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高台乡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8年10月19日  来源:高台乡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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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制定和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环境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7年,全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乡党委“1142”工作思路,大力实施绿色发展五年行动计划,坚持项目引领,攻坚岷东大道,破冰三产旅游,巩固脱贫攻坚,保持社会稳定,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发展全乡经济,造福全乡人民。

二、部门概况

2017年本单位应有编制人数22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4人,年未实有人数15人,全乡共有人口13000人,所辖5个行政村,32经济合作社,一个社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合计为568.4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68.44万元,无上级补助收入和事业收入。

2017年支出合计为568.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2.64万元,占74.35%;项目支出145.8万元,占25.65%。

收入及支出较2016年增加42.0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加了环保项目的投入。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青神县高台乡政府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568.4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2.02万元,7.9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青神县高台乡政府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8.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42.02万元,增长7.8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青神县高台乡政府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8.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2.76万元,占46.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38万元,占6.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06万元,占2.47%;节能环保支出44万元,占7.74%,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3.52万元,占2.38%;农林水支出178.73万元,占31.46%;交通运输支出4万元,占0.7%,住房保障支出15.99万元,占2.8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2.76万元,比2016年下降-10.15%。是由于人员结构变化而减少支出,该项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38万元,比2016年增长7.62%,原因是由于离退休人员结构变化新增支出,该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06万元,比2016年增长41.45%,其主要原因是由于增加对计划生育类支出的资金投放,该类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计划生育类等方面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44万元,比2016年增长39.81万元,其原因是由于本年度加强了对环保投入,新增环保项目支出所至,该类支出主要用于环境综合治理,污水处理设备、设施管护等环境保护方面支出。

5、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3.25万元,比2016年下降-27%,主要是本着高效、节约的原则适度减少了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

6、农林水支出178.73万元,比2016年增长17.79%。其原因由于本年度新增农业类项目投入该类支出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补助、农业事业发展等方面支出。

7、交通运输支出4万元,比2016年增长33.33%,系增加交能安全设施维护类支出,主要用于乡道维护管理等方面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15.99万元,比2016年增长25.81%,因工资薪金自然增长而增加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财政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2.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6.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56.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无因公出国出境。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0.31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2.56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减少了接待事务。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4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较2016年决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使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车辆主要用于本单位机要通讯,救灾抢险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财政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从财决公开4表取数)。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33.7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7年末车辆数合计为1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情况:无。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上一条:青神县汉阳镇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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