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瑞峰镇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单位决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24年10月24日  来源:瑞峰镇人民政府  点击:[]
分享: 

目录

公开时间:2024年10月24日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4

二、机构设置......................................................................4

第二部分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4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16

第四部分附件........................................................................21

第五部分附表........................................................................3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注:请部门根据实际注明页码)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青神县瑞峰镇人民政府属国家政府机关,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工作。主要职能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的建设、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二、机构设置

瑞峰镇人民政府设置下列党政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财政所、瑞峰镇便民服务中心、瑞峰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瑞峰镇农民工服务中心。没有纳入2023年度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青神县瑞峰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青神县瑞峰镇人民政府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46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事业编制19人(含机关工勤1人)。现有在职人员47人,其中公务员24人,事业人员18人(机关工勤1人),高层次人才2人,三支一扶3人,退休人员16人,离休人员0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63人。另有聘用人员0人,遗属6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512.20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64.48万元,增长21.20%。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及项目经费的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1512.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32.68万元,占88.1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9.52万元,占11.87%。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1512.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9.69万元,占56.85%;项目支出652.51万元,占43.15%。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12.20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64.48万元,增长21.20%。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及项目经费的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2.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13%。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3.98万元,增长10.26%。主要变动原因是预算项目的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2.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21.51万元,占54.14%;公共安全(类)支出8万元,占0.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9.10万元,占6.69%;卫生健康支出45.79万元,占3.44%;农林水支出406.44万元,占30.49%;住房保障支出61.82万元,占4.6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332.6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62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90.90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预算100%

7.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9.61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6.9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89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5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5.89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9.90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支出决算为49.77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支出决算为4.94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6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9.68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56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55.95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53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的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42万元,完成预算100%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1.82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9.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05.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53.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50%;较上年减少0.31万元,下降17.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浮动为油费、保险费变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0.31万元,下降17.13%。主要原因是油费、保险费变动。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无更新购置公务用车计划。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活动、森林防火、疫情防控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79.5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瑞峰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3.99万元,比2022年增加46.67万元,增长43.49%。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瑞峰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电脑。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瑞峰镇共有车辆1辆,为公务人员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对3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瑞峰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瑞峰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4.84分,绩效自评综述:整体上看,2023年我单位资金运行维护决策正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达到了绩效支出目标。下一步将继续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水利救灾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2023年开展水利救灾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属于“优秀”,主要对4个村社区渠道进行整治,完成了抗旱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对群众生产和饮用水安全进行保障。

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指:单位用于其他人大事务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用于保障单位基本运转、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单位用于保障单位基本运转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单位用于保障单位其他相关事务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单位用于纪检监察事务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单位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单位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10.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单位用于公安事务及管理的支出。

1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单位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指:单位用于退役士兵的安置和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及管理机构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单位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指:单位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18.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指:单位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1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医疗费的支出。

2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指:单位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单位用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单位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单位用于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单位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指:单位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的支出(项)指:单位用于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2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1.“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青神县瑞峰镇人民政府

2023年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瑞峰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财政所、瑞峰镇便民服务中心、瑞峰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瑞峰镇农民工服务中心。全部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机构职能与人员概况。截至2023年末,青神县瑞峰镇人民政府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46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事业编制19人(含机关工勤1人)。现有在职人员47人,其中公务员24人,事业人员18人(机关工勤1人),高层次人才2人,三支一扶3人,退休人员16人,离休人员0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63人。另有聘用人员0人,遗属6人,青神县瑞峰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2023年瑞峰镇人民政府财政预算收入为13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97.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为109.47万元。结合我镇全年综合运作和项目实施具体情况,在执行过程中进行了预算调整,最终年度决算,2023年全镇财政收入为151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32.6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179.52万元,较年初增加205.2万元。

(二)支出情况。2023年瑞峰镇人民政府年初财政预算支出为1307万元。根据年度决算,2023年全镇财政支出为151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9.69万元,项目支出652.51万元,较上年增加205.2万元。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无结转结余情况。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2023年瑞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共5个,关于产业园区目标,2023年加强了竹产业工作,竹产业联动旅游经济;关于重点项目工作,完成天眉乐高速项目拆迁工作,按时拨付相应征迁补偿;关于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实现收益翻一番;关于乡村振兴工作,持续压实责任,做好乡村振兴工作进一步扩展;关于基层治理工作,落实了党建引领,完善了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2.预算管理。一是部门预算编制合理,按照部门实际情况合理编制预算;二是支出执行进度按照要求完成,部门1至6月预算执行59%超过评分要求50%,1至10月预算执行情况85%超过评分要求83.3%,得分情况较好;三是预算年终结余为年底追加的一个项目资金,结转2024年继续支付;四是继续加强严控一般性支出,保障资金有效供给

