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南城镇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9年10月31日  来源:南城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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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6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5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6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17

第四部分附表............................. 2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1

二、收入决算表.................................... 21

三、支出决算表.................................... 2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1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1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1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1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21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1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1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1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21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青神县南城镇人民政府属国家政府机关,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工作。主要职能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的建设、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南城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以竹产业发展为核心,以项目投资为载体,扎实推动乡村振兴,着力打造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特色旅游强镇。

1.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党的建设不断加强。一是意识形态不断筑牢。认真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精神。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二是基层基础不断夯实。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促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宣传发动,悬挂宣传标语60余幅,制作宣传专栏10个,发放宣传资料25000余份。提升基层干部队伍能力素质,组织外出参加各类培训、学习参观。加强和规范村级事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三是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意识。持续转变干部作风。充分发挥纪委职能,建立乡镇监察室。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小组作用。开展了4+X系统治理工作。

2.统筹推进乡村振兴,生态发展成效明显。一是产业日益兴旺。进一步规范土地有序流转。抓好经济运行分析,确保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率、入库税金等各项指标实现开门红、双过半、全年清。办好竹博会、首届国际竹艺禧年华灯会,进一步推进竹旅融合、农旅融合、文旅融合。中国竹艺城全年举办国际级竹编培训班7批次。二是项目推进有力。围绕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竹艺小镇建设;顺利完成竹艺大道景观提升、兰沟村3组项目用地以及海棠竹溪项目建设土地租用;完成竹艺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道路改造、外观风貌整治提升工程;实施白塔村村道改善、提灌站改建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协助做好S103和竹艺大道延伸线建设前期工作。三是治理成效明显。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完成鸿化路、竹艺大道绿化景观提升,开展森林小镇建设工作。全力做好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强化环保宣传,逐级召开推进会80次,扎实开展河长制常态巡河清河行动、环保问题整改、畜禽污染治理和粪污综合利用工作。开展巡河保洁2722人次,机械259台时,共清理各类垃圾260余吨;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居)民自治和保洁清运权公开竞标工作。坚持全域全时段开展生物质禁烧工作。四是民风持续改善。常态化开展党群集中活动、迎新年健步走、村级文艺调演、法治宣传等群众性教育引导及文体活动。持续开展“道德模范”、“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鼓励开展“和谐村庄大团年”、“九九重阳节坝坝宴”送文化下乡等群众性活动。

3.立足改善民本民生,社会事业蓬勃发展。一是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建立健全层级责任保障,配齐村(社区)第一书记,对标脱贫标准,坚持季度走访慰问,细化帮扶措施,为10名贫困户提供公益性岗位,落实5户贫困户参与股权量化。二是聚力保障民生改善。认真落实惠民政策,加强低保人员动态管理,完成全省老龄系统录入;做好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广泛开展大学生新兵入伍政策宣传。完成居民医保、小额保险收缴;关心关怀残疾人,提供各项帮扶;2018年发放支农、退耕还林等各类补贴130余万元;看望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干部38名,发放离任村干部补助503人次,发放80岁及以上老党员生活补贴43人;做好红桥社区近400户老旧合表小区电力改造工作;实施沙河村安全饮水项目。

4.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法治形象持续提升。一是法治建设不断深入。全面依法行使权力,自觉接受人大、社会、舆论监督,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坚持每月开展1次专题学习,聘请1名专职律师担任政府和7个村(社区)法律顾问。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月活动,举办法治宣传,在主要街道、路口悬挂宣传横幅,散发宣传资料2000多份;完成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兰沟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打造红桥、兰沟法治宣传长廊和兰沟法治小巷;举办了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二是安全责任落实到位。签订目标责任书56份。全年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42次,累计检查企事业单位318个次,排查一般隐患68处。加强食品安全检查,每月不定期抽查辖区内的餐饮店、学校食堂。三是社会治理和谐稳定。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加强对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及时化解矛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加强重要节点安保维稳防控。强化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完成镇村两级综治中心建设,深入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办理网格事件4000余件。

二、机构设置

南城镇人民政府属一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422.2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09.52万元,增加33.62%。主要变动原因是正常晋级调资、调增五险一金缴费基数、财政体制改革、征地和拆迁补偿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211.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73.24万元,占7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7.88万元,占28%。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211.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7.44万元,占47%;项目支出643.68万元,占53%。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22.24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09.52万元,增长33.62%。主要变动原因是正常晋级调资、调增五险一金缴费基数、财政体制改革、维修改造专项经费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3.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2.52万元,增长3.72%。主要变动原因是正常晋级调资、调增五险一金缴费基数、财政体制改革、维修改造专项经费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3.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89.07万元,占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9.2万元,占8%;医疗卫生支出(类)20.83万元,占2.4%;住房保障支出(类)23.86万元,占2.7%。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73.24,完成预算131.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39.90万元,完成预算147%。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98.67万元,完成预算101.3%。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97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1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2.04万元,完成预算102.5%,因人员变动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6.25万元,完成预算95%。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31万元,完成预算1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8.85万元,完成预算89%,因人员变动减少。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5.08万元,完成预算93.4%,因人员变动减少。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3.86万元,完成预算91.9%,因人员变动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7.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31.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控制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7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车运行维护费已交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统一管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年久,增加了运行维护费。公务车辆主要用于保证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实施基层工作调研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09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实际接待减少,相应减少接待事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37.8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337.88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未开展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结工作。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度本部门未开展部门绩效评价工作。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青神县南城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73万元,比2017年减少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青神县南城镇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等办公用品及购买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青神县南城镇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各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指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1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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