设,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倡导乡村社会文明新风;4.抓好民主集中制建设,敞开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建立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程序和机制。打造“信用政府”、“效率政府”、“廉洁政府”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黑龙镇现有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黑龙镇人民政府收入决算总额为1682.3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682.37万元。支出决算1077.9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政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乡政府机关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社会事业发展,用于专项业务工作及民生保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5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政府日常运转所需费用。

(二)小学教育支出13万元,主要用于小学教育。

(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03万元,主要用于群众文化与广播。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92万元,主要用于: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5.67万元,义务兵优待13.06万元,行政运行22.19万元。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87万元,主要用于:医疗支出8.64万元,计划生育支出33.93万元,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3.3万元。

(六)城乡社区事务506.87万元。主要用于:征地拆迁补偿469.72万元、基础设施建设18万元、土地整理、环境卫生治理。

(七)农林水事务197.23万元。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农村道路建设、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农业综合开发支出、防汛、抗旱、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14.4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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