3.财务管理。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岗位设置合理,资金使用规范有序。

4.资产管理。年人均资产变化率较小,2023年人均资产变化率较大的原因是资产清查自查时,将以前项目未转为固定资产的资产进行了补录;资产利用率高,资产盘活率高,将资产合理利用。

5.采购管理。严格按照采购管理要求,对需要进行采购的物品按照采购流程购买,2023年进行采购流程的为公车加油及保险,按照相关程序采购。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23个,涉及预算总金额535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98.5%,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1个,原因为年底支付失败后,于次年开账后重新支付。

1.项目决策。项目按照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年初预算并过党委会、提交上级财政审核确定项目;对于追加项目,及时入库,按照计划使用情况进行绩效目标设置;目标设置按照产出、效益、满意度具体设置。

2.项目执行。项目的执行,按规按时按照流程进度及时支付,在6、8月绩效监控时较少显示预警,保障资金及时支付,执行结果良好。

3.目标实现。年初设置目标基本实现,产出、效益、满意度较高,实现效果较好,基本上顺利完成产出指标中相应数量如完成至少一次活动,开展两次人代会等,保障相应工作的顺利开展程度,使得周边群众满意度较高。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无。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将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绩效自评情况纳入内部考核体系;建立对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预算与绩效挂钩机制。绩效管理过程中(包括绩效目标核查、绩效监控核查和重点绩效评价)未发现问题,无需向上级部门汇报相关整改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整体上看,2023年我单位总体绩效评价得分94.84分,资金运行维护决策正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达到了绩效支出目标。下一步将继续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二)存在问题。预算编制主要通过结合上年情况根据下一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了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了预算指标,但是在实际支付过程中,由于实际情况有变动无法准确预估,导致个别情况未能严格按照预算指标执行。

(三)改进建议。下一步将继续加强预算管理工作,增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对各项经费进行合理安排,确保每笔资金得到高效利用,同时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附件2

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专项预算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104号)、《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22年水利救灾资金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川水函〔2022〕124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抗旱救灾、保障秋粮生产等相关工作设立此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整治渠道0.55km、山坪塘3口,蓄水池2口,人畜安全饮水1处;计划总投资95万元,县级资金70万。县水利局作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工程技术指导和质量安全监管,督办项目建设进度;西龙镇、瑞峰镇、罗波乡、白果乡、高台镇、汉阳镇、县水利站、官厅水库服务站作为项目业主,负责按照《青神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神县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青府发〔2020〕4号)规范实施;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按各自职能职责对项目进行监管。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建设地点:瑞峰镇刘家场社区、杨柳漕村、中岩村、天池村;

建设内容:整治渠道0.55km、山坪塘3口,蓄水池2口,人畜安全饮水1处。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项目投资:约95万元。主要资金来源:2022年水利救灾资金70万元,不足部分自筹。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项目整体目标为了提高抗旱工作主动性,针对性的采取了抗旱措施确保人畜饮水安全,设置了产出、效益、满意度三个一级指标,设置质量、时效、效益、满意度等二级指标,落实到群众投诉度0等具体三级指标。在追加项目时,根据归口部门实际情况对项目绩效指标进行设置。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是否实现提升群众饮水安全和牲畜饮水和农作物灌溉用水。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重点评价是否解决干旱问题。

(三)评价选点。选取30万以上的项目绩效自评。

(四)评价方法。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用来收集相关材料和开展单位自评和案卷研究方法。

(五)评价组织。评价组人员由归口部门和财政业务人员组成。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级抗旱救灾工作安排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梳理项目需求及建设内容。

2.项目管理。县水利局作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工程技术指导和质量安全监管,督办项目建设进度;瑞峰镇作为项目业主,负责按照《青神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神县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青府发〔2020〕4号)规范实施;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按各自职能职责对项目进行监管。

3.项目实施。编制具体实施方案并报项目主管单位审查通过后按程序组织实施。项目完工后,项目业主单位负责组织初验,项目主管单位负责组织竣工验收。

4.项目结果。抗旱应急水源工程等项目全面完成并发挥作用。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根据专项预算项目资金支持对象选择所属指标进行绩效分析。支持对象包括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行政运转等方面。

1.产业发展。整治渠道,保障农业生产用水。

2.民生保障。保障群众生活用水。

3.基础设施。按照合同要求,支付项目款项,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所在地村(社区)负责工程后期管护工作。

4.行政运转。项目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工程预付款不超过合同价款的30%,剩余工程款在项目完工结算审计后支付,3%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支付。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个性自行设定部分指标,反映该项指标执行完成情况。

四、评价结论

评价得分100分,主要对4个村社区渠道进行整治。完成了抗旱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对群众生产和饮用水安全进行保障。

五、存在主要问题

后期审计后因质保期未满剩余费用尚未支付,资金已收回。

六、改进建议

待预算结余资金返还时,质保期已满后支付尾款。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一条:青神县西龙镇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单位决算公开编制的说明(单位)

下一条:青神县瑞峰镇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关闭