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白果乡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8年10月17日  来源:白果乡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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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社会管理职能。(1).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保障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利;(2).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调节和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3).根据乡村社会的需要,组织制定和推动落实经农民认可的乡规民约,构建和谐的乡村社会等。

2、发展经济职能。(1).组织制定本乡镇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形成地域产业特色;(2).组织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包括政策环境、硬件环境、社会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3).通过推动和引导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指导农村生产,提高农村生产组织化程度;(4).加强信息服务,密切本地农产品的市场衔接,促进农业新技术的推广。

3、公共服务职能。 普及义务教育,计划生育,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繁荣农村文化,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加强农民思想道德教育,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等,组织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应,要求乡镇政府逐步淡化“统治型”、“官本位”的色彩,实现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4、基层建设职能。(1).抓好农村党组织建设,包括乡镇党委、村党支部领导班子的推荐与选配,农村党员的发展和管理,党员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等;(2).抓好村委会班子建设,依法指导和帮助组织好乡村基层组织和社区自治,为落实公民在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民主权利创造条件;(3).抓好农村思想建设,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倡导乡村社会文明新风;(4).抓好民主集中制建设,敞开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建立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程序和机制。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1.抓党建,夯实项目工作基础。

2.抓进度,项目工作快速推进。

3.抓产业,依托项目带动发展。

4.抓民生,利用项目惠及群众。

5.抓环境,确保项目实施无阻。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白果乡政府经编委核定现有在职人员34人(其中公务员21人,参公人员 人,机关工勤 人,事业人员10人,三支一扶3人),退休人员20 人,离休人员0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54人。另有聘用人员2人,遗属9人。(见批复表附表5)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合计为1596.5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596.5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财决公开01表,注意不计算结转结余)。

2017年支出合计为1596.54万元(财决公开01表)。其中基本支出490.11万元,占30.7%;项目支出1106.43万元,占69.3%(财决公开1_2表)。

收入及支出较2016年增加510.66万元,增长31.9%,主要原因是虎渡溪杭电和岷东大道项目的启动相应增加了全年收入总额及支出总额。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青神县白果乡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596.54万元。(财决公开2表)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10.66万元,分别增长31.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青神县白果乡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4.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7%(财决公开4表)。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59.2万元,增长29.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青神县白果乡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4.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0.35万元,占30.4%;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35万元,占4.8%;医疗卫生支出25.41万元,占1.6%;住房保障支出30.43万元,占2%;…(财决公开4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0.35万元,比2016年下降10.2%。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35万元,比2016年下降9.7%。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25.41万元,比2016年下降26.5%。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30.43万元,比2016年下降9.5%。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财决公开4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白果乡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0.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1.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决公开3_2表)。

公用经费168.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财决公开3_2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财决公开3_4表)。

2017年无因公出国出境。

(二)公务接待费(财决公开3_4表)。

2017年公务接待费1.33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0.07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减少了接待事务。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47批次,381人次(财决公开附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财决公开3_4表)。

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下降2.3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使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车辆主要用于保证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机要通讯,实施基层工作调研,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开展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白果乡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63万元(财决公开4表)。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等于财决公开3_2表公用经费数)。

2017年度,青神县白果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0.11万元,比2016年减少44.88万元,下降9.2%。

(二)政府采购情况(财决公开附表)。

2017年度,青神县白果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财决公开附表)。

本部门2017年末车辆数合计为1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